DB37/T 2428-2013 沼渣沼液车 通用技术条件

DB37/T 2428-2013 Wastewater Treatment Biogas Residue and Liquid Vehicle Common Technical Requirement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428-2013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10-22
实施日期
2013-11-20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山东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沼渣沼液车的术语和定义、主要参数及性能指标、安全环保要求、基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海拔高度在3500 m以下,采用专用轮式底盘、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底盘,最高时速不超过60 km/h的沼渣沼液车。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山东省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王波、王永建、栗慧卿、吴修文、张自振、卢蓓蓓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3.160

T5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428—2013

沼渣沼液车通用技术条件

2013-10-22发布2013-11-20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428—2013

前言

本标准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山东省泰安

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波、王永建、栗慧卿、吴修文、张自振、卢蓓蓓。

I

DB37/T2428—2013

沼渣沼液车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沼渣沼液车的术语和定义、主要参数及性能指标、安全环保要求、基本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海拔高度在3500m以下,采用专用轮式底盘、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底盘,最高时速不

超过60km/h的沼渣沼液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13306标牌

GB18320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安全技术要求

GB/T19120农用运输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T19407农用拖拉机操纵装置最大操纵力

GB21377三轮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GB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23931三轮汽车试验方法

JB/T5673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JB/T5943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6712拖拉机外观质量要求

JB/T9832.2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压切法

JB/T11224三轮汽车可靠性考核评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沼渣沼液车

采用专用轮式底盘、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底盘,带有密封罐体,通过泵进行沼气池内的沼渣沼液抽

排和运输的设备。

1

DB37/T2428—2013

3.2

罐体容积

罐体的最大装载容积。

3.3

抽吸深度

正常作业时,罐体底部到沼气池底部的垂直距离。

3.4

抽吸距离

沼渣沼液车罐体上吸排液管口到沼气池边缘的水平距离。

3.5

沼渣沼液抽吸流量

沼渣沼液车正常作业时,每分钟抽吸入罐体内的沼渣沼液体积。

3.6

罐体内残留率

向罐体内抽吸沼渣沼液直至达到设计规定容积,排出沼渣沼液后,罐体内剩余残渣质量占沼渣沼液

总质量的百分比。

4性能指标

4.1沼渣沼液车的主参数为罐体容积。

4.2沼渣沼液车的主要性能指标见表1。

表1性能指标

项目指标值

罐体容积/m31.01.52.03.04.05.06.08.0

罐体容积偏差率/%≤±3≤±3≤±3≤±4≤±4≤±4≤±5≤±5

抽吸距离/m≥20≥20≥30≥30≥30≥30≥30≥30

抽吸深度/m≥3≥3≥4≥4≥4≥4≥5≥5

流量/(m3/min)≥0.25≥0.25≥0.25≥0.25≥0.25≥0.25≥0.4≥0.5

抽排液浓度/%≥10≥10≥10≥10≥10≥10≥10≥10

罐体内残留率/%<4<4<4<3<3<3<3<3

5安全环保要求

5.1启动开关和油门控制机构

2

DB37/T2428—2013

5.1.1沼渣沼液车启动开关各位置的功能、操作方向应清晰地标出,并与背景有明显的色差。沼渣沼

液车的启动开关不应依靠驾驶员施加持续力即可处于熄火位置,处于熄火位置时,只有经人工恢复到正

常位置后方能再启动。

5.1.2发动机在全程调速范围内能稳定运转,并能直接或通过熄火装置使发动机停止运转。

5.2操纵机构

5.2.1各操纵机构应轻便灵活,松紧适度,各机构行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各操纵装置的最大

操纵力应符合GB/T19407的规定。

5.2.2所有自动回位的操纵手柄、踏板,在操纵力去除后,应能自动复位。

5.3行驶和转向状态

沼渣沼液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应跑偏,其转向装置不应有摆振、路感不灵

或其他异常现象。

5.4照明、信号装置及仪表

照明、信号装置及仪表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5.5安全防护

5.5.1在正常启动或运行中,可能导致危险的传动带及飞轮、风扇和其他运动部件应置于安全位置,

或加防护装置进行防护。

5.5.2防护装置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23821的规定。

5.5.3热防护应符合GB18320的规定。

5.6制动性能

5.6.1在规定试验条件下的行驶制动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行车制动性能

制动初速度满载检验制动距离要求空载检验制动距离要求

km/hmm

30≤9≤8

5.6.2满载情况下在坡度为20%、轮胎与路面间的附着系数不小于0.7的坡道正、反两个方向保持固

定不动,其时间不少于5min。

5.7安全标志

5.7.1对沼渣沼液车存在潜在危险的部位,应根据对应危险的严重程度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标

志的型式、构成、颜色和尺寸应符合GB10396的规定。

5.7.2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接近危险部位处,且耐久、清晰、可视。

5.8环保要求

5.8.1沼渣沼液车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应不大于92dB(A)。

5.8.2沼渣沼液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不大于85dB(A)。

5.8.3沼渣沼液车自由加速排气烟度应不大于2.5m-1。

3

DB37/T2428—2013

6基本要求

6.1一般要求

6.1.1沼渣沼液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6.1.2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外购外协零部件应具有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合

格证明,并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6.1.3用紧固件连接的各零件、部件应按要求连接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重要部位紧固件的拧紧力

矩应符合产品图样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6.1.4焊接件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

6.1.5沼渣沼液车不应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6.1.6沼渣沼液车运转和行驶中发动机、传动系及其他部件不应有异响。

6.1.7沼渣沼液车整体外廓尺寸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6.1.8整车型式采用一体式和配有牵引力的吸运单元式。

6.1.9沼渣沼液车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160mm。

6.1.10沼渣沼液车满载、在平坦、干燥的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脱档滑行,初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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