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808-1997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6808-1997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combustibic gas alarm control unit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6808-2008 |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6808-199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7-05-28
实施日期
1997-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窦保东、刘美华、杨波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3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6808一1997

前言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可燃气体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使用。可燃气体

在带给人们能源,提供生产、生活方便的同时,也深深地埋下了火灾隐患。近年来,许多生产厂家逐渐开

发生产了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作为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核心,对保障人

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在国际上尚无国际标准,我国也无

国家标准。为使这一类产品在生产、检验、质量监督中有统一的标准可循,在研究、分析国外同类产品的

有关技术资料的同时,对国内外生产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进行了大量的试验验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制

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与GB4717-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相比,同属于报警控制器产品标准。除

基本功能及部分技术要求不同外,其试验项目的设置与试验方法的规定均参照采用ISO/TC21/SC3

环《境试验目录》编制而成。由于其产品受控对象不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使用场所更具有局限性、特

殊性,因此,本标准的编制原则倾重于对产品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自标准生效之日起,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类产品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保东、刘美华、杨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s16808一1997

Technical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for

combustiblegasalarmcontrolunit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产品分类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

能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弓}用标准

-.[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CUB2423.1-89电1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89电_L: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1'2423.3-93电」_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

弦)

GB广I6113一1995电磁干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

3技术要求

3.1主电源如为交流供电,应采用220V,50Hz,

32基本功能要求

3.2.1能为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所连接的其他部件供电

3.22fit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白可燃气体探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器件的报警信号,发tI声、光报警信

号,指示报警部位并予以保持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发出报褥信号

3.2-3其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当前可燃气体浓度值,其全量程指示偏

差不应超过士5%i.EL

3-2-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

的声、光故障信号: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与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所连接的报警触发器间连接线断路、短路;

b)可燃气体探侧器内部元件失效;

c)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主电源欠压;

d)给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路、短路;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一05一28批准1997一12一01实施

GS16808一1997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与其备用电源之间连接线断路。

对于。)、1〕)类故障应指示出部位,c),d),e)类故障应指示出类型;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光故

障信号在故障存在期间应能保持:故障期间,如非故障回路有可燃气体报警信号输入,可燃气体报警控

制器应能发出可燃气体报臀信号

3.2.5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对其面板上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进行功能检查(检查时输出控

制接点不应动作)。

3.2.6可燃气体报瞥控制器应具有记录可燃气体报警时间的功能。计时装置的日计时误差不应超过

30so

3.2.7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具有低限报警或低、高限两段报警功能。

3.28对于可改变与其连接的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动作值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指示己设定的

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动作值

3.2.9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除手动消除声信号外,其他操作功能均应采用钥匙或密码进行

3.2门0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具有电源转换功能。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

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可燃气体报

警控制器发出可燃气体报资信号。主电源容量应能保证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在下述最大负载条件下,连

续正常工作2h:

a)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容量不超过4个构成单独部位号的回路(以下称回路)时,所有回路均处于

报警状态;

b)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容量超过4个回路时,百分之二十的回路(不少于4回路,但不超过10回

路)处于报瓷状态

3.2.11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备有用作控制自动消防设备或作其他用途的输出接点,其容量及参数

应在有关技术文件中说明,并保证在规定的范围内可靠动作。

3-2-12采用数宇一字母显示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可燃气体报警控制路应能显示来自各回路的状态变化信息;

b)可#x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当前报警部位总数;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区分最先报警部位;

d)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清楚地显示并区分出可燃气体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

e)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在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有可燃气体报警信号输入,应立即显示可燃气体报

瞥信号

3.3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耐受住表1中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

的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有关试验的要求。

表1气候环境试验

试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条件工作状态

温度不通电状态14卜

高温试验持续时间4106C1,正常监视状态2卜

l

温度OC'不通电状态14b

低温试验

持续时间几6b正常监视状态2卜

相对湿度93

恒定湿热试验温度40C7正常监视状态

持续时间96卜

3.4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耐受住表2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

的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有关试验的要求

G&1&808一1997

表2机械环境试验

试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条件工作状态

频率循环范围10^150^-10Hz

加速度幅值0.1君通电状态

0.5g不通电状态

振动(正弦)试验扫频速率1倍频程/min

每个轴线上扫频

循环数20

振动方向X.Y.Z

加速度(r;)100^-20m

脉冲持续时间sn1S不通电状态

冲击试验

冲击次数6个面共18次

波形半正弦波

碰撞能敏0.5J-1-0.04,1

碰掩试验正常监视状态

碰撞次数每个易损点3次

注,m为试样质量

3.5可燃气体报瞥控制器应能耐受住表3中所规定的电干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

后的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有关试验的要求。

袭3由干「扮环境试441

试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条件工作状态

场强10V/m

辐射电磁场试验正常监视状态

频率范围IMH-z1GHa

放电电压8000V

静电放电试验正常监视状态

放电次数10{

瞬变脉冲电压AC电源线2kV

其他连接线1kV

电瞬变脉冲试验正常监视状态

极性正、负

时间每次lm讯共3次

电源瞬变方式通电9s一断电la

电源瞬变试验施加次数500次正常监视状态

施加方式6次/min

3-6当交流电网供电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额定电压0220V)的男%,频率偏差不超过标准频率

(50Hz)的11%时,可燃气体报誓控制器应能在最大负载、最长布线、最小线径条件下正常工作

3-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电X擂头(或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

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分别大于20M0,50Mn

上述部位还应根据额定电压耐受频率为50Hz、电压为1500V(有效值,额定电压超过50V时)或

500V(有效值,额定电压不超过50V时)的交流电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的性能应

满足本标准第4章有关试验的要求

3.8指示灯

应以颜色标识,红色表示报繁信号;黄色表示故障信号;绿色表示主电源及备用电源工作正常。在

般环境光线条件下,指示灯在距其3m远处应清晰可见。

I9字母一数字显示器

GB16808一1997

在正常环境光线条件下,字母一数字显示器应在。.8m处可读

3门0电子元器件

宜进行三防(防潮、防霉、防盐雾)处理,参数应符合最大工作电压、最大工作电流的要求。

3一,1熔断器

用干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