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403-2019 梨圆蚧检疫监测与鉴定技术规程
DB34/T 3403-2019 DB34/T 3403-2019 Pear roundworm quarantine monitoring and identific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9年1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80
B16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3403—2019
梨圆蚧检疫监测与鉴定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quarantinedetectionandidentificationofQuadraspidiotus
perniciosus(Comstock)
文稿版次选择
2019-11-04发布2019-12-04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340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提出。
本标准归口单位: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植物保护总站、安徽农业大学、阜阳市植检植保站、六安市植检植保站、
砀山县植保服务中心、合肥市植保站、界首市植保站、宿州市埇桥区植保站。
本标准起草人:于淑琴、黄秋云、张启勇、李晓萌、陈爱红、石扬娟、王学良、柯贵中、李桂亭、
杨继红、陈新举、苗广飞。
I
DB34/T3403—2019
梨圆蚧检疫监测与鉴定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梨圆蚧〔Quadraspidiotusperniciosus(Comstock)〕的检疫监测与鉴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水果生产、储存、调运过程中对梨圆蚧的检疫监测与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569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SN/T3173桃白圆盾蚧检疫鉴定方法
3原理
梨圆蚧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寄主及其危害状和传播途径是开展该虫检疫监测和鉴定的依据。
根据其危害特点和生物学特性,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获得疑似梨圆蚧的蚧虫时,将虫体及其危害的植物、
果实一起送至实验室作进一步鉴定。在实验室内将成虫制作成玻片标本,在显微镜下观察,根据其形态
特征确定种类。
4仪器及用具
放大镜、体视显微镜、生物显微镜、照相机、剪刀、镊子、样品袋、标签、白瓷盘、培养皿等。
5检疫调查
5.1产地检疫
5.1.1调查范围
5.1.1.1梨圆蚧的寄主植物,主要包括梨、苹果、桃、葡萄、枣、核桃、栗子、柿、山楂、柑桔、柠
檬等。
5.1.1.2拟调入本地的上述果树种类的果实、苗木等。
5.1.2调查时期
3月下旬~11月果树生长期。
5.1.3调查方法
5.1.3.1原则
1
DB34/T3403—2019
对于调查范围规定的果树采用普查和系统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于拟调入本地的上述果树种类
的果实、苗木等检疫物,采用普查的方法进行。
5.1.3.2普查
5.1.3.2.1每年7月中旬普查1次。
5.1.3.2.2重点调查从梨圆蚧发生区调入果树苗木、砧木、接穗、果实等的种植区,或者当地梨圆蚧
发生区周围的种植区。
5.1.3.2.3根据当地果树的种植面积和种植区分布,按照附录D规定的面积和方法进行普查。
5.1.3.3系统调查
5.1.3.3.1在当地梨圆蚧已经发生区域(疫区),根据附录E确定调查样点数和调查株数,进行系统
调查,5月~8月每月上旬调查1次。
5.1.3.3.2调查的样点分布应代表所有发生区域类型。
5.1.3.3.3每个样点取2个果园,每个果园按对角线调查5个点,每个点调查1株果树。
5.1.3.3.4先检查树干、主枝上的梨圆蚧,选取树干和1根主枝条中部20cm长度部分,检查其发
生危害程度,按附录F记录蚧壳和虫体覆盖树皮表面的比例;
5.1.3.3.5再按照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检查果树周边中层的2根枝条(长10cm)、顶部10片叶或者
5个果实,记录枝条、叶片、果实上梨圆蚧的发生比例。
5.1.3.3.6将调查结果填入系统调查记录表(参见附录G表G.2)。
5.2调运检疫
5.2.1准备
在对水果果实、苗木类检疫物进行检疫时,在取样前应确定检疫物的产地是否为梨圆蚧的疫区,并
对待检果实、苗木的种类、有关单证、产地、包装、啧头、品种、数量等进行核实。
5.2.2调查范围
梨园蚧的寄主植物和果实的盛装、贮藏、运输工具及其存放处,包括水果仓库、加工厂、批发市场、
苗木交易市场、临时集散地、运输工具等。
5.2.3调查时间
在水果、苗木调运过程中及其存放处常年均可开展调查。重点调查从发生梨圆蚧的国家和地区调运
来的水果、苗木。
5.2.4现场检疫
5.2.4.1按照GB15569的规定执行。
5.2.4.2肉眼或手持放大镜检查寄主植物及果实表面,查看树皮、叶片或者果皮上有无虫体或者为害
状,重点检查果实的果柄、果蒂及植株的腋芽、枝条、叶鞘等处,寄生部位常伴有白色的蜡粉或蜡丝等
分泌物。
5.2.4.3如有疑似虫体或者为害状,做好现场记录,采取样本,将其放入样品袋中,送实验室进行显
微观察,并参照SN/T3173制作玻片标本,鉴定种类。
5.2.4.4将虫体等保存于相关容器中,注明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寄主。
5.2.4.5填写样本送检表(参见附录G表G.3)。
2
DB34/T3403—2019
6鉴定种类
6.1鉴定
将所获得的虫体标本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参照附录B、附录C梨圆蚧的形态特征,对比是否符合。
首次鉴定的标本须妥善保存。
6.2结果判定
成虫、若虫及介壳的特征符合附录B、附录C所述特征,鉴定为梨圆蚧。根据鉴定结果填写《植物
有害生物样本鉴定报告》(参见附录G表G.4)。
7样品保存及处理
梨圆蚧的若虫、蛹、成虫和介壳均可用乙醇-甘油保存液保存,成虫也可制成玻片标本保存,同时
记录害虫名称、调查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对带至室内的标本和携带该蚧虫的样品应进行无害
化处理。
8档案保存
详细记录、汇总查验、抽样、鉴定结果等原始记录材料,并妥善保存于植物检疫机构,保存时间为
2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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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梨圆蚧的分类地位、分布和基本生物学
A.1分类地位
梨圆蚧〔Quadraspidiotusperniciosus(Comstock)〕属半翅目(Hemipt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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