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1033-202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JJF 1033-2023 Rul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Measurement Standards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8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JF 1033-2023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3-03-15
实施日期
2023-09-15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计量标准的建立、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已建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以及计量标准考核的监督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人:
丁跃清、邓媛芳
出版信息:
页数:80页 | 字数:10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033—202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RulefortheExaminationofMeasurementStandards

2023-03-15发布2023-09-15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JJF1033—2023

目录

引言

………………………(Ⅲ)

范围

1……………………(1)

引用文件

2………………(1)

术语和定义

3……………(1)

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4…………………(2)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4.1……………(2)

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

4.2…………(3)

环境条件及设施

4.3……………………(4)

人员

4.4…………………(4)

文件集

4.5………………(4)

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

4.6…………(6)

计量标准考核的程序

5…………………(7)

计量标准考核的申请

5.1………………(7)

计量标准考核的受理

5.2………………(8)

计量标准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5.3………(8)

计量标准考核的审批

5.4………………(9)

计量标准的考评

6………………………(9)

计量标准的考评方式内容和要求

6.1、………………(9)

计量标准的考评方法

6.2………………(10)

整改

6.3…………………(12)

考评结果的处理

6.4……………………(12)

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监管

7……………(12)

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的更换

7.1………………(12)

其他更换

7.2……………(13)

计量标准的封存与注销

7.3……………(13)

计量标准的恢复使用

7.4………………(14)

计量标准的监督

7.5……………………(14)

附录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

A()…………(15)

附录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格式

B………(21)

附录计量标准考核中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

C………(32)

附录计量标准履历书参考格式

D……………………(39)

附录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参考格式

E………………(53)

附录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参考格式

F………(54)

附录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格式

G……………………(55)

附录计量标准封存或注销申报表格式

H()………(56)

JJF1033—2023

附录计量标准考核报告格式

J………(57)

附录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格式

K………(64)

附录计量标准考评工作评价及意见表格式

L………(66)

附录计量标准环境条件及设施发生重大变化自我声明格式

M……(67)

JJF1033—2023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计量标准的建立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已建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

以及计量标准考核的监督管理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01—2011

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

JJF102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1059.1

用蒙特卡洛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JJF1059.2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JJF1094

计量比对

JJF1117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

JJF1139

控制图第部分常规控制图

GB/T17989.22:

测量标准的选择考核使用维护和文件集

OIMLD8:2004、、、(Measurement

standards.Choice,recognition,use,conservationanddocumentation)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

3术语和定义

界定的有关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JJF1001—2011。

计量标准

3.1measurementstandard

具有确定的量值和相关联的测量不确定度实现给定量定义的参照对象

,。

最高计量标准

3.2highestmeasurementstandard

在给定组织或给定地区内其准确度等级最高或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最小

,,,

用于检定或校准同类量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考核

3.3examinationofmeasurementstandard

由国家主管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利用该标准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

确认

计量标准的考评

3.4evaluationforexaminationofmeasurementstandard

在计量标准考核过程中计量标准考评员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价

,。

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

3.5instrumentalmeasurementuncertainty

由所用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分量

1

JJF1033—2023

注:

除原级测量标准采用其他方法外,仪器的不确定度通过对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校准得到。

1

仪器的不确定度通常按类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2B

对仪器的不确定度的有关信息可在仪器说明书中给出。

3

来源

[:JJF1001—2011,7.24]

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

3.6measuringrangeofmeasurementstandard

在规定条件下由具有一定的仪器不确定度的计量标准能够测量出的同类量的一组

,

量值

注:在—中称为测量区间或工作区间。

JJF10012011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

3.7uncertaintyofmeasurementstandard

在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中由计量标准引起的测量不确定度分量它包括计

,,

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所引入的不确定度

计量标准的准确度等级

3.8accuracyclassofmeasurementstandard

在规定工作条件下符合规定的计量要求使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测量误差保持

,,

在规定极限内的计量标准的等别或级别

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

3.9maximumpermissibleerrorofmeasurementstandard

对给定的计量标准由规范或规程所允许的相对于已知参考量值的测量误差的极

,,

限值

测量精密度

3.10measurementprecision

在规定条件下对同一或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示值或测得值间的一致程度

,。

注:

测量精密度通常用不精密程度以数字形式表示,如在规定测量条件下的标准偏差、方差或变

1

差系数。

规定条件可以是重复性测量条件、期间精密度测量条件或复现性测量条件。

2

测量精密度用于定义测量重复性、期间测量精密度或测量复现性。

3

术语“测量精密度”有时用于指“测量准确度”,这是错误的。

4

来源

[:JJF1001—2011,5.10]

测量重复性

3.11measurementrepeatability

在一组重复性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精密度

注:重复性测量条件简称重复性条件,是指相同测量程序、相同操作者、相同测量系统、相同

操作条件和相同地点,并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或相类似被测对象重复测量的一组测量条件。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3.12stabilityofmeasurementstandard

计量标准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注:在计量标准考核中,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用计量特性在规定时间间隔内的变化量表示。

计量标准的文件集

3.13documentationofmeasurementstandard

关于计量标准的选择考核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文件的集合

、、。

4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4.1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配置

4.1.1

建立计量标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标单位应当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

(“”)

2

JJF1033—2023

规范的要求科学合理完整齐全地配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包括计算机及软件

,、(,

下同并能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计量特性

4.1.2

建标单位配置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计量特性应当符合相应计量检定规

,

程或计量校准规范的规定并能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

计量标准的溯源性

4.1.3

计量标准的量值应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当不能采用检定或

;

校准方式溯源时应当通过计量比对的方式确保计量标准量值的一致性计量标准器及

,;

配套的计量设备均应当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包括符合要求的溯源性证明文

、(

件下同

,)。

计量标准的溯源性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

计量标准器应当定点定期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

1)、

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

性配套的计量设备应当经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

;。

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计量设备应当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

2),

定进行检定

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计量设备应当依据计量校准规范进

3),

行校准如无计量校准规范可以依据有效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校准的项目和主要技

。,。

术指标应当满足其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并参照的要求确定合理的

,JJF1139,

复校时间间隔

计量标准中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标准物质

4)。

当国家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无法满足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计量设备量

5)

值溯源需要时建标单位应当溯源至国际计量组织或其他国家具备相应测量能力的计量

,

标准

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

4.2

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

4.2.1

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应当用计量标准能够测量出的一组量值来表示对于可以测量

,

多种参数的计量标准应当分别给出每种参数的测量范围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应当满

,。

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

4.2.2

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应当根据计量标准的具体情况

,

按照本专业规定或约定俗成进行表述对于可以测量多种参数的计量标准应当分别给

。,

出每种参数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

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应当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4.2.3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用计量标准的计量特性在规定时间间隔内的变化量表示新建计

量标准一般应当经过半年以上的稳定性考核证明其所复现的量值稳定可靠后方可以

,,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已建计量标准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稳定性考核并通过历年的稳

;,

3

JJF1033—2023

定性考核记录数据比较以证明其计量特性的持续稳定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按照

,。

的要求进行

C.2。

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则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当小于计量标准的

,

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若计量标准需要加修正值使用则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当小于

;,

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U或Uk当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对计量标准

(95,=2)。

的稳定性有规定时则可以依据其规定判断稳定性是否合格

,。

注:有效期内的国家标准物质可以不进行稳定性考核。

计量标准的其他计量特性

4.2.4

计量标准的灵敏度分辨力鉴别阈漂移死区及响应特性等计量特性应当满足

、、、、

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的要求

环境条件及设施

4.3

环境条件

4.3.1

温度湿度洁净度声音振动电磁干扰辐射照明及供电等环境条件应当

、、、、、、、

满足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的要求

设施

4.3.2

建标单位应当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配置必要

,

的设施并对检定或校准工作场所内互不相容的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相互影响

,,。

环境条件监控

4.3.3

建标单位应当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配置监控

,

设备对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监测和记录

,、。

人员

4.4

计量标准负责人

4.4.1

建标单位应当配备具有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能够履行职责

的计量标准负责人计量标准负责人应当对计量标准的建立使用维护溯源和文件

,、、、

集的更新等工作负责

检定或校准人员

4.4.2

建标单位应当为每项计量标准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

,

规要求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文件集

4.5

文件集的管理

4.5.1

每项计量标准应当建立一个文件集文件集目录中应当注明各种文件的保存地点

,、

方式和保存期限建标单位应当确保所有文件完整真实正确和有效

。、、。

文件集包含以下文件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格式见附录

1)(,K);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如果适用

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如果适用格式见附录

3)()(,A);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格式见附录

4)(B);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参考格式见附录

5)(E);

4

JJF1033—2023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如果适用参考格式见附录

6)(,F);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格式见附录

7)(,G);

计量标准封存或注销申报表如果适用格式见附录

8)()(,H);

计量标准履历书参考格式见附录

9)(D);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

10)();

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

11);

计量标准操作程序如果适用

12)();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

13)();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计量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14);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件

15);

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16);

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17);

计量标准环境条件及设施发生重大变化自我声明如果适用格式见附录

18)(,M);

其他文件如果适用如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计量比对报

19)(),、

告研制或改造计量标准的技术鉴定或验收资料等

、。

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

4.5.2

建标单位应当备有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所依据的有效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

范如果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可以选用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

。,、

程或计量校准规范

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计量标准如果没有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

,

范建标单位可以根据国际区域国家军用或行业标准编制相应的校准方法经过

,、、、,

同行专家审定后连同所依据的技术文件和实验验证结果报主持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

,,

行政部门确认后方可作为建立计量标准和考核的依据

,。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4.5.3

总体要求

4.5.3.1

新建计量标准应当撰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完整正确已建计量

,,、;

标准如果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环境条件及设施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

,、、

范等发生变化引起计量标准主要计量特性发生变化时应当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

建标单位在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应当准确描述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计量标准的工

作原理及其组成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结论及附加说明等内容

、、。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4.5.3.2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

、、、

大允许误差制造厂及出厂编号检定周期或复校间隔以及检定或校准机构等栏目信

、、,

息应当填写完整正确

、。

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及环境条件

4.5.3.3

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及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等主要技术指标以及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应当填写完整正确对于可以测量多种

,、、。

参数的计量标准应当给出对应于每种参数的主要技术指标

,。

5

JJF1033—2023

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4.5.3.4

根据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正确画出所建计

、,

量标准溯源到上一级计量器具和传递到下一级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4.5.3.5

按照的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新建计量标准应当进行重复

C.1。

性试验并将得到的重复性用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已建计量标准每年

,;,

至少进行一次重复性试验测得的重复性应当满足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要求

,。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

4.5.3.6

按照的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评定步骤方法应当正确

C.3,、,

评定结果应当合理必要时可以形成独立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

。,。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4.5.3.7

按照的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验证的方法应当正确验证结果应

C.4,,

当符合要求

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

4.5.4

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应当格式规范信息齐全填写更改签名及保存

4.5.4.1、,、、

等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原始数据应当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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