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416-2015 草原蝗虫监测技术规范

DB63/T 1416-2015 DB63/T 1416-2015 Grasshopper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416-2015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9-24
实施日期
2015-12-20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16

备案号:47895-2015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416—2015

草原蝗虫监测技术规范

2015-09-24发布2015-12-20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T1416—2015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规范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草原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薇娟、李林霞、侯秀敏、星学军、于红妍、任程、唐俊伟、赵廷贵、王朝华、

拉毛、桑杰、吉震宇、骆海强、杨晓慧、唐炳民、余慧岑。

DB63/T1416—2015

草原蝗虫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草原蝗虫定点监测、路线监测、遥感监测、危害损失、天敌及生态因子的基本要求、

方法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草原蝗虫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1233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NY/T1578草原蝗虫调查规范

DB63/T393草地鼠虫害、毒草调查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宜生区

适宜于某种草原蝗虫生长发育区域,草原蝗虫有一定的种群数量,可以形成为害。

3.2

常发区

草原蝗虫虫口密度在10年内有3年以上(含3年)达到防治标准区域,防治后3~5年仍能达到防治标

准的区域。

3.3

监测

指直接或间接地收集草原蝗虫种类、数量、动态变化及其它相关信息所采用的适当手段。

3.4

监测样地

为系统监测草原蝗虫在某一地区的生物学及生态学规律而设立的监测区域。

1

DB63/T1416—2015

3.5

龄期

草原蝗虫蝗蝻两次脱皮间的时间阶段。脱一次皮,即为一个龄期。

4定点监测样地设立

监测样地应设立在草原蝗虫常发区,既要反映该区域的环境特征和草原平均利用水平,又可通过气

象站或自测获得所需的气象数据资料,样地面积不小于100公顷(1500亩)。样地设置后不得随意更改,

如因特殊原因变更后其编号废止不重新使用。监测样地距永久性居民点距离不少于1千米,记录草原蝗

虫监测区及样地特征,记录格式参见附录A表A.1。

5草原蝗虫监测

5.1定点监测

5.1.1监测内容

草原蝗虫卵孵化率及发育进度、卵数量、蝗蝻龄期及形态、性比、密度、成虫密度以及种类监测。

5.1.2监测时间

当年春季土壤解冻后至蝗虫死亡。

5.1.3监测方法

5.1.3.1卵期监测

可在上年秋季成虫产卵盛期前,在观测到的成虫产卵地分种类设置5平方米以上的扣笼罩,投入有

卵雌虫和雌虫数量1/3的雄虫,促其集中产卵。

春季土壤解冻后开始在样地内监测蝗卵。每间隔5天挖一次卵,共查3次,每次至少挖取5个卵块,

检查时需将卵块剖成卵粒,记录卵粒数。

将卵块进行逐粒观察,挑出霉坏、干瘪及破损的卵,分析死亡原因并计算越冬存活率,见公式1,

记录监测数据,记录格式参见附录B表B.1。蝗虫产卵地识别参见附录C表C.1。

MN

S100%....................................(1)

M

式中:

S——蝗卵越冬存活率;

M——检查卵总数;

N——死亡卵数。

在检查的同时,将正常卵粒放于一容器(底部可漏水)中,覆上细土,埋在样地土层中,土层一般

3厘米~5厘米。每隔5天随机取15粒卵,用10%漂白粉溶液浸泡2分钟~3分钟,待卵壳溶薄后取出,清水

洗净,用手电筒照看卵的胚胎发育情况,记录监测数据,记录格式参见附录B表B.2。蝗卵胚胎发育进度

分期标准参见附录D表D.1。

5.1.3.2蝗蝻期监测

2

DB63/T1416—2015

依据胚胎发育进度调查,推算蝗蝻出土期,提前3天~5天到蝗虫产卵集中的避风向阳坡地,每天调

查一次,直到看见第一头蝗蝻出土时,即为蝗蝻出土始期。自蝗蝻出土始期3天后,在样地内随机抽取5

个代表性样点,每点扫100网,总捕获数不应少于50头;每3天监测一次直至羽化盛期结束。根据蝗蝻各

龄期主要特征,统计各龄期数量和所占百分比,记录监测数据,记录格式参见附录B表B.3。蝗蝻各龄

期体长特征参见附录E表E.1。

5.1.3.3成虫期监测

在监测样地内用0.25平方米样框随机取样9次,计算平均密度。记录监测数据,记录格式参见附录B

表B.4。

5.2路线监测

5.2.1监测原则

掌握本地区草原蝗虫密度、危害区域等基本情况,为草原蝗虫大面积防治提供依据。

以县为单位,根据草原类型、地形和蝗虫历史发生情况规划调查路线,路线应穿越该县主要的地貌

和草原类型,如生物垂直变化明显,按垂直方向设置路线。

每个草原蝗虫发生危害区域,路线监测不少于25监测样点,同一地貌单元和草原类型区域样地直线

距离不少于4公里,样方面积为0.25平方米。记录路线监测取样数量,记录格式参见附录G表G.1。

5.2.2监测内容与方法

包括草原蝗虫分布区域、面积、种类、密度、生物量等。其中:草原蝗虫面积、种类、密度调查方

法参照DB63/T393,草原蝗虫分布区域调查方法参照DB63/T393和NY/T1578的规定执行,生物量调查

方法参照NY/T1233的规定执行。记录监测数据记录,记录格式参见附录F表F.1,F.2,F.3。

5.3遥感监测

利用遥感技术周期性监测草原上生物量、植被盖度、土壤湿度、土壤温度等与草原蝗虫相关生态因

子的动态。监测方法参照NY/T1233的规定执行。

6危害损失

6.1采食量推算法

当草原蝗虫虫口密度在每平方米25头~60头时,采用此法,见公式2。

QCMMe.....................................(2)

式中:

Q——草原蝗虫1年造成的鲜草损失量;

C——1头草原蝗虫1年采食鲜草量(小型种5.04克,中型种13.86克);

M——草原蝗虫为害面积;

Me——单位面积上草原蝗虫密度。

6.2样方对照法

3

DB63/T1416—2015

当草原蝗虫虫口密度大于每平方米60头时,采用此法,用为害区单位面积内产草量与未为害区单位

面积内产草量比较,见公式3。

x1x2

Q1................................(3)

nn

式中:

Q1——单位面积危害牧草损失量;

x1——未危害区单位面积上的产草量;

x2——危害区单位面积上的产草量;

n——样方数(应不小于30个)。

7天敌监测

主要记载样点内天敌种类、数量。卵捕食类、寄生类和卵微生物调查要结合查卵,饲养观察。虫体

寄生类天敌结合成虫密度调查时进行解剖检查;捕食性天敌和病原微生物采用样方调查法,每点查1平

方米;两栖类、爬行类采用目测法调查,每点查10平方米;鸟类采用目测法调查,每点查1公顷。监测

数据记录到附录H表H.1。

8气象因子监测

主要记录影响草原害虫种群动态变化的气候因子。监测数据记入附录I表I.1。

9工具及其它资料

标准监测工具和使用方法记入资料性附录J。

4

DB63/T1416—201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草原蝗虫监测

表A.1给出了草原蝗虫定点监测样方表格式样。

表A.1蝗虫定点监测样方表

行政名称样地编号

样地设立日期

经度(°)纬度(°)高程(米)

样地位置

(边界所有

拐点坐标组)

草原类

草原型

土壤类型

地形地貌

地表特征

主要植物

害虫种类

天敌种类

利用方式利用状况

草场综合评价载畜量(个标准羊单位)

(1)行政名称:必须填写标准完整的行政名称,不能简写。

(2)样地编号:由6位县级行政区划编码+当前年度+2位顺序编码组成,顺序编码范围01~99。

(3)经度、纬度:确定样地边界后,填写每个拐点经纬度。按×××.×××××°填写。

(4)高程:以整数位填写海拔高度,单位为米。

(5)草原类:按全国统一分类系统中类的名称填写。

(6)草原型:按全国统一分类系统中型的名称填写。

(7)土壤类型:按全国统一分类系统中的名称填写,如栗钙土、淡栗钙土等。

(8)地形地貌:台地、平地、坡地、陡坡、沟谷、悬崖、其它。

(9)地表特征:主要记录枯落物多与少;覆沙多与少;覆砂砾多与少;盐碱斑多与少;土壤侵蚀;地表板结重与轻;地

表龟裂多与少。

(10)主要植物:填写主要3-4种,按每种植物的出现频度递减排序。

(11)蝗虫种类:依调查结果和历年积累资料,按当地危害种类填写。

(12)天敌种类:依调查结果和历年积累资料,罗列观测区域出现的天敌种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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