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042-2023 奶牛养殖场污水原位消纳技术规程

DB15/T 3042-2023 Milk cow breeding farm in-situ absorp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3042-2023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5-11
实施日期
2023-06-11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40

CCSB4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042—2023

奶牛养殖场污水原位消纳技术规程

Codeofpracticefordairyfarmliquidmanure(in-situ)land-

application

2023-05-11发布2023-06-11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304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

南京土壤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德燕、丁维新、杨从、袁俊吉、陈增明、陈雷、樊俊铭、王银宏、石孝东、

赵文、王祥勇、纪东、兰儒冰、田彦锋、李琴、王娜、谢跃博、王颖、高文茹。

I

DB15/T3042—2023

奶牛养殖场污水原位消纳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奶牛养殖场污水无害化处理、原位消纳、环境影响评价和记录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污水无害化处理后的农田利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3349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GB/T26622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

GB/T26624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1118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奶牛养殖场污水dairyfarmliquidmanure

奶牛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经固液分离后的液体部分及冲洗水。

污水原位消纳in-situapplicationofliquidmanure

污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养分资源就近还田的一种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

农田污水承载力liquidmanureloadingrateoflandapplication

在单位土地面积的污水最大负荷量。

表施surfaceapplicatio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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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液罐车、喷枪、拖管或喷灌系统等将污水直接施用于农田表面的过程。

深施incorporation

用配备浅层掩埋装置的专用设备将污水施用于农田的同时用土壤进行覆盖或直接用射液器将污水

施于土壤深层的过程。

淌灌flowingirrigation

通过泵将污水从粪池中抽到粪管,由粪管输送到农田进行流淌均匀灌溉的过程。

4污水无害化处理

处理方法

利用高温、好氧、厌氧发酵或消毒等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

质量要求

处理后的污水应符合GB18596、GB/T36195和GB/T23349要求。

贮存

处理后的污水储存于污水池,污水贮存池建设要求按照GB/T26624执行。

5原位消纳

污水输送

5.1.1进行污水还田时,应根据养殖场周边匹配农田的地形和位置,配套建设有效的污水运送网络,

确保污水能到达需肥的农田。

5.1.2无害化后的污水可通过管网或罐车输送,具体应综合考虑距离因素、经济条件等确定输送方式。

5.1.3农田与养殖场距离较远(1000m以外),可在田间建设污水农田贮存池,贮存池设计应符合GB/T

26624的要求,并配置固定或流动的污水还田设备。

5.1.4污水输送管道应具备防爆、防腐、抗堵等安全功能。

施用

5.2.1施用方法

5.2.1.1污水可作为基肥和追肥还田利用。种植青饲玉米按照基肥:拔节期追肥:大喇叭口期追肥

=40%:20%:40%的比例施用。

5.2.1.2表施:在土壤耕种前利用拖管连接罐车或管道,将污水均匀施于农田地表,并结合耕地将污

水翻入土中。

5.2.1.3深施:通过开沟或利用污水施用机具将污水施于土中。

5.2.1.4淌灌:通过泵将污水从粪池中抽到粪管,由粪管输送到农田进行流淌均匀灌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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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污水作为追肥施用时,污水与灌溉水混合比例应不大于1:3,并应确保施肥的均匀度。

5.2.2施用量

5.2.2.1污水还田量根据作物预期产量和养分吸收量,结合土壤供肥量、污水中的营养元素含量、作

物当年或当季的养分利用率来计算基施或追施用量,按照附录A进行计算。

5.2.2.2单次施用不宜超过田间持水量,最大施用总量不超过36000kg/667m2。

5.2.2.3污水还田在保障作物氮磷养分需要的基础上,还应兼顾对其它养分的特殊需求。应依据NY/T

1118和NY/T496要求,满足作物平衡施肥、优质高产的要求。

6环境影响评价

污水施用一年后应进行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污水对环境影响的评价程序、评价方法、评价报告

编制等要求按GB/T26622相关规定执行.

7记录

污水还田过程应建有记录台账和污水还田规划,可参考附录B、附录C。有条件的地方应保存相关

环节视频记录。有关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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