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060-2008 园区安全管理规范

DB37/T 1060-2008 Security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Park Area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060-200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2-04
实施日期
200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C78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060-2008

园区安全管理规范

2008-12-04发布2009-01-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1060-2008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泰安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高新区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展宝卫、刘学保、孙卫连、常成武、赵胜、董学风、李峰、游玉林、安儒刚、

亓成孝、唐秀芹。

I

DB37/T1060-2008

园区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园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安全职责、安全

管理基础工作和安全绩效考核奖惩等。

本标准适用于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旅游区、出口加工区等)管

委会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地方性规范《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鲁政办发(2008)22号《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

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主要负责人

指园区的主要负责人。

3.2

安全分管负责人

指园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3.3

其他安全负责人

指园区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

3.4

安全管理人

指园区管理部门中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3.5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

的单元。

3.6

“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

放过。

3.7

安全设施“三同时”

1

DB37/T1060-2008

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

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3.8

“一票否决”

对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负有事故责任的部门、单位及有关责任

人取消评先、奖励等资格。

3.9

“安全生产月”

国家将每年的6月份定为“安全生产月”。

3.10

“一岗双责”

指园区负责人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负责。

4总则

4.1园区安全管理通过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建立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园区预防和控

制安全事故的能力。

4.2园区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区域性管理

原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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