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331-2023 公共信用评价规范

DB33/T 1331-2023 Public Credit Evaluation Standard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1331-2023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1-05
实施日期
2023-12-05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99

CCSA20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1331—2023

公共信用评价规范

Publiccreditevaluationspecification

2023-11-05发布2023-12-05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1331—20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信用中心、中标数智标准技术研究院(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省智能技术

标准创新促进会、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杭州市经济信息中心、惠众信用评级(浙江)有限公

司、中国计量大学、浙江省信用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瑛、郭远锋、牟方赟、邵新华、章转轮、李南阳、朱磊、阎进、李鹏、李浩

男、陈希颖、楼涛、茅海军、周笑庭、王吉。

I

DB33/T1331—2023

公共信用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信用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流程、等级分类和结果应用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信用工作机构对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公共信用评价活动。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信用publiccredit

由公共信用信息所体现的个人或组织遵规守法的意愿和能力。

3.2

公共信用信息publiccreditinformation

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履职过程产生的有关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

注: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

组织。

[来源:GB/T22117—2018,2.24]

3.3

评价主体evaluationsubject

开展公共信用评价的工作机构。

4评价原则

4.1公正性

评价过程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确保评价结果合理公平。

4.2适用性

评价信息易采集,可量化,指标体系完整,真实反映评价对象公共信用水平。

4.3安全性

1

DB33/T1331—2023

评价过程有相应防范措施,防止评价对象隐私信息、信用信息丢失或泄露,确保信息安全和评价对

象合法权益。

4.4时效性

评价结果应及时反映一个评价周期内评价对象公共信用水平。

5评价指标

5.1企业指标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指标应符合附录A

中表A.1的要求。

5.2自然人指标

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指标应符合附录B

中表B.1的要求。

5.3社会组织指标

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指标应符合附

录C中表C.1的要求。

5.4个体工商户指标

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指标体系应

符合附录D中表D.1的要求。

6评分与等级分类

6.1公共信用评价总分为1000分,评价结果分为5个等级,具体等级分类如下:

——总分达到[850,1000],公共信用等级评为优秀;

——总分达到[800,850),公共信用等级评为良好;

——总分达到[750,800),公共信用等级评为中等;

——总分达到[700,750),公共信用等级评为较差;

——总分在[0,700),公共信用等级评为差。

6.2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等级分类。

7评价过程

7.1概述

公共信用评价过程包括评价准备、评价实施、结果公开、异常处理、记录归档等环节(见图1):

2

DB33/T1331—2023

图1公共信用评价过程

7.2评价准备

7.2.1评价主体应采集、清洗、加工各类评价指标信息,宜采用数字化技术,通过各种接口从一体化

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等自动获取对应数据。

7.2.2公共信用评价的信息采集、保存和披露的规定见《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7.2.3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可向评价主体申请使用对应数据。

7.3评价实施

评价主体应按照公共信用评价指标和权重设置,通过识别指标特征、数据处理和综合计分,按计算

模型自动计算,公共信用评价结果总分为1000分。具体按照下列步骤执行:

——判断评价指标的基本特征。根据指标数据对输出结果的影响,将评价指标的基本特征分为正

向相关和负向相关两类;

——计算指标得分值。根据指标数据覆盖评价对象情况,确定指标的详细积分,计算出指标得分

值xn;

——综合计分。计分见公式(1):

𝑚

𝑓(𝑥)=∑𝑛=1𝑥𝑛…………(1)

式中:

𝑓(𝑥)——评价结果得分;

𝑥𝑛——指标得分值;

𝑚——指标项数。

——否决处理。对含有严重失信名单信息主体,若按指标及权重计算评价结果得分≥750分,则采

用否决处理,截断至749分;

——评价更新。企业、个体工商户每周更新,自然人、社会组织每半月更新。

7.4结果公开

7.4.1企业、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实时对外公开。

7.4.2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仅供评价对象自身查询或授权查询。

7.5异议处理

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评价主体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评价主体受理异议后7天内,

应对相关补充材料核实,重新评价。

7.6记录归档

7.6.1应根据公共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记录、分类和归档保存。

7.6.2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应保存5年。

3

DB33/T1331—2023

8结果应用

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可应用于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也可作为基础性信息依法有序公开共享,供

市场化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等主体查询及参考使用。

4

DB33/T1331—2023

A

A

附录A

(规范性)

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表A.1规定了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表A.1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指标说明采用信息类别

法定代表人、董监高、

主要人员严重失信信实际控制人等主要人

20200103

息员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等信息

主要人员信息40

法定代表人、董监高、

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未履行生效实际控制人等主要人

8020200103

(负向相关)裁判信息员未履行生效裁判信

息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经营异常信息20200202

息

经营信息40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信

非正常户信息20200204

息

有无与融资信贷领域

融资未履行生效裁判

50相关的未履行生效裁200211

信息

判信息

有无与融资信贷领域

融资刑事犯罪信息60相关的刑事犯罪记录200211

金融信息135

金融财税信息

195

(负向相关)金融逃废债信息15金融逃废债信息200211

未按规定参加境外直

存量权益登记信息10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200299

信息

社保缴纳信息30社保费用欠缴信息200213

税费信息60

税收缴纳信息30税收欠缴信息200204

工程质量、产品(食药

产品质量信息30监督抽查信息30品)等监督抽查结果信200206

息

管治能力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

90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

(负向相关)安全生产信息3030产监督检查情况、重大200206

信息

火灾隐患等信息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环境保护信息3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30200206

和辐射污染事件信息

5

DB33/T1331—2023

表A.1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续)

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指标说明采用信息类别

行政处罚信息90行政处罚信息200203

行政强制信息60行政强制信息200203

在行政事项办理过程

行政事项承诺信息20中作出信用承诺但未200210

行政管理信息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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