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0/T 141-2021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规范

DB3710/T 141-2021 The Specification for Clear and Truthful Pricing of Goods and Services Part 1: General Specification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10/T 141-2021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1-29
实施日期
2021-12-29
发布单位/组织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威海市从事商品经营和服务提供活动的经营者公开标示价格以及相关信息的行为。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邹辉、王涛、李桂娟、阎辉、于峻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CCSA12

DB3710

威海市地方标准

DB3710/T141—2021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规范

2021-11-29发布2021-12-29实施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10/T14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的第1部分。

本文件由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和评估。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辉、王涛、李桂娟、阎辉、于峻。

I

DB3710/T141—2021

引  言

明码标价是《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

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提升信用水平的重要方式。

为给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标示行为规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威海市放

心舒心消费环境,营造诚实守信商业氛围,服务威海精致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文件。

II

DB3710/T141—2021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标价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威海市从事商品经营和服务提供活动的经营者公开标示价格以及相关信息的行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SB/T10955商品标价签通用技术条件

SB/T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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