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1/T 237-2021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DB3401/T 237-2021 Community Correctional Social Work Services Guideline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01/T 237-2021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02
实施日期
2021-12-02
发布单位/组织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合肥市民政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合肥市蜀山区民生社会工作服务社、安徽农业大学、合肥市蜀山区司法局西园司法所、合肥市爱邻社会工作服务社、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巢湖市爱巢社会工作服务社、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淮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起草人:
毕兰凤、刘环环、叶慧芳、柏俊、李雷、汤李军、程亚唯、何玉梅、徐赤、彭良浩、易露遇、丁文君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99

CCSA16

3401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

DB3401/T237—2021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2021-12-2发布2021-12-2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01/T237—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蜀山区民生社会工作服务社、安徽农业大学、合肥市蜀山区司法局西园司

法所、合肥市爱邻社会工作服务社、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巢湖市爱巢社会工作

服务社、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淮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毕兰凤、刘环环、叶慧芳、柏俊、李雷、汤李军、程亚唯、何玉梅、徐赤、彭

良浩、易露遇、丁文君。

I

DB3401/T237—2021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流程和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社会工作机构或社会工作者面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提供的社会工作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MZ/T071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MZ/T094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

MZ/T095社会工作方法小组工作

MZ/T166社会工作督导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矫正对象community-correctionssubject

因实施犯罪行为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而在社区中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的人员。

3.2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community-correctionssocialwork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在社区矫正期限内,以社区为平台,为社区矫

正对象及其家人提供教育矫正、心理辅导、困难帮扶、技能提升、社区宣传倡导等,发掘其潜能,帮助

其恢复身心健康,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的专业服务。

4基本要求

4.1从事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机构应具备下列资质和要求:

a)在县(区)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

b)专职工作人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

上学历。

4.2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应具备下列资质和要求:

a)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b)持续学习社会工作、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

和职业素质,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

得少于72学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

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学时;

1

DB3401/T237—2021

c)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数量应根据矫正对象数量、服务复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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