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1/T 270-2022 药品销售退货服务规范
DB3401/T 270-2022 Drug sales return service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1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医药行业协会。
- 起草人:
- 倪华安、李娅、王菲、徐宁、吴宁莉。
- 出版信息:
-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5.020
CCSC08
3401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
DB3401/T270—2022
药品销售退货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drugsalesreturnservices
2022-11-03发布2022-11-03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01/T27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商务局提出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医药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倪华安、李娅、王菲、徐宁、吴宁莉。
I
DB3401/T270—2022
药品销售退货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药品销售退货服务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药品销售退货的类型、服务要求以及服务评
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药品批发销售退货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354物流术语
GB/T28842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
GB/T30335药品物流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8354、GB/T28842、GB/T3033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药品销售退货drugsalesreturn
依托相应的物流设施设备、技术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对药品批发销售退货的申请、审核、取
货、运输、收货与验收等基本功能的组织与管理。
4基本要求
4.1人员要求
4.1.1受理、审核、取货、收货、验收等服务人员的规定和要求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4.1.2应根据经营范围和规模配备相应数量和岗位人员。
4.1.3应参加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还应参加岗前和年度健康检查,
并建立健康档案。
4.1.4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统一着装或佩戴工牌,接待客户应态度诚恳、微笑服务,
倾听客户退货相关需求与意见,给予客户最优解决方案。
4.2信息系统要求
1
DB3401/T270—2022
4.2.1应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实时监控并记录药品销售退货
等经营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药品追溯的实施条件。
4.2.2应配备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和终端机。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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