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530.2-2023 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 第2部分:评价规范
DB34/T 4530.2-2023 The cultivation of high-end brands in the automobile and component industry, Part 2: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汇能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埃泰克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安徽康明斯动力有限公司、蔚来控股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01
CCSA0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530.2—2023
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第2
部分:评价规范
Cultivationofhigh-endbrandenterprisesinautomobileandpartsindustry—Part2:
evaluationspecifications
2023-07-31发布2023-08-3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530.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4/T4530《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的第2部分。DB34/T4530已经发
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培育指南;
——第2部分:评价规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安徽江淮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汇能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埃泰克汽车电子(芜湖)
有限公司、安徽康明斯动力有限公司、蔚来控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静、张岩、吴倩、舒方玲、龚治国、汪洋、程跃志、许绪华、姜华伟、李军、
李纯、李婷婷、朱婷婷、徐娟、凌梦雅。
I
DB34/T4530.2—2023
引言
《关于开展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市监质〔2021〕3号)提出,根据不同行业
发展特点,适时研制各个细分行业高端品牌培育评价标准,规范不同产业、不同领域“皖美品牌示范企
业”在质量管理、科技研发、售后服务、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皖美品牌示范企业”标准
体系对产业升级、企业发展的针对性、指导性。
目前,已发布了DB34/T3456.1《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第1部分:培育指南》、DB34/T3456.2
《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第2部分:评价规范》和DB34/T4063.1《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第1部
分:培育指南》、DB34/T4063.2《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第2部分:评价规范》。在此基础上,提
出制定《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标准,旨在健全“皖美品牌示范企业”标准体系,发挥
标准对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品牌培育创建活动的引领作用,推动我省汽车产业产品(服务)质量、品牌价值
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以质量品牌升级为我省“三地一区”建设筑势赋能。
本文件由两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培育指南。目的在于为汽车及零部件行业企业提供高端品牌培育的通用指南,将
品牌培育融入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提高品牌培育的有效性和效率。
——第2部分:评价规范。目的在于为汽车及零部件行业企业高端品牌培育活动及其结果的评价
提供基本实施规范,同时为政府部门开展“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培育评价提供基本依据。
II
DB34/T4530.2—2023
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第2部分: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评价指标、评价过程和
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高端品牌企业的评价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9185品牌术语
DB34/T3456(所有部分)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
DB34/T4063.1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第1部分:培育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29185、DB34/T3456(所有部分)和DB34/T4063.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原则
4.1科学性
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科学、合理,评价过程公正、规范。
4.2系统性
各评价指标构成一个系统反映高端品牌企业培育过程、结果的完整体系。
4.3有效性
评价数据真实有效,具有代表性和时效性。
5基本条件
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的评价基本条件,包括:
——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连续生产三年以上的规模以上整车生产加工企
业或以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业务为主的企业;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
环保责任事故;
——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至少获得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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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4530.2—2023
——企业拥有汽车或零部件产品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或(和)使用权,且在有效期内;
——企业通过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运行有效;
——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主导产品的生产规模及经济效益在国内市场处于前列,或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
6评价指标
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的评价指标包括以下内容:
——品牌战略;
——品牌培育实现;
——品牌推广;
——品牌维护;
——品牌培育绩效评价与改进。
7评价过程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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