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627-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

DB41/T 627-2010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627-2010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5-31
实施日期
2010-06-30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627—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

报批稿

2010-05-31发布2010-06-30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627—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刚、范平安、韩建平、王天瑞、刘新兵、王新凯、王肖。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康文安、张万民、赵伟刚、刘正勤、邓建华、张镇宇、梅红秀、江波、康大生、

王金玲、刘志亮、汪海、种新胜、游阳。

I

DB41/T627—2010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

2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社会单位

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有依法注册名称和其他合法名称的组织。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

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2.2

消防安全“三会三化”

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

态化。

2.3

消防安全标识

用图案、符号、文字、特定的颜色和几何形状构成的标志,向人们传递消防安全信息,传达消防安

全管理指令。

2.4

公众聚集场所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

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5

人员密集场所

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

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

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6

消防安全责任人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2.7

消防安全管理人

由单位的副职担任,也可以单独设置或聘任,具体实施和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8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1

DB41/T627—2010

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保安、专职

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员等。

3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1社会单位应认真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3.2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了解消防法律法规,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生

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内容进行统筹安排,保障单位消防工作经费、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组织建

立等重大事项的落实。

3.3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悉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每月至少

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3.4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掌握消防法律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管理、维护建筑消防设施,

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其中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

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每日至少进行两次夜间防火巡查。

3.5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

发现故障或隐患及时消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3.6单位员工应当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施,每天班前、

班后对本岗位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3.7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改正的,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

人员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3.8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核查,及时确定整改措施、

期限、责任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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