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247-2022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规程

DB34/T 4247-2022 Energy-saving renovation accounting regulations for public building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247-202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6-29
实施日期
2022-12-29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天柱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能泰富科技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南昌航空大学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

安徽省地方标准

J16333-2022DB34/T4247-2022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规程

Energysavingsverificationstandardfortheretrofitting

ofpublicbuildingonenergyefficiency

2022-06-29发布2022-12-29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安徽省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规程

Energysavingsverificationstandardfortheretrofitting

ofpublicbuildingonenergyefficiency

犇犅34/犜4247-2022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2年12月29日

2022合肥

书

安徽省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规程

Energysavingsverificationstandardfortheretrofitting

ofpublicbuildingonenergyefficiency

犇犅34/犜4247-2022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

邮编:230091)

开本:850×1168毫米1/32印张:2.5字数:62千字

2022年月第一版2022年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000册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第7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等114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

技术规范”等114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3

安徽省地方标准清单

序地方标准代替

标准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

号编号标准号

DB34/T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1制定2022062920221229

42462022工程安全管理监理导则

DB34/T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

2制定2022062920221229

42472022能量核定规程

DB34/T建筑风貌设计导则编

3制定2022062920221229

42482022制指南

DB34/T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

4制定2022062920221229

42492022梯技术标准

DB34/T

5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制定2022062920221229

42502022

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

DB34/T

6统设计规程制定2022062920221229

4251.12022

第1部分:导轨梁式

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

DB34/T

7统施工及验收规程制定2022062920221229

4252.12022

第1部分:导轨梁式

4

前言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安

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341号)的

要求,由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编制本规程。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总结国内公

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成果,参考有关国家、长三角地区

和先行进城市的标准和研究成果,结合我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

重点城市建设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

修改与完善,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核定程序和原则;5.形式检查方法;6.节能量核定方法。

本规程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由安徽

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

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公共

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规程》编制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山

湖路567号,邮编:230066)。

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参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安徽新天柱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能泰富科技有限公司

远大空调有限公司

南昌航空大学

主要编写人员:何正亚沈念俊徐晗方菲苑肖方初

叶长青安东兵陈思廖君宣善磊

李天宝胡兵宋伟王晓毅刘少华

单峰孙震庙诗祥王海涛王江伟

刘井辉宣浩陈奇梅丁家强冯世俊

刘圣武林士明彭文艺许浩天周光权

龚艳林龚玮徐俊李超叶致富

路璇刘蓉

主要审查人员:张勇廖绍锋程海峰王小向方明

阮仁权许康

6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核定程序和原则……………5

4.1核定程序………………5

4.2核定原则………………5

5形式检查方法………………7

5.1一般规定………………7

5.2资料核查………………7

5.3现场核查………………8

6节能量核定方法……………9

6.1账单法…………………9

6.2测量计算法…………10

6.3节能率计算…………15

6.4能耗修正……………16

附录A常用能源折算系数…………………18

附录B节能量核定流程图…………………19

附表C建筑基本信息表……20

附表D建筑能源消耗汇总表………………22

附表E建筑环境参数核查记录表…………24

附表F建筑用能设备信息表………………26

附表G运行管理信息表……31

附表H现场核查表…………32

附录I节能量核定报告编制要求…………33

本规程用词说明………………39

引用标准名录…………………40

条文说明………41

7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2

3Basicrequirements…………4

4Verificationproceduresandprinciple……5

4.1Verificationprocedures………………5

4.2Verificationprinciple…………………5

5Formalinspectionmethod…………………7

5.1Generalrequirements…………………7

5.2Dataverification………7

5.3Siteverification………8

6Energysavingsverificationmethod………9

6.1Billanalysismethod…………………9

6.2Measuringandcalculationmethod…………………10

6.3Energysavingratecalculation……15

6.4Energyconsumptioncorrection……16

AppendixAConversionfactorofenergyconsumption…18

AppendixBFlowchartofenergysavingverification……19

AppendixCBuildingbasicinformationtable……………20

AppendixD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summarytable

…………………22

AppendixEBuildingenvironmentalparametersverification

recordtable……24

AppendixF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equipmenttable

…………………26

AppendixHSiteverificationtable………31

AppendixIRequirementsonpreparationofenergysavings

9

verificationreport……………32

AppendixGOperationmanagementtable………………33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rd……39

Listofquotedstandrd………40

Explanationofprovisions……41

10

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节能法规和政策,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碳

中和,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规范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

节能量核定方法,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量

核定。

1.0.3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安徽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

2.0.1建筑能耗buildingenergyconsumption

建筑使用过程中,为满足建筑环境(采暖、空调、制冷、照

明、通风等)和使用功能(动力、炊事等)而产生的能耗。

2.0.2建筑节能改造buildingenergyefficiencyretrofitting

通过对既有建筑的外围护结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照明

系统、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等采取一定的

改造措施,或增加必要的用能设备,达到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目

的的活动。

2.0.3项目边界projectboundary

实施节能改造所影响到的用能单位、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时

间、范围和地理位置界线。

2.0.4能源消费账单energyexpenditurebill

建筑物使用者用于能源消费结算的凭证或依据。

2.0.5基期baselineperiod

用以比较和确定项目节能量的,节能改造措施实施前能够

代表项目边界内用能设备和系统运行规律的时间段。

2.0.6核定期reportingperiod

用以比较和确定项目节能量的,节能改造措施实施后能够

代表项目边界内用能设备和系统运行规律的时间段。

2.0.7基期能耗baselineenergyconsumption

基期内,项目边界内用能设备或系统的能源消耗量(kgce

或kW·h)。

2.0.8核定期能耗reportingenergyconsumption

核定期内,项目边界内用能设备或系统的能源消耗量(kgce

或kW·h)。

2.0.9节能量energysavingamount

2

满足同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能源消耗或能源

消费减少的数量(kgce或kW·h)。

2.0.10节能率energysavingratio

满足同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能源消耗或能源

消费减少的数量与节能改造措施实施前的数量之比值,反映了

能源利用水平提高的幅度。

2.0.11综合节能率comprehensiveenergysavingratio

改造项目的节能量与节水量和节气量等价折算成节能量

后二者之和得到总节能量,以及基期能耗与基期用水量和用气

量等价折算成能耗后二者之和得到总能耗,然后总节能量与总

能耗的比值(%)。

2.0.12账单法billmethod

通过采集计量表的计量数据,分析建筑节能改造前后的能

耗以确定节能量的节能效果评价方法。

2.0.13测量计算法measuringandcalculationmethod

通过测量建筑节能改造前后用能设备和系统与能耗相关

的参数,得到改造前后的能耗以确定节能量的节能效果评价方法。

3

3基本规定

3.0.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应降低建筑室内环境品质。

3.0.2节能量核定前,应对改造项目进行形式检查。

3.0.3用于节能量核定的材料、设备和系统的数据或参数应

采用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0.4能源审计或能效测评结果可作为节能量核定的基础数据。

3.0.5节水量和节气量应单独核定,并纳入核定范围,核定方

法应采取账单法。

3.0.6对采用两种及以上能源类型的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节能

量核定时,应将不同的能源消耗量统一折算成标准煤耗或等效

电耗。常用能源等效折算系数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3.0.7节能量核定报告的编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I的规定。

4

4核定程序和原则

4.1核定程序

4.1.1节能量核定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

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准备阶段应包括改造项目资料收集,核定方案确定等;

2实施阶段应包括改造项目形式检查、节能量核定等。

3报告阶段应包括节能量核定结论确定、节能量核定报

告编制等等。

4.1.2节能量核定流程应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进行。

4.2核定原则

4.2.1改造项目基期和核定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期和核定期的时间段长度应一致;

2应明确基期和核定期对应的项目边界;

3基期和核定期的项目边界应保持一致,当不一致时,应

以核定期对应的项目边界为准。

4.2.2基期能耗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能源审计或能效测评数据确定;

2无能源审计或能效测评数据时,应按改造前3年完整

的能源消费账单或能源计量数据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近3年能耗逐年递增或递减且幅度在10%以下时,按

最近1年建筑能耗作为基期能耗;

2)近3年能耗波动范围在±10%以下,采用改造前3年数

据的平均值作为基期能耗;

3)近3年能耗波动范围在10%以上的,应根据建筑实际

情况对基期能耗进行论证,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说

5

明基期能耗确定的依据。

3项目改造前正常运行时间为1年以上、不足3年的,基

期能耗应依据改造前至少1年的能源消费账单确定;

4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可采用检测、模拟或合同约定的方

法确定;

5基期能耗和核定期能耗的确定宜采用同一种方法。

4.2.3节能量核定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账单法核定节能量;

2不具备本条第1款条件时,应采用测量计算法核定节

能量;

3不具备本条第1款、第2款条件时,可采用模拟法或合

同约定的方法计算节能量。

4.2.4当建筑主要能耗影响因素变化超过5%时,应对基期能

耗进行修正。

4.2.5用于节能量核定的数据或参数来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经校准且可溯源的能源统计

数据及财务数据;

2采用在检定有效期内或能够正常运行的计量仪表测量

得到的能源消耗数据;

3采用公认的或相关各方认可的常用节能措施的数据或

参数。

6

5形式检查方法

5.1一般规定

5.1.1形式检查方法包括资料核查和现场核查,核查时应采

用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1.2对改造项目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时,改造项目应

竣工并完成验收,用能设备或系统或建筑运行时间应满足核定

期规定的时间段要求。

5.1.3现场核查宜由节能量核定机构、业主单位、物业管理单

位和节能服务公司等相关方共同参加。

5.2资料核查

5.2.1应对改造项目改造前、改造实施和改造后资料进行核

查,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改造前资料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用能设备或系统清

单、基期能源消费账单或能耗计量数据、基期能耗主要影响因

素数据、室内环境、设备或系统性能检测报告、运行管理制度文

件和资料等;

2改造实施资料应包括节能改造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

新增设备清单、设备采购合同、供货单、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

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核查和验收记录、项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改造后资料应包括运行调试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核定

期能源消费账单或能耗计量数据、核定期能耗主要影响因素数

据、室内环境、设备或系统性能检测报告、运行管理制度文件和

资料等。

5.2.2应结合现场核查,确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记录,

宜符合下列规定:

7

1建筑基本信息可按照本规程附表C填写;

2建筑能源消费账单可按照本规程附表D填写;

3建筑室内环境可按照本规程附表E填写;

4用能设备和系统、可再生能源等基本信息可按照本规

程附表F填写;

5运行管理信息可按照本规程附表G填写;

6可采用节能诊断报告、能源审计报告或能效测评报告

中相应内容。

5.2.3当建筑围护结构性能参数、空调系统性能系数和照明

功率密度等必要数据以及相关材料和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难

于获得或有异议时,可采用第三方检测的方式,将检测结果作

为节能量核定的基础数据。

5.3现场核查

5.3.1应依据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文件和合同等资料,对改造

项目改造前和改造后现场进行核查。

5.3.2现场核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建筑能耗计量装置的有效性和分项计量的合理性

进行核查;

2应对节能改造内容、数量、措施以及改造对象性能参数

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可按照本规程附表H填写;

3实施供暖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的项目,应对建筑物的室

内环境和室外环境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可按照本规程附表E填写;

4应对运行管理制度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可按照本规程

附表G填写。

5.3.3当现场核查数据与节能改造方案或合同中的数据不一

致时,应以现场核查确认后的数据作为节能量核定的基础数据。

8

6节能量核定方法

6.1账单法

6.1.1采用账单法核定节能量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能源消费账单或计量表的表计数据应完整、准确;

2建筑能耗影响因素记录应齐全;

3能源消费账单统计时间或计量表的计量时间、影响因

素记录时间应满足基期和核定期规定时间段的要求;

4在能源消费账单统计时间或计量表的计量时间内,用

能设备或系统在改造前后应运行正常、稳定。

6.1.2采用能源消费账单核定改造项目节能量时,节能量应

按下式计算:

m

犈=∑j=1(犈bj-犈rj)(6.1.2)

式中:犈———节能量(kgce或kW·h);

犿———核定项目的账单月份总数;

犼———用于节能量核定的账单月份序号;

犈bj———修正后的第j月基期能耗(kgce或kW·h);

犈rj———第j月核定期能耗(kgce或kW·h)。

6.1.3采用用能设备或系统分项计量数据核定改造项目节能

量时,节能量应按下式计算:

n

犈=∑i=1(犈bj-犈ri)(6.1.3)

式中:狀———核定项目的分项账单总数;

犻———核定项目的分项序号;

犈bi———修正后的第i项基期分项能耗数据(kgce或kW·h);

犈ri———第i项核定期分项能耗数据(kgce或kW·h)。

6.2测量计算法

6.2.1采用测量计算法核定节能量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9

1应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测量边界,受节能措施影响的所

有设备或系统应包含在测量边界内;

2改造前和改造后均应对改造设备或系统运行的关键参

数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

测标准》JGJ/T177的相关要求;

3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性能检测应在相近的运行工况下采

用同样的测试方法进行;

4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关键参数

检测和性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2.2采用测量计算法核定改造项目节能量时,节能量应为

实施节能改造的设备或系统各单项年节能量的总和,应按下式

计算:

犈=犈空调+犈照明+犈变压器+犈电梯+犈光伏+犈光热+犈水泵+犈其他

(6.2.2-1)

或犈=犇×(犈空调+犈照明+犈变压器+犈电梯+犈光伏+犈光热+犈水泵+犈其他

(6.2.2-2)

式中:犈空调———供暖空调系统改造的年节能量(kW·h);

犈照明———照明系统改造的年节能量(kW·h);

犈变压器———变压器改造的年节能量(kW·h);

犈电梯———电梯改造的年节能量(kW·h);

犈光伏———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年节能量(kW·h);

犈光热———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年节能量(kW·h);

犈水泵———水泵改造的年节能量(kW·h);

犈其他———其它改造技术年节能量(kW·h);

犇———标准煤折算系数(kgce/kWh)。

Ⅰ供暖空调系统

6.2.3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年节能量应以供暖空调系统能耗

降低程度来核定。

6.2.4供暖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的年节能量核定应符合现行国

10

家标准《节能量测量与验证技术要求:中央空调系统》GB/T

31349和安徽省地方标准《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能效提升技

术标准》DB34/T3960的规定。

Ⅱ供配电与照明系统

6.2.5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的年节能量核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改造项目在改造前后的照明设备清单均详实可靠时,

年节能量应按下式计算:

犈照明=(犘1·犜1-犘1′·犜1′)·犓x(6.2.5-1)

式中:犘1、犘1′———改造前、改造后建筑所有照明设备的总额定

功率之和(kW);

犜1、犜1′———改造前、改造后照明系统的年运行时间(h),

按照实际使用小时数确定;

犓x———照明系统的同时使用系数,按照灯具实际同

时开启数量确定。

2改造项目在改造前后的照明设备清单难于获得时,年

节能量应按下式计算:

1狀

犈照明=∑(狆1,犻·犜1,犻-狆′1,犻·犜′1,犻)·犛犻·犓x

1000犻=1

(6.2.5-2)

式中:狆1,犻、狆′1,犻———改造前、改造后建筑各类场所照明功率密度

(W/m2),依据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其他可靠

的技术资料取值;

2

犛i———建筑内各类照明场所面积(m);

犜1,i、犜′1,i———改造前、改造后建筑内各类场所照明系统的

年运行时间(h),按照实际使用天数确定。

6.2.6变压器节能改造的年节能量应按下式计算:

22

犈变压器=犜ex·(犘犗ex+犘犓ex·β)-犜ed·(犘犗ed+犘犓ed·β)

(6.2.6)

式中:犜ex、犜ed———改造前、改造后变压器的年运行时间(h);

11

犘犗ex、犘犗ed———改造前、改造后空载损耗功率(kW);

犘犓ex、犘犓ed———改造前、改造后负载损耗功率(kW);

2

β———负载率,根据现场运行记录确定。

Ⅲ太阳能利用

6.2.7采用太阳能利用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时,年节能量应为

各太阳能利用系统年节能量的总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时,年节能量

应按下式计算:

狀

犱∑犎ai犃ai

η犻=1

犈光伏=(6.2.7-1)

360

式中:ηd———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电转换效率(%),依据第

可靠的技术资料或三方检测报告等取值;

犻———不同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上的太阳能电池方阵个

数;

犎ai———第i个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上全年单位面积的总

太阳辐射量(MJ/m2),可参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取值;

Aai———第i个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上的太阳能电池面积

(m2)。

2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时,年节能量

应按下式计算:

狓1犙犼1+狓2犙犼2+狓3犙犼3+狓4犙犼4

犈光热=(6.2.7-2)

3.6η狋

2

式中:狓1、狓2、狓3、狓4———当地日太阳辐照量分别小于8MJ/m、

小于12MJ/m2且大于等于8MJ/m2、

小于16MJ/m2且大于等于12MJ/m2、

大于等于16MJ/m2时的天数;

2

犙犼1、犙犼2、犙犼3、犙犼4———当地日太阳辐照量分别小于8MJ/m、

小于12MJ/m2且大于等于8MJ/m2、

12

小于16MJ/m2且大于等于12MJ/m2、

大于等于16MJ/m2时的集热系统得

热量(MJ),依据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其

他可靠的技术资料取值;

ηt———改造前热水设备的加热效率,依据第

三方检测报告等其他可靠的技术资

料取值。当无可靠技术资料时,电热

水器的加热效率取0.9,燃气快速热

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加热效率

取0.84。

Ⅳ其他综合服务系统

6.2.8电梯系统节能改造的年节能量核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装电梯能量回馈装置的节能量可以通过测量回馈装

置的回馈电能进行计算;

2采用其他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在电梯正常运行工

况下进行能耗测试,其测量点为电梯主开关输出端,其年节能

量应按下式计算:

犈电梯=(犈1-犈1′)×狋0/犜(6.2.8-1)

式中:犈1———电梯改造前测试周期的实测能耗(kW·h);

犈1′———电梯改造后测试周期的实测能耗(kW·h);

狋0———电梯一年内的工作日数;

犜———测试周期(日),宜为连续7日。

3当受条件限制,无法对改造前、后电梯能耗进行测试

时,其年节能量应按下式计算:

犈电梯=[犓1ex·犓2ex·犓3ex·犎·犉·犘ex/(3600犞ex)+犈ex-sb]-

[犓1ed·犓2ed·犓3ed·犎·犉·犘ed/(3600犞ed)+犈ed-sb]

(6.2.8-2)

式中:犓1ex、犓1ed———改造前后驱动系统系数,VVVF驱动系统

取1.6,变压变频驱动系统取1.0,带能量反

13

馈的VVVF驱动系统取0.6;

犓2ex、犓2ed———改造前后平均运行距离系数,2层取1.0,单

梯或两台且超过2层时取0.5,3台及以上

的电梯群时取0.3;

犓3ex、犓3ed———改造前后轿内平均载荷系数,取0.35;

犎———最大运行距离(m);

犉———年启动次数,一般在100000到300000之间;

犘ex、犘ed———改造前后电梯的额定功率(kW),可依据设

备技术资料或现行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

件》GB/T10058计算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取值;

犞ex、犞ed———改造前后电梯额定速度(m/s);

犈ex-sb、犈ed-sb———改造前后电梯年待机总能耗(kW·h),当

无可靠技术资料时可不计该项。

6.2.9水泵、风机节能改造的年节能量核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水泵、风机进行更换时,年节能量应按下式计算:

犠ex犠ed

犈水泵=(-)·犜wp(6.2.9-1)

ηexηed

式中:犠ex、犠ed———改造前后的电机功率(kW);

ηex、ηed———改造前后的电机效率,依据可靠的技术资料

取值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取值;

犜wp———水泵、风机的年运行时间(h)。

2水泵、风机采用变频技术措施时,年节能量应按下式计算:

犈其他=犈2×ε0(6.2.9-2)

式中:犈2———改造前水泵、风机等设备的年能耗(kW·h),可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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