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697-2007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芦笋操作指南
DB37/T 697-2007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GAP) Export Asparagus Operating Guid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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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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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80.01
B3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697-2007
良好农业规范出口芦笋操作指南
GoodAgriculturalProcessOnExportAsparagus
2007-10-09发布2007-11-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697-2007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潍坊市植物保护站、潍坊市坊子区植物保护站、寒亭区植
物保护站、定陶县植物保护站。
本标准起草人:宋姝娥、李明立、李洪奎、孙平、张培福、曹虎春、程业武、刘三伟。
当进口国芦笋质量安全标准发生变化,或需采用新的生产技术时,应由植物保护等有关专家及时修
订本标准。
I
DB37/T697-2007
良好农业规范出口芦笋操作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芦笋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和各生产环节的监控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芦笋的生产。
2标准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
GB/T18407.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NY/T5230无公害食品芦笋
NY/T5231无公害食品芦笋生产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残留pesticideresidue
残留在农产品中的微量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和降解物的总称。
3.2
有害物质malfeasancematter
对人、生物及环境具有毒害作用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重金属等物质。
3.3
危害分析hazardassessment
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进行判断、评估。
3.4
溯源体系systemoftracetothesource
作物从种植(包括生产基地选择)到收获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农事活动的原始记录等。
3.5
有害生物pest
危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病原微生物、害虫、杂草等生物。
3.6
IPM(integratedpestmanagement)
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3.7
安全间隔期plantharvestinterval(PHI)
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间隔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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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录保留
种植者应保留芦笋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原始记录(附录A),证实所有的农事操作活动遵循本标
准的要求,从而完善芦笋生产整个溯源体系。必要的记录应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
5质量要求
5.1感官要求
符合NY/T5230的要求。
5.2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进口国安全质量的标准(附录B)。
6基地选择与管理
6.1基地选择
基地环境条件符合GB/T18407.1的要求,并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附录A.1)。宜选择地
势平坦,地下水位低,排灌方便,土层深厚、肥力较高、疏松、理化状况良好,前2年~3年未种植芦
笋的壤土地块。
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连片面积宜在3hm2以上。
6.2基地管理
6.2.1环境监测
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检测,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年~3年或环境条件发
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测,并填写《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测结果表》(附录
A.2)、《基地灌溉水质检测结果表》(附录A.3)、《基地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表》(附录A.4)。
6.2.2档案
每个芦笋生产地块(棚室)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附录A)。
6.2.3工作室
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m2以上。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放置有关生产
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
6.2.4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
6.2.5仓库
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
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m2以上。
6.2.6盥洗室
基地应设有盥洗室,且清洁卫生。
6.2.7废物收集设施
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
6.2.8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防止外源污染。
7整地施肥
7.1清洁田园
清除前茬作物的残留枝叶,带出田外集中处理,降低病(虫)源基数。
7.2土壤耕翻
深翻土壤30㎝~40㎝,整平耙实。宜使用机械耕翻,维持土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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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基肥
基肥施用符合NY/T496的要求。
施用的农家肥应经过充分的沤制和腐熟,不得施用生活垃圾、工业废渣、污泥等。
基肥施用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8播种
8.1品种选择
客商有要求的,按照客商的要求选定品种。客商未指定栽培品种的,根据不同栽培类型,宜选用抗
病、优质、丰产、抗逆性强的杂交一代种子或组培苗,并保留购种发票。
8.2种子质量
符合NY/T5231的要求;植物检疫合格。
8.3栽培季节
宜在地温10°C以上时播种(谷雨至立夏),阳畦育苗则提前到2月中旬~2月下旬。
8.4苗床准备
选用土质疏松、有机质丰富、地势平坦、灌溉方便的砂壤土作苗床。播种前,均匀撒施农家肥
4000kg/667m2~5000kg/667m2,翻入土壤40cm土层,整平,做成平畦,畦宽1.2m。
每定植667m2需备30m2苗床。
备好苗床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8.5种子处理
播种前,用50%多菌灵WP300倍浸泡种子12h后,再用30°C~35°C温水浸泡48h,滤出放入盆中,
上盖湿布,置于25°C~28°C的环境中进行催芽,并填写《基地种苗处理记录表》(附录A.6)。
8.6播种方法与播种量
当种子有10%左右的胚根露白时,即可播种。播种时,先将畦面灌足底水,待水渗下后开始单粒点
播。每10cm2播一粒,播后覆盖过筛细土约2cm厚,耢平畦面,再盖一层地膜保温、保墒。苗床用种量
0.8kg/667m2~1.0kg/667m2。播种后立即建拱棚盖膜。
8.7苗床管理
拱棚内温度控制在白天25°C~30°C,夜间15°C~18°C。苗齐后,当棚内温度超过32°C时,中午要
揭开拱棚通风练苗、促根壮苗。
9移栽定植
9.1移栽时期
苗高15cm~20cm、地上茎3根以上时,即可移栽定植。
9.2定植密度
白芦笋株距30cm,行距1.8m~2m;绿芦笋株距30cm,行距1.4m~1.5m。
9.3定植方法
沿定植沟划直线,开15cm深沟,将笋苗放入定植沟,立即覆土3cm,轻轻压实、整平,并立即浇
水,待水渗下后,再覆一层细土,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10田间管理
10.1第一年管理
10.1.1中耕除草及覆土
定植后一个月内进行查苗补苗。补苗时浇足底水。
及时中耕除草,结合中耕进行覆土,每次覆土2cm~3cm,直至将定植沟填平为止。每次浇水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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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后,应及时划锄松土。
10.1.2追肥
定植后一个月,追施一次复合肥15kg/667m2,以后每月追一次复合肥15kg/667m2。立秋追施一次
秋发肥,宜施农家肥2500kg/667m2,复合肥15kg/667m2。,顺垄开沟追施,离开植株15cm~20cm,沟深
10cm。
追肥后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10.1.3浇水
宜结合追肥进行浇水。立秋后遇旱及时浇水,立冬后浇一次越冬水。大雨过后及时排涝,浇水后填
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10.2第二年管理
早春季节,适时浇水,中耕保墒。夏季高温多雨,宜及时除草排涝。若第一年生长旺盛,可于第二
年早春培土进行短期采收。施肥量比第一年增多。
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10.3常年管理
第三年开始进入采笋期,此后管理为常年管理。
10.3.1培土
培土前将芦笋地上部全部清除,带出田外集中处理。
采收白笋的,在春季幼芽抽生前培土,一般垄高25cm~30cm,上部宽30cm~40cm,下部宽80cm。
培土时要求上面平整并稍压紧,防止漏光和塌陷。采笋期宜保持培土的高度。嫩茎采收后,使畦面回复
到培土前高度,保持地下茎在土下15cm处。
采收绿笋的,在春季幼芽抽生前,不需培土软化,只进行中耕划锄。
10.3.2施肥浇水
采收白笋:抽生前结合培土,在距植株20cm处开沟10cm深,沟内施用磷酸二铵10kg/667m2、氯化
钾10kg/667m2,然后培土;采收后结合撤土,施农家肥5000kg/667m2,过磷酸钙50kg/667m2,复合肥
25kg/667m2,施于培土垄两侧的取土沟内,然后撤土覆盖,并浇透水,促进幼芽萌发出土。生长后期追
施三元复合肥25kg/667m2~50kg/667m2,
采收绿笋:采笋后施农家肥5000kg/667m2,过磷酸钙50kg/667m2,复合肥25kg/667m2;生长后期
追施三元复合肥25kg/667m2~50kg/667m2。
施肥、浇水后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10.3.3植株调整
及时摘去母茎生长点,控制植株高度在120cm以下,防止倒伏。植株密集处,宜适时疏枝,母株上
的果实宜及早摘除。
10.3.4留养母茎
早春出笋时选留粗壮新笋作母茎,1年~2年生植株每株选留3根~5根,3年生植株每株选留5
根~7根,4年生留10根,宜均匀分布。初霜前50d~60d,春留母茎枯萎,将此后生长的新笋,留作
母茎培育。
芦笋栽培年限宜10年~15年。
11生产投入品管理
11.1农药采购与储藏
11.1.1农药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下列农药:
z非法销售点销售的农药;
z无农药登记证的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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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农药;
z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农药;
z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合格的农药;
z超过保质期的农药;
z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采购的农药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附录A.7)和《农药质量检测结果记录表》(附录A.8)。
11.1.2农药储藏
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避光、防腐、通风良好等的安全条件要求,
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配有急救药箱、配制量具等,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11.2肥料采购与储藏
11.2.1肥料采购
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不得采购下列肥料:
z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肥料;
z非法销售点销售的肥料;
z超过保质期的肥料;
z进口国禁止施用的肥料。
采购的肥料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附录A.7)。
11.2.2肥料储藏
肥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与农药隔开存放,不得与苗木、新鲜农产品存放在一
起。
12水源管理
12.1水质监测
每年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一次水质检测。
12.2灌溉系统
应有专用水源,如水井、储水池等,严防污染。水井井口应高出地面30cm,并配有防护设施,防
止雨水倒灌、弃入污染物等。
宜建立水源管理系统,如供水管道、再利用体系、灌溉设备等。
13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13.1种植者
种植者应经过IPM技术培训,或在植保员指导下按照本标准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植保员应获得国
家植保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附录A.9)。
13.2防治措施
13.2.1农业防治
选用抗病品种,清洁田园,加强肥水管理,合理密植,提高植株抗病力。
13.2.2物理防治
电子杀虫灯诱杀甜菜夜蛾、芦笋木蠹蛾、地老虎、金针虫、蝼蛄等害虫,每2hm2~3hm2悬挂1盏电
子杀虫灯(220V,15W),离地高度1.2m~1.5m。
13.2.3化学防治
针对不同时期的防治对象,选择适合的农药品种,适期用药,交替轮换使用。每种农药连续施用不
宜超过3次。多种病虫混发时,宜混合用药。施药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有益生物的杀伤,避免
对邻近作物产生药害,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用药方案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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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施药器械
施药器械宜分类专用。
对除草剂和进口国残留限量要求严格的农药,施药器械应专用。
施药前,施药器械应确保洁净并校准。施药后,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放置。
13.4剩余药液处理
剩余药液和所用容器的残留洗液,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将其喷洒到未施药的芦笋上或法规允许的休
耕地中,并填写《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处理情况记录表》(附录A.10)。
13.5农药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乱扔,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3次以上,并将冲洗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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