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384-2018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

DB37/T 3384-2018 Earthquake emergency evacuation site evaluation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384-201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8-17
实施日期
2018-09-17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20.99

P1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384—2018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

Assessmentforearthquakeemergencyshelters

2018-08-17发布2018-09-17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3384—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地震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地震局、青岛市地震局、淄博市地震局、潍坊市地震局、临沂市地震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博、陈传国、冯志泽、许丹、赵美松、韩冰、何斌、黄永华、汤永利。

I

DB37/T3384—2018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类别评定条件、评定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类别评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1734-2008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DB37/T1006-2008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

DB37/T2838-2016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类与编码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emergencyshelterforearthquakedisasters

为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

活的安全场所。包括:室内避难场所、应急避险场地和临时疏散点。

[DB37/T2838-2016定义3.1]

3.2

室内避难场所indoorshelter

利用体育场馆、会展场所、学校校舍等公共建筑及人民防空工程,具有应急避难基本生活服务功能

的安全场所。

[DB37/T2838-2016定义3.2]

3.3

应急避险场地emergencyshelters

为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临时躲避或临时疏散集中的安全场地。

[DB37/T2838-2016定义3.3]

4分类

1

DB37/T3384—2018

4.1根据场址、设施配置和服务功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四类,由高类别到低类别依次为Ⅰ类、

Ⅱ类、Ⅲ类和Ⅳ类。

4.2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类符合DB37/T2838-2016中第4章的规定。

5评定条件

5.1基本条件

5.1.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的安全性要求符合GB21734-2008中5.2的规定,室内避难场所建筑物

抗震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

5.1.2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5m2。

5.1.3篷宿区内分区要求符合GB21734-2008中7.3的规定。

5.1.4各类设施应考虑无障碍要求。

5.1.5室内避难场所通风条件有限的应增设通风设施。

5.1.6启用后的生活类设施设备和基本应急物资,可采用自我储备或第三方储备,并与相关单位建立

储备、供应保障机制。

5.1.7应制订地震应急预案、平面图、服务范围和居民疏散路线图、日常运维管理制度。

5.2分类条件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类条件见附录A。

6评定

6.1评定机构

成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类别评定机构,评定人员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6.2评定准备

6.2.1评定机构应制订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类别评定办法或细则。

6.2.2受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申报材料后,审核申报材料并对场所进行初检。

6.2.3抽选专家,成立专家组。

6.3评定流程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一般按照申报、评审、批复程序进行。

6.3.1申报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基本情况,含:地理位置、场所背景、主要设备设施建设情况、服务能力保障情况、社会效益

等;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类别评定申报表,见附录B;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包括:启动方案、疏散方案、安置方案等;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平面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服务范围和居民疏散路线图;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日常运维管理制度;

2

DB37/T3384—2018

——应急物资自我储备清单,或利用第三方储备的应急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相关材料;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自查表,见附录C;

——室内避难场所建筑物抗震设防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6.3.2评审

专家评审采取听取汇报,包括:建设情况、功能介绍及社会服务等、现场检查、质询、答疑等方式

进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评定表,详见附录D。

6.3.3批复

对评审合格的进行批复,授予相应类别标志,见附录E。

7其他

同一场址有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申请评定时,按照有效面积最大的场所或者安置避难

人员最多的场所确定。

3

DB37/T3384—2018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类条件

A.1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类条件见表A.1。

表A.1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类条件

序号名称分类条件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室内避难场所有效面积不小于7000

1面积

平方米。

应有4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道路,每条疏散道路间隔不小于20米。场所有效面积

2通达性

较大时,应根据需要相应增加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应设置无障碍坡道。

3应急帐篷设施应配置应急帐篷或简易活动房屋,满足安置避难人员需要。

4应急医疗设施应设置不少于1处固定医疗救护室,2处临时医疗救护站。

5应急卫生防疫设施应设置不少于1处固定卫生防疫点,2处临时卫生防疫点。

应配置或设置市政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自备水井、水源地等三种以上供水方

6应急供水设施

式;每个篷宿区供水点不少于1处,每100人应至少设置一个水龙头。

每个篷宿区饮水点设置不少于1处,每250人应至少设一个饮水处,可配置直接饮用

7饮用水设施

水的净化设备,也可临时性配置桶装、瓶装饮用水。

应配置或设置市政供电、太阳能、发电机、发电车等三种以上供电方式或设施,供配

8应急供电设施电线路敷设到避难场地各功能区,供电应满足应急指挥、应急通讯、应急医疗、应急

照明、应急保障运行等设备的用电需要。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污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排污

9排污系统设施

管线应与市政排污管网联通或设立独立排污系统。

应设置暗坑式或移动厕所,厕所排污管线与场所排污系统连接。厕所蹲位不宜少于安

10应急厕所设施

置避难人员的2.0%。

应配置垃圾转运设施,位置在下风口;每个篷宿区应按照100人300升垃圾的标准,

11应急垃圾储运设施

设立移动式垃圾箱。

应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组合标志、图形符号、场所内道路及周边道路指示标志,主

12标志设施要出入口应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平面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服务范围和居民疏散路

线图等。

13应急消防设施应配置消防栓等设施。每个篷宿区在醒目位置放置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个。

14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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