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6/T 46-2024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

DB4406/T 46-2024 Consumer Confidence Unit Creation Guideline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6/T 46-2024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5-16
实施日期
2024-07-16
发布单位/组织
佛山市
归口单位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放心消费单位创建的原则、路径和目标、创建内容、创建方法、退出机制和结果运用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放心消费单位的创建及管理活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广东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佛山众陶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起草人:
钟照华、黄洁虹、李威、钟颖瑶、金世荣、柯国毅、卢秋萍、陈志宏、马颖甄、周惠心、黎鑫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2

4406

佛山市地方标准

DB4406/T46—2024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

Guideforestablishingtrustworthyconsumptionorganization

2024-05-16发布2024-07-16实施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406/T46—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原则................................................................................1

5路径和目标..........................................................................1

6创建内容............................................................................2

7创建方法............................................................................4

8退出机制............................................................................5

9结果运用............................................................................5

附录A(规范性)佛山市放心消费形象标识.................................................6

附录B(资料性)放心消费单位申请表.....................................................7

附录C(资料性)放心消费承诺表.........................................................8

附录D(资料性)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表...................................................9

附录E(资料性)放心消费单位评估评分表................................................10

参考文献..............................................................................14

I

DB4406/T4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广东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

司、佛山众陶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

所、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照华、黄洁虹、李威、钟颖瑶、金世荣、柯国毅、卢秋萍、陈志宏、马颖甄、

周惠心、黎鑫。

II

DB4406/T46—2024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放心消费单位创建的原则、路径和目标、创建内容、创建方法、退出机制和结果运用

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放心消费单位的创建及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放心消费单位trustworthyconsumptionorganization

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目的,通过提升消费环境的建设,规范经营

行为,开展消费维权服务和消费教育活动,满足消费者安全、舒心和满意等需求的经营主体。

4原则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遵循以下原则:

a)政府培育引导原则;

b)经营者公开承诺原则;

c)社会动态监督原则;

d)失信退出原则;

e)鼓励创新原则。

5路径和目标

5.1鼓励引导街区(商圈)、餐饮店、电商平台、农贸市场、批发零售单位、旅游景区、连锁品牌以

及热点消费等领域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

5.2鼓励引导经营者主动参与“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落实先行赔付等消费

纠纷先行和解责任,建立健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机制。

5.3规范经营行为,根据自身的实际和特点落实主体责任。

5.4政府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等共同参与放心消费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提升商品与服务消费环境

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活动。

5.5倡导消费者科学理性、绿色消费,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消费体验活动,普及消费知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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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创建内容

6.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6.1.1配备管理人员

创建单位主动履行消费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并配备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成立专职机构,并任命专

职人员且明确职责分工,对接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6.1.2制定建设方案

创建单位根据工作需求制定与经营业态特点相适宜的创建方案,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具体任务、保

障措施。

6.1.3建立管理制度

创建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和便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需求,建立诚信经营、消费投诉处理和消费纠纷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相关管理制度。

6.2加强宣传培训

6.2.1营造创建氛围

召开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动员会、组织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创建单位宜根据附录A使用“佛山市放

心消费形象标识”,可结合本身的视觉形象标识设置宣传物料,打造富有特色的放心消费单位宣传形象。

有条件的,可在宣传栏或电子屏公开“双承诺”、消费投诉指引以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相关信息,提

升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的知晓率。

6.2.2加强载体宣传

鼓励创建单位广泛利用新媒体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发布消费维权服务的工作动态,持续宣传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相关活动过程、成果。

6.2.3提炼总结经验

鼓励创建单位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创建经验和成果绩效,为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市场主

体提供参考。

6.3引导诚信经营

6.3.1诚信守法经营

6.3.1.1经营证照齐全,亮证亮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自觉履行商品进货查验、不合格

商品退市、召回、销毁等责任义务。

6.3.1.2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产品,落实商品“三包”政策和相关规

定。

6.3.1.3明码标价,无虚假宣传,无欺诈行为。

6.3.1.4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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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消费风险管控

6.3.2.1鼓励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主体构建协会内、平台内的信用惩戒机制,通过行业

自治和平台规制,防范和减少违法经营行为。

6.3.2.2对消费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部门处罚的

商户,鼓励有法律约束关系的创建单位与其解除合同,清除出场。

6.3.2.3鼓励开展消费风险预警提示。

6.3.3推行激励评价

鼓励有条件的创建单位开展进驻商户或会员信用评价,将依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竞争、明码标

价、价质相符等纳入诚信评价指标,定期或不定期表彰诚信经营商户或会员单位。

6.4消费维权服务

6.4.1配置服务资源

6.4.1.1具备消费投诉处理的场所和人员。

6.4.1.2在显著位置公示“12345/12315”等政府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创建单位投诉维权电话和维

权流程。

6.4.1.3鼓励设置投诉举报箱。

6.4.2落实先行和解

6.4.2.1设立消费投诉受理点,配置人员负责消费纠纷处理工作。

6.4.2.2主动参与“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6.4.2.3鼓励条件成熟的创建单位申请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优化消费投诉快速反应机制。

6.4.2.4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经营者加入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等便捷服务机制,提供消费者投诉

维权入口,便捷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

6.4.3建立创新机制

6.4.3.1鼓励推行先行赔付。

6.4.3.2鼓励推行“异地购买本地退货”。

6.4.3.3鼓励推行“线上购买线下退货”。

6.4.4定期开展培训

6.4.4.1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

6.4.4.2鼓励定期对消费投诉处理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行业消费纠纷处理案例的宣讲或实操培训。

6.4.5定期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

鼓励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和消费者意见收集活动,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6.4.6建立专家团队

涉及技术鉴定、法律、会计等专业性问题,提倡从行业内筛选具备资质的专家形成专家组,为维权

服务提供技术鉴定或者法律、会计等专业性咨询服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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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优化消费环境

6.5.1维护良好消费环境

6.5.1.1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无脏乱差、乱张贴等现象。

6.5.1.2经营场所道路畅通,无乱停乱放现象。

6.5.1.3商户店面清洁、店堂整洁,无占道经营。

6.5.1.4经营场所内无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6.5.2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6.5.2.1在重点区域要加强安全防控。

6.5.2.2在场所内醒目位置、人流较多的地方可设立固定的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或广播。

6.5.3强化消费教育

6.5.3.1鼓励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与当地社区、街道、学校、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联动,在“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与消费相关的专题教育活动,介绍商品和服务知识、行业特点和发展趋

势。

6.5.3.2有条件的创建单位可建设消费教育基地,规范开展体验式消费教育活动,持续提升消费者参

与度。

6.5.4配合查处违法行为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

7创建方法

7.1申报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的基本条件包括:

a)在佛山市注册登记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或企业失信“黑名单”等情况;

b)具备消费纠纷处理所需的场所和人员;

c)视情况主动作出“放心消费承诺”或“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7.2创建单位若满足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的基本条件,可按照申报时间,自主提出申报创建。申报材料

包括:

a)相关申请表:

佛山市放心消费单位申请表,见附录B;

放心消费承诺表,见附录C;

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表,附录D;

b)相关佐证材料:

有效证照或合法资格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证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申报单位场所、人员相关佐证材料,如经营场所照片、服务人员名单等。

7.3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辖区情况,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指导

创建单位按照本文件第6章制定创建方案,按时落实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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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创建单位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放心消费单位创建验收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取

得的绩效和成果。

7.5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的绩效和成果佐证材料类型可为照片、音视频、数据等,包括但不限

于:

a)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的声明承诺公开的照片;

b)成立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和落实人员分工的文件资料;

c)放心消费活动创建方案和工作总结等;

d)创建放心消费单位动员会的照片、活动方案和总结报告等材料;

e)开展放心消费相关教育和培训的策划方案、照片或视频等;

f)创建活动的宣传方案或者宣传成果材料;

g)开展消费者体验活动的照片或活动策划方案等材料;

h)先行赔付、经营者首问责任制、线下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先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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