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766-2024 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

DB34/T 4766-2024 Supervision station information system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guideline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766-2024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4-15
实施日期
2024-05-15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60

CCSR1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766—2024

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

Constructionsguidelinesofoverloadandoversizedadministration

sitesinformationsystem

2024-04-15发布2024-05-15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

DB34/T476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北京新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

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冰著、王健、刘新华、高健、刘啸晨、王岱岳、许张红、李明、胡晓泉、

闫岩、邱丽梅、陈孟勇、王奎跃、肖伟、卓海龙、张帆、武玉伟、王燕茹、李俊、宛涛、王萌菲、孙

小琪、黄一晨、戴熙桐、吴晓龙、沈康林、赵之杰。

I

DB34/T4766—2024

目次

前言..................................................................................Ⅰ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2

5公路车辆动态检测系统.................................................................5

6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系统..............................................................10

7高速公路称重检测系统................................................................14

8货运源头称重检测系统................................................................19

附录A(资料性)公路车辆动态检测系统布局示意图.....................................24

附录B(资料性)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系统及称重检测车道布局示意图.....................25

附录C(资料性)高速公路称重检测系统布局示意图.....................................27

附录D(资料性)货运源头称重检测系统布局示意图.....................................30

II

DB34/T4766—2024

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工程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和公路车

辆动态检测系统、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系统、高速公路称重检测系统、货运源头称重检测系统的系统

组成、数据采集、设备要求和系统布设。

本文件适用于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2312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7551称重传感器

GB/T21296.1—2020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3828—2023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

GB/T28649机动车号牌自动识别系统

GB351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B/T41479—202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数据处理安全要求

GA/T497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83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833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GA/T995—202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

GA/T1211安全防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JJG539数字指示秤

JJG669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

JJG907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定规程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D8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JT/T817公路机电系统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JT/T1012—2015汽车外廓尺寸检测仪

JTG/T4320—2022公路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1589、GB5768.2—2022、GB/T7551、GB/T21296.1—2020、GB/T22239、GB/T28649、

JTG/T4320—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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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治超站点信息系统overloadandoversizedadministrationsitesinformationsystem

由公路车辆动态检测系统、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系统、高速公路称重检测系统、货运源头称重检

测系统组成的用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硬件和软件系统。

3.2

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系统highwayoverloadandoversizedetectionstation

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设立的,对车辆实施超限超载检测,认定、

查处的硬件和软件系统。

3.3

公路车辆动态检测系统highwayvehicledynamicdetectionsystem

在公路范围内设置的,能够对行驶中车辆的轴(轴组)载荷、总质量和外廓尺寸进行检测,并自

动记录受检车辆超限超载状态,可存储、输出、显示相关信息的系统。

3.4

公路车辆动态检测区highwayvehicledynamicdetectionzone

对行驶中车辆进行检测的路面区域。

3.5

高速公路称重检测系统highwayweighingdetectionsystem

在高速公路入口、出口布设的,能够对途径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并自动记录受检车辆超

限超载状态,可存储、输出、显示相关信息的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设备。

3.6

货运源头称重检测系统freightresourceweighingdetectionsystem

在货运源头单位内部或货运源头单位集中区域设置的,能够对进、出厂(场、站)货运车辆进行

超限超载相关信息自动采集的系统。

4基本规定

4.1功能要求

4.1.1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应具备称重检测、车牌识别及记录、视频监控、信息发布、外廓尺寸检测

(可选)、数据处理、数据传输等功能。

4.1.2称重检测设备应能自动检测和输出车辆的车型、轴数、轴(轴组)载荷、总质量等。

4.1.3车牌识别及记录设备应能自动拍摄和输出车辆图像、识别和输出车辆号牌信息。

4.1.4视频监控设备应能完整、清晰地记录车辆经过检测区的行驶状态,可具备检测和输出车辆行驶

速度功能。

4.1.5信息发布设备应能发布和显示车辆的超限信息,并提示车辆进行卸载。

4.1.6数据处理设备应能对现场采集的检测数据、图像数据、视频数据等进行现场处理,并将数据信

息与检测车辆进行匹配,对大件运输及特种作业等车辆进行数据筛选。

4.1.7数据传输设备应能将现场采集并处理完成的数据信息实时传输至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也可

接收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数据信息。

4.2通用要求

4.2.1治超站点信息系统相关设施设备应具备统一授时功能,并自动校准时间,保证治超卡点和平台

时钟统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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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应具备通信异常、断电等故障的自检功能。通信异常时,应能将未实时上传

的数据进行存储,存储时间应不小于7d。通信恢复后,应能自动完成数据续传。

4.2.3治超站点信息系统的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等应符合GB/T22239

中第二级安全保护能力的有关规定。

4.2.4治超站点信息系统相关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安全保

护的规定。

4.2.5治超站点信息系统设施设备应适应-40℃~+70℃的工作环境温度,寒区使用时应具备耐低温性

能,耐环境湿度技术指标应符合JT/T817室外机电设备的有关规定。

4.2.6治超站点信息系统设施设备应采取防水和防尘保护。防护等级应符合JT/T817室外机电设备

的有关规定。

4.2.7治超站点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的绝缘电阻、安全接地、防雷电性能和电源适应性等应符合JT/T

817室外机电设备的有关规定。

4.2.8治超站点信息系统检测区应按照JTGD81—2017中“设置路基护栏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表”

6.2.10的规定进行安全与防护设施设计。

4.3采集数据信息要求

4.3.1治超站点信息系统现场采集的数据信息包括检测时间、治超站点名称、车道、机动车号牌、机

动车号牌颜色、图像、视频、车速、车型、轴数、轴(轴组)载荷、总质量、外廓尺寸(如有)等。

4.3.2治超站点信息系统现场采集的数据信息与车辆匹配正确率应不低于99%。

4.3.3治超站点信息系统现场采集的数据信息记录资料应以一组材料的方式提交,图片和视频文件名

的格式应符合唯一标识+“-”+图片视频类型标识+“-”+机动车号牌或未识号牌的规定。

4.3.4治超站点信息系统输出的图片应叠加检测时间、治超站点名称、桩号、车道、机动车号牌、轴

数、总质量、超限率/超限量、外廓尺寸(可选)、唯一标识、设备编号、防伪信息等内容。

4.4数据信息传输要求

4.4.1治超站点信息系统与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传输采用专网进行。要求站点信息系统

按照省、市、县(如有)三级同步上传的方式进行上传。需要共享的数据,通过交通数据中心“数据共

享交换与开放管理平台”作为枢纽,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开放共享应用。

4.4.2部省两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系统为部级数据交换平台被动式结构,省级治

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数据交换节点,通过定时程序向部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发送数据交换请

求,数据交换机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a)及时性保证机制:省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按照定时索取规则(轮询周期可

设置为10分钟),对部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交换接口进行轮询,发现分发给自己的消息立即发起

索取操作,接收完成后回复接收确认消息;

b)完整性保证机制:数据交换采用国密算法,用于提供消息的完整性校验;

c)安全性保证机制:部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采用HTTPS技术,实现消息的安全传输。

4.4.3治超站点在传输数据之前,应当在省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站点基本信息进行注册,取得

唯一的站点编号。站点编号按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部省数据接口规范》规定统一编码。

4.4.4数据记录应由唯一标识来索引,唯一标识由6位区划代码+YYYYMMDDHH24MISSFF+6位随机码组

成,省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6位区划代码的后4位应全为‘0’,总长度应为32个字符。

4.4.5治超站点信息系统检测数据的传输内容和格式应满足表1的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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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检测数据传输格式

序号字段说明字段代码数据类型长度备注

1检测数据标识checkNoString32必须;唯一标识

2治超站点名称siteNameString200必须;站点名称全称

必须;11:I类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

系统;12:II类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

系统、21:超限检测点、31:公路车

3治超站点类型siteTypeString2

辆动态检测点、41:高速公路入口检

测、42:高速公路出口检测、51:源

头监管站等。

4检测时间checkTimeDatetime20必须;YYYYMMDDHH24MISS

必须;1-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系统初

检数据;2-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系统

复检数据;3-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系

5检测数据类型checkTypeString1统站前预检数据;4-公路车辆动态检

测数据;5-源头监管站检测数据;6-

高速收费站入口检测数据;8-高速收

费站出口检测数据。

6机动车号牌vehicleNoString32必须;识别出的机动车号牌

必须;0-蓝色;1-黄色;2-黑色;3-

白色;4-渐变绿色;5-黄绿双拼色;

7机动车号牌颜色plateColorString2

6-蓝白渐变色;9-未确定;11-绿色;

12-红色

vehicleAlxesTy

8车辆轴型String5必须;详见JTG/T4320

pe

9总质量totalInt6必须;单位为kg

必须;大于等于2,且应与填入的检

10轴数axlesInt2

测轴(轴组)载荷数据组数一致

11车速speedInt4必须;精确到个位;单位为km/h

12最大允许总质量limitWeightInt6非必须;精确到个位;单位为kg

13超限量overWeightInt6非必须;精确到个位;单位为kg

非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单位

14超限率overRateFloat—

为%

必须;双车道代码规则:上行-01,下

行-03;四车道及以上代码规则:上行

从内至外按11、12、13„连续编号,

15车道号lineString8

下行按31、32、33„连续编号;车道

号排序规则:先上行、后下行,同一

个行驶方向先内侧车道、后外侧车道

16数据序号dataNoLong—必须;收到的数据序号

17检测轴(轴组)载荷1weight1Int6必须;单位为kg

18检测轴(轴组)载荷2weight2Int6必须;单位为kg

19检测轴(轴组)载荷3weight3Int6非必须;单位为kg

20检测轴(轴组)载荷4weight4Int6非必须;单位为kg

21检测轴(轴组)载荷5weight5Int6非必须;单位为kg

22检测轴(轴组)载荷6weight6Int6非必须,单位为kg

非必须;根据车轴数量确定是否增加

23检测轴(轴组)载荷NweightNInt6数据,使用数据长度判断数据结尾标

识;单位为kg

24车货总长度totalLengthInteger-非必须;单位为cm

25车货总宽度totalWidthInteger-非必须;单位为cm

26车货总高度totalHeightInteger-非必须;单位为cm

27超长量overLengthInteger-非必须;单位为cm

28超宽量overWidthInteger-非必须;单位为cm

29超高量overHeightInteger-非必须;单位为c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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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图像数据的传输内容和格式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图像数据传输格式

序号字段说明字段代码数据类型说明

1检测数据标识checkNoString必须;与采集的检测数据标识的序号对应

2治超站点名称siteNameString必须;站点名称全称

必须;11:I类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系统;12:

II类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系统、21:超限检测

3治超站点类型siteTypeString点、31:公路车辆动态检测点、41:高速公路入

口检测、42:高速公路出口检测、51:源头监管

站等。

必须;01-第一张车辆前部图片,02-第二张车

辆前部图片,11-车辆前部45度角图片,21-车

4数据类型dataTypeString

辆侧面图片,31-车辆尾部图片,41-车牌特写图

片,81-视频

5数据长度sizeInt必须;文件字节数

6文件名fileNameString必须;带文件扩展名的文件全称

必须;双单车道代码规则:上行-01,下行-03;

四车道及以上代码规则:上行从内至外按11、

7车道号lineString12、13„连续编号,下行按31、32、33„连续编

号;车道号排列规则:先上行、后下行,同一个

行驶方向先内侧车道、后外侧车道

8数据序号dataNoLong必须;收到的数据序号

9检测时间checkTimeDate必须;YYYYMMDDHH24MISS

4.5数据信息存储要求

4.5.1分类存储图片数据,对于超期图片数据系统自动删除,存储空间滚动使用。

4.5.2所有采集证据中,已制作电子证据的,应将称重检测信息、抓拍信息、违法当事人车辆的卡点

过车视频、情报板告知视频(若有)信息永久保留。

4.5.3涉嫌超限超载的,需要提供视频证据(卡点过车视频,情报板告知视频),涉嫌违法线索数据

保留2年。

4.5.4对于未涉嫌违法的数据信息,车货总质量在4.5吨以下的货运车辆选定1张车辆正面照片存储

6个月,车货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选定正、侧、后面各一张照片存储6个月。

5公路车辆动态检测系统

5.1系统组成

5.1.1公路车辆动态检测系统由动态称重检测设备、车牌识别及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信息发布

设备、外廓尺寸检测设备(可选)、数据处理设备等组成,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公路车辆动态检测系统设备基本配置

设备名称配置要求

动态称重检测设备●

超限超载检测设备

外廓尺寸检测设备○

车牌识别及记录设备●

视频监控设备●

附属配套设备

信息发布设备●

数据处理设备●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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