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136-20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技术指引

DB4403/T 136-2021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rea Marking Technical Guideline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136-2021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1-04
实施日期
2021-02-01
发布单位/组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对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边界标志、交通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的制作、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其他标志牌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公室。
起草人:
张巧、戴知广、吕小明、金兴良、吴妍妍、彭盛华、黄莉、曹毓翔、李萌、谢林伸、尹东高、梁潭彬、张建、谢帮蜜。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

CCSZ00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136—20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技术指引

Technicalguidelinesforsignssettinginsourcewaterprotectionarea

2021-01-04发布2021-02-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136—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2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分类.........................................................2

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内容.........................................................3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设立位置.....................................................8

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编码........................................................11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构造........................................................12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制作.......................................................13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管理与维护.................................................13

附录A(资料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尺寸示意图....................................14

附录B(资料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代码................................................15

附录C(资料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尺寸示意图......................................17

参考文献.............................................................................22

I

DB4403/T13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巧、戴知广、吕小明、金兴良、吴妍妍、彭盛华、黄莉、曹毓翔、李萌、谢林

伸、尹东高、梁潭彬、张建、谢帮蜜。

II

DB4403/T136—202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技术指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的技术要求,包括标志的类型、内容、

位置、编码、构造、制作、管理与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对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边界标志、交通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的制作、

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其他标志牌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18833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23827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HJ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74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drinkingwatersourceprotectionarea

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

域和陆域。

[来源:HJ338—2018,3.1]

3.2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primaryprotectedareaofdrinkingwatersource

以取水口(井)为中心,为防止人为活动对取水口的直接污染,确保取水口水质安全而

划定需加以严格限制的核心区域。

[来源:HJ338—2018,3.3]

3.3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secondaryprotectedareaofdrinkingwatersource

在一级保护区之外,为防止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直接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一级

保护区水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控制的重点区域。

[来源:HJ338—2018,3.4]

3.4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quasiprotectedareaofdrinkingwatersource

依据需要,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外,为涵养水源、控制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

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而划定,需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的区

域。

[来源:HJ338—2018,3.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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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signsofdrinkingwatersourceprotectionarea

用于向相关人群传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和信息,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图形

符号、文字和颜色等。

[来源:HJ/T433—2008,3.2,有修改]

3.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graphicalsignofdrinkingwatersourceprotection

area

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性图形符号。

[来源:HJ/T433—2008,3.3,有修改]

3.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代码codeforsignsofdrinkingwatersourceprotection

area

赋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一组有规律、易于识别和处理的符号。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见图1,其具体尺寸比例见附录A,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的

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

图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分类

5.1标志分类

依据HJ/T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交通警示标志

和宣传标志,具体分类见表1。

表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分类表

序号类别主要类型

界标

1边界标志

界碑

2交通警示标志道路警示牌

3宣传标志宣传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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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界标

为标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警示人们需谨慎行为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边界

设立的标志。

5.3界碑

为标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范围,提示人们的活动行为和建设规划行为而在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地理边界设立的标志。

5.4道路警示牌

为警示车辆或行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道路需谨慎驾驶或其他行为而设立的标志。

5.5宣传牌

为保护饮用水水源而对过往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所设立的标志。

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内容

6.1界标的内容

6.1.1界标正面

界标正面包括以下内容:

a)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b)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c)监督管理电话,一般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区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系

电话;

d)标志代码。

6.1.2界标背面

界标背面包括以下内容:

a)根据HJ338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图,需标明保护区准确地理坐标和范围参

数;

b)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管理要求引用《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

十三条和第十五条的内容;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管理要求引用《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

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内容;

3)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管理要求引用《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十

三条的内容。

c)设立单位,应为深圳市人民政府;

d)设立时间,应为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时间。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示例见图2~图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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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界标正面、背面示意图

图3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界标正面、背面示意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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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界标正面、背面示意图

6.2界碑的内容

界碑正面为“一级水源保护区”字样。背面为标志代码,如“代码×××××××××

×××”字样。左侧面为水库名称,可从右至左呈多列排列,如“××××水库”字样。右

侧面为设立单位和设立时间,其中设立单位为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时间为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批复时间,如“深圳市人民政府××××年设立”字样。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示例见图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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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示意图

6.3道路警示牌的内容

6.3.1道路警示牌采用GB5768.2中告示牌的形式。在一般道路采用蓝色底色,在高速公

路采用绿色底色。在道路警示牌的下方可配合使用道路交通标志中的禁令标志或其他安全标

志。

6.3.2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见图6、图7)左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右边书写“您已进入××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全长××公里请谨慎驾驶”,提示过往车

辆及行人谨慎驾驶或其他行为,最下方靠右处书写“代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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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

图7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高速公路)

6.3.3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见图8、图9)左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右边书写“您已驶离××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感谢您的谨慎驾驶”,最下方靠右处书写“代

码:××××××××××××”。

图8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一般道路)

图9驶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示意图(高速公路)

6.3.4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车流量较大的道路进出口处宜设立语音提醒警示系统,

进一步提醒和规范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交通工具的行为。

6.4宣传牌的内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包括以下内容:

a)“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牌”字样;

7

DB4403/T136—2021

b)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

c)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情况,包括保护区名称、位置、总保护区面积、主要供水水

厂、管理单位、监督管理电话;

d)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应符合《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规

定;

e)根据HJ338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图,图内嵌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的二维

码或小程序;

f)设立单位,应为深圳市人民政府;

g)设立时间,应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时间;

h)标志代码。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牌面示例见图10。

图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示意图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设立位置

7.1界标的设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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