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849-2013 紫竹材用林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DB34/T 1849-2013 The cultivation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s for the high-yield cultivation of Zizania flora bamboo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849-2013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4-07
实施日期
2013-04-07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德县林业局。
起草人:
赖广辉、彭仁奎、傅乐意、罗双林、张卉。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0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849—2013

紫竹材用林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cultivationofhigh-yieldingBlackBambooforestfor

productionofculms

2013-04-07发布2013-04-07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849—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紫竹因竹秆表面呈紫色而得名,具有特殊的用途和很高的经济价值。本标准是在总结安徽紫竹主产

区生产经验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为推进特色竹种的扩大栽培和开发利用而编制的。

本标准由安徽省广德县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德县林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广辉、彭仁奎、傅乐意、罗双林、张卉。

I

DB34/T1849—2013

紫竹材用林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紫竹材用林的造林母竹规格、造林方法、幼林管护、成林丰产培育技术与验收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成片紫竹林的丰产栽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LY/T1681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紫竹

为禾本科竹亚科刚竹属竹种,又名乌竹、黑竹,学名:Phyllostachysnigra(Lodd.exLindl.)

Munro;英文名:BlackBamboo。

有两大主栽品种:

a)“当年紫”(Phyllostachysnigra(Lodd.exLindl.)Munro‘Nigra’),当年生新秆在9月

初开始现淡紫色点斑,至次年全部变为紫黑色,有光泽,秆型较小。

b)“三年紫”(Phyllostachysnigra(Lodd.exLindl.)Munro‘Punctata’),又名胡麻竹,

当年生新秆绿色,次年开始出现少量黄褐色细斑,至第3年整秆才变为淡紫色或淡紫黑色,

无光泽,秆型较大。

3.2

来鞭、去鞭

连接竹株的竹地下茎,鞭芽朝向竹株的鞭段称为来鞭,鞭芽背向竹株的鞭段称为去鞭。

3.3

秆柄

1

DB34/T1849—2013

俗称螺丝钉,竹秆的最下部分,与竹鞭相连,细小,短缩,不生根,由10数节组成。

3.4

鞭芽、笋芽

竹鞭侧边生长的嫩芽,发育成竹鞭的称之为鞭芽,发育成竹笋的称之为笋芽。

3.5

宿土

母竹蔸部及鞭根所携带的原生长处的土壤。

3.6

紫竹材用林立地级

立地条件按其对紫竹生长和培育的适宜程度,区分为若干等级,称之为紫竹材用林立地级。本标准

将其划分为3个等级:

3.6.1

Ⅰ立地级

位于河流沿岸河漫滩泥沙土滩涂、房前屋后潮土平缓地和耕作层大于40厘米且排水良好的农田,

坡度5°以下。土壤疏松、湿润、腐殖质丰富,土层厚70cm以上,石砾含量不超过10%,土壤pH值

4.5~6.0。

3.6.2

Ⅱ立地级

位于丘陵岗地、山谷洼地、山麓缓坡,坡度15°以下。土壤稍板结至疏松、湿润、腐殖质较丰富,

土层厚50cm~70cm,石砾含量不超过15%,土壤pH值4.5~6.5。

3.6.3

Ⅲ立地级

位于低山山坡中下部、低丘坡地,坡度25°以下。土壤中度板结至疏松、湿润、腐殖质中等、土层

厚40cm~50cm,石砾含量不超过20%,土壤pH值4.5~6.5。

3.7

紫竹材用林林分结构

与竹林生长关系密切的结构因子的数量组合。

3.7.1

树种组成

竹林建群树种的数量组成。用其树冠投影面积之比值的十分数表示。紫竹纯林用“10竹”表示。

2

DB34/T1849—2013

3.7.2

立竹密度

单位面积上活立竹的株数,用“株/hm2”表示。

3.7.3

立竹大小

立竹个体的大小,用立竹胸径表示,单位“cm”。竹林立竹大小以单位面积上立竹平均胸径表示。

3.7.4

整齐度

立竹个体大小差异的程度,用下列公式计算。整齐度越大,竹株个体的差异越小。

D

U........................................(1)

δ

式中:

U——整齐度;

D——平均胸径;

δ——标准差。

3.7.5

均匀度

立竹在竹林中分布的均匀程度,用下列公式计算。均匀度越大,立竹分布越均匀。

N

E........................................(2)

δ

式中:

E——均匀度;

N——平均株数;

δ——标准差。

3.7.6

立竹年龄

单株立竹存活的时间,用“年”表示。

3.7.7

年龄组成

用各年龄立竹株数的百分数表示。

3.7.8

3

DB34/T1849—2013

叶面积指数

指单位面积上立竹叶片面积的总和与竹林面积的比值。

3.8

压土

用平板拍压表土,使上部土层平整且适当紧实。

3.9

冷刀竹

指不按竹子的生长节律和采伐季节要求随意砍伐竹秆。

3.10

三刀伐、马耳伐

从三个不同方向持续三刀砍断竹秆,伐蔸截面约在同一水平面上且略呈三角形,称之为“三刀伐”;

从任何方向下刀且一刀砍断竹秆,截面为斜面且略呈马耳形,称之为“马耳伐”。

3.11

竹材产量

指竹林每年所发全部新竹竹秆重量之和,用“t/hm2·年”表示。

3.12

竹笋产量

指竹林每年出笋的个数之和,用“根/hm2·年”表示。

4母竹选择

4.1母竹质量要求

4.1.1母竹来源

4.1.1.1从生长良好、无病虫为害且土壤结构稍粘重的竹林中选取,最好是从刚刚满园立竹密度适中

的紫竹林中或老竹林的林缘选取,不宜在立竹密度过大、生长衰弱的紫竹林中选取,也不宜在土壤结构

松散的紫竹林中选取。

4.1.1.2健壮、长势旺盛、分枝较低、竹秆节间较短、匀称。

4.1.1.3未开花、无病虫害。

4.1.2母竹年龄

1年~2年生,雨季造林可选用当年新竹作为母竹。

4.1.3胸径

4.1.3.1当年紫1.0cm~2.0c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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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三年紫1.5cm~2.5cm。

4.1.4枝下高

4.1.4.1当年紫枝下高1.0m~1.5m。

4.1.4.2三年紫枝下高1.2m~1.7m。

4.1.5留枝

母竹挖好后立即去梢,留枝5盘~7盘。一般枝叶茂密或远距离调运的可少留,枝叶稀疏或就近

栽植的可适当多留。顶部切口距最上一盘留枝5cm~7cm,呈马耳形且平滑不开裂。

4.1.6留鞭

——当年紫留来鞭15cm以上,去鞭20cm以上。

——三年紫留来鞭20cm以上,去鞭25cm以上。

竹鞭切口平滑不开裂。秆柄和鞭根不得受损伤。

4.1.7留芽

要保证去鞭上有5个以上健壮饱满的笋芽,并不得受损伤。

4.1.8宿土

——当年紫每株必须带宿土,连同母竹总重5.0kg以上。

——三年紫每株必须带宿土,连同母竹总重7.5kg以上。

4.1.9母竹级别

4.1.9.1当年紫

——胸径1.4cm~1.6cm,枝下高1.0m~1.2m,并符合4.1.2、4.1.5、4.1.6、4.1.7、4.1.8

规定的指标,为一级母竹。

——胸径<1.4cm或>1.6cm,枝下高≤1.5m;或者胸径1.4cm~1.6cm,但枝下高>1.5m,并符

合4.1.2、4.1.5、4.1.6、4.1.7、4.1.8规定的指标,为二级母竹。

4.1.9.2三年紫

——胸径1.8cm~2.2cm,枝下高1.2m~1.5m,并符合4.1.2、4.1.5、4.1.6、4.1.7、4.1.8

规定的指标,为一级母竹。

——胸径<1.8cm或>2.2cm,枝下高≤1.7m;或者胸径1.8cm~2.2cm,但枝下高>1.7m,并符

合4.1.2、4.1.5、4.1.6、4.1.7、4.1.8规定的指标,为二级母竹。

4.1.9.3一级母竹适用的造林范围更广,营造的竹林满园成林快、质量高。特殊工艺材用林及丰产林

采用一级母竹造林。

4.2检验方法

4.2.1胸径

用精度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

4.2.2母竹重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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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台秤或电子秤称重。

4.2.3竹鞭

用精度为0.1cm钢卷尺测量。

4.2.4其它

目测。

4.3检验规则

4.3.1检验

母竹检验应逐株进行,其中4.1.1.3、4.1.2、4.1.6、4.1.7、4.1.8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

株母竹为不合格,其余项目可酌情处理。

4.3.2检验证书

向外县、外省调运的母竹,应附苗木标签和检验证书,标签和检验证书的内容有:竹种名称(学名)、

品种名称(学名)、年龄、批号、数量、母竹级别、起挖日期、包装日期、产地、母竹培育单位、检验

人员签名、审批人签名、签证日期,并附合格证书。

4.3.3病虫检疫

母竹调运须经森林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出具检疫证书。

4.3.4调运

母竹调运须经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两证一签”,“两证一签”缺失或不全的母竹不得

调运。

4.4包装、运输、贮存

4.4.1包装

需远距离运输时,要将每株母竹的竹蔸用编织袋、稻草或其他材料包扎,防止宿土脱落致使鞭芽受

损,并及时洒水,保持根部湿润,附检验合格证和苗木标签,一车一证一签。

4.4.2运输

4.4.2.1搬运和装车时,母竹用手提(手握竹秆位置应在距离土球30cm以内)或肩挑,不能肩扛,

站立或向后斜立于车厢内,每车不要装得过满,做到轻拿轻放并用蓬布覆盖。

4.4.2.2长距离运输母竹宜选择夜间或阴雨天,装车后及时启运。运到目的地卸货时不能运输车辆自

卸,要人工轻拿轻放,不可抛丢。

4.5贮存

要求随挖、随运、随栽。需贮存的母竹,起栽间隔时间最好控制在24小时以内,一般不超过48小

时。起挖好的母竹及时用草类、树枝等遮盖,防风吹、日晒、雨淋。

5造林技术

6

DB34/T1849—2013

5.1造林地选择

5.1.1气候

年平均气温15.0℃~16.5℃,1月平均温度3.5℃~5.0℃,出笋期所在4月平均气温15.5℃~

17.0℃,极端最低气温大于-10℃,极端最高气温小于40℃。年降水量800mm以上,春夏雨水充沛,

9月无持续干旱天气。

5.1.2地形

海拔300m以下、坡度小于25°的山谷、山麓、丘岗地中下部、河漫滩、潮土平缓地或弃耕农田,

阳坡、半阳坡或平地,忌阴坡。

5.1.3土壤

宜黄红壤、红壤、黄棕壤、潮土和水稻土,忌石灰土、酸性紫色土。土层深度40cm以上,腐殖

质层5cm以上,中度板结至疏松、湿润、排水良好的壤土或砂质壤土,无大石块,石砾含量小于20

%,pH值为4.5~6.5。土壤环境质量应至少符合GB15618中三级标准的规定。

5.1.4立地级

以生产中小径级竹秆用材为主要目的的紫竹林宜选择在Ⅱ、Ⅲ类立地级上造林,以生产中径级竹秆

用材为主要目的的紫竹林宜选择在Ⅰ、Ⅱ类立地级上造林。

5.1.5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应至少符合GB3095中二级标准规定。

5.1.6其他

交通便利,机动车可通达。最好靠近水源,便于浇灌,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5.2整地

5.2.1砍灌

翻垦前全面砍灌和清理造林地一次,砍倒的杂灌依次铺放在栽植行间,不炼山,待嫩枝叶脱落或腐

烂后再将剩余物清除。砍灌最好在8月底前完成。

5.2.2翻垦

翻垦在栽植的1个月之前完成。

5.2.2.1全垦整地

坡度在15°以下的山场可全面深翻造林地。整地深度不低于30cm,且土块细化,表层近于平整。

清除树蔸、石块、杂竹鞭。

5.2.2.2带状整地

沿等高线带状开垦造林地,带宽和带距为1.6m~2.1m,整地深度不低于30cm。清除树蔸、石

块、杂竹鞭。造林后1年内对未垦带翻挖。

5.2.2.3块状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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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初植密度定点块状开垦,地块的大小一般为1.5m×1.5m,其余同带状整地。造林后1年~2

年内逐步拓展翻垦范围至全垦状。

5.2.3挖穴

根据初植密度,呈“品”字形布点挖穴,即相邻的两行起始栽植穴应错开半个株距。穴长70cm,

宽45cm,深35cm。栽植穴的长边方向与山坡等高线平行。

5.3造林密度

常规900株/hm2,株行距均为3.33m;“当年紫”可密植1350株/hm2,株行距均为2.72m。

5.4造林季节

一般在2月下旬~3月中旬、梅雨季节前中期或10月~11月。掌握好水分平衡,除严寒、酷暑

和笋期外,其他季节也可造林。

5.5母竹要求

按本标准4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执行。

5.6栽植

先将表土回填于穴底,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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