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076-2021 乳用母犊牛、育成牛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13/T 1076-2021 Milk-yielding young cow and breeding cow feeding management technical regulation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1076-2021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1-21
实施日期
2021-02-2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CCSB43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1076—2021

代替DB13/T1076-2009

乳用母犊牛、育成牛饲养管理规程

2021-01-21发布2021-02-21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107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3/T1076-2009《乳用犊牛、育成牛饲养管理规程》。与DB13/T1076-2009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新发布的、删减了已废除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

——修订了“牛场选址与建设”中有关犊牛舍建筑的参数;

——修订了“饲养管理”相关内容。增加了初乳质量的规定;增加了犊牛开食料的养分参数;犊

牛去角时间由7~10日龄,修改为3~15日龄;增加了犊牛健康及生长指标内容;修订了断奶~6月龄犊

牛的饲养管理;删除了育成牛饲养方案表。增加了母犊牛、育成牛培育目标的数据;修订了育成牛饲

养的粗蛋白供给水平和日增重数据;修订了初次配种的参数。

本文件由河北农业大学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艳霞、李妍、张哲、李建国、曹玉凤、曹志军、赵晓静、沈宜钊、李秋凤、

李运起、张庆茹、仝军。

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T1076-2009。

I

DB13/T1076—2021

乳用母犊牛、育成牛饲养管理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乳用母犊牛、育成牛引种、饲养场选址与建设、饲养管理、卫生消毒、用药、防疫、

废弃物处理、资料记录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乳用母犊牛、育成牛的饲养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7116后备奶牛饲养技术规范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5047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T1567标准化奶牛场建设规范

NY/T2662标准化养殖场奶牛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5030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6]第67号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医发[2017]第25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第194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乳用母犊牛

出生至6月龄的乳用小母牛。

3.2

乳用育成牛

7月龄到配种前的乳用母牛。

1

DB13/T1076—2021

4引种

4.1引种要选择健康、良种乳用犊牛、育成牛,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2007]第71号)和NY5047进行检疫。不从疫区引种。

4.2犊牛断奶后再引种。引进的犊牛、育成牛隔离观察至少45d以上,经兽医检疫部门检查确定为

健康合格后,方可转入生产群。

5牛场选址与建设

5.1选址

牛场应远离公路主干道500m以上,建在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场地水源充足、未

被污染和没有发生过任何传染病的地方。不应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年第45号规定的禁止区

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利用规划。

5.2牛舍布局与环境质量

5.2.1牛舍布局与设计应符合NY/T2662和NY/T1567的规定。

5.2.2牛场内应分设管理区、生产区及粪污处理区。管理区和生产区应处上风向,粪污处理区应处下

风向。犊牛栏、犊牛舍和育成牛舍应在生产区的上风向。符合奶牛养殖场生物安全技术相关要求。

5.2.3牛场环境质量和牛舍内空气质量应符合NY/T388要求。

5.3牛舍建设

5.3.1犊牛舍

5.3.1.1犊牛栏(或岛)可为固定式或移动式,犊牛栏为前敞开式箱型结构,前高1.2m、后高1.05

m、长2.4m、门宽1.2m;栏前面设小运动场,用直径6mm~8mm钢筋制作椭圆型围栏,也可用木条

做成长1.8m、宽1.2m、高1m的长方形围栏。犊牛栏为一牛一栏,栏与栏之间要保持1m~1.2m

的间距。犊牛栏内应配有饮水和喂料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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