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8年1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安丘源清田食品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王隆煌、司萌华、陈艳玲
- 出版信息:
-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0
CCSB05
DB3707
潍坊市地方标准
DB3707/T14—2018
黑蒜生产技术规范
2018-11-26发布2018-12-26实施
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07/T14—2018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潍坊市商务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丘源清田食品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隆煌、司萌华、陈艳玲。
I
DB3707/T14—2018
黑蒜生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了黑蒜生产的原料、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包装贮运、检验规则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潍坊市以鲜蒜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黑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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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22823胶带原纸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H/T1194大蒜
QB/T1871双向拉伸尼龙(BONY)/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3原料
3.1鲜蒜
3.1.1鲜蒜应符合GH/T1194的要求。
3.1.2鲜蒜应应无霉烂、病虫害。
3.1.3鲜蒜应新鲜,直径应在5cm以上。
3.1.4鲜蒜应进行快速检测,酶抵制率应≤40%。
3.1.5鲜蒜应进行农药残留等理化项目检验,检出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1
DB3707/T14—2018
表1原料验收CCP1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铅(以bp计)/(mg/kg)≤0.1GB5009.12
无机砷(以As计)/(mg/kg)≤0.5GB5009.11
六六六/(mg/kg)≤0.01NY/T761
滴滴涕(mg/kg)≤0.05NY/T761
毒死蜱/(mg/kg)≤0.01NY/T761
其他农药残留限量按GB2763规定执行
3.1.6鲜蒜应在温度为-2℃~-3℃和湿度为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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