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974-2007 摄影业服务质量规范

DB37/T 974-2007 The 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 quality of photography industry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974-2007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4-28
实施日期
2008-05-15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A12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974—2007

摄影业服务质量规范

2008-04-28发布2008-05-15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974—2007

前言

本标准根据山东省摄影服务组织的实际情况,对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摄影服务组织所提供的摄影服

务作了规范。

本标准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济南市摄影行业协会、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和祯、姜华、官炜、刘和祥、徐勇、杨吉才。

I

DB37/T974—2007

摄影业服务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摄影服务组织的定义、服务场地和设施、摄影服务流程、服务场所卫生要求、从业人

员要求、服务质量责任。

本标准适用于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摄影服务组织所提供的摄影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001公共信息标志图形符号

SB/T10269—2000照相业开业的条件和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摄影服务组织

运用照相机、数码照相机、感光材料和灯光设备等相关器具,为顾客提供专业摄影和相关技能服务

以及运用扩印设备、数码设备、相纸、冲洗药液等从事冲扩照片和数码摄影制作的服务组织。

3.2

顾客满意率

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征求与反馈顾客对摄影服务满意与否的统计比率。

4服务场地和设施

4.1服务场地

4.1.1摄影服务组织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经营服务场地、服务设施应符合SB/T10269-2000中3.1、

3.2的规定。

4.1.2组织名称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应规范醒目。

4.1.3营业厅的布置应美观舒适,有文化艺术氛围。

4.1.4品牌加盟连锁组织应使用统一标识,统一的橱窗陈列、样品展示和装饰,统一的工作人员服饰。

4.1.5明示本店的服务规范、经营项目、价格和岗位责任,员工应佩戴服务证章,明示本人相片、姓

名、岗位、技术等级。

4.1.6公共信息图形符合GB1001的规定。

4.2服务设施、设备(见服务业服务规范4.2)

4.2.1照相机应至少配备单反镜头反光系列以上等级的相机一台。使用数码相机提供摄影服务的组织,

照相机应配备单镜头反光系列、6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相机,并配有不少于一台适用的电脑及专业软件。

注1:提供广告(商业)摄影、团体照摄影服务组织,应配备由中、大画幅相机,或宽幅相机、长条转机、1000

万像素以上数码相机,以满足顾客需求。

1

DB37/T974—2007

注2:仅提供证件照摄影服务组织除外。

4.2.2摄影室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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