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1/T 680-2023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规范
DB4201/T 680-2023 Industrial park property service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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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史
-
2023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
- 起草人:
- 毛志远、江少波、李驰罡、庞丽、杨慧丽
- 出版信息:
- 页数:2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CCSA12
4201
武汉市地方标准
DB4201/T680—2023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industrialparkpropertyservices
2023-07-10发布2023-08-10实施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01/T680—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本要求...........................................................................3
4.1服务机构.......................................................................3
4.2服务人员.......................................................................3
4.3制度建设.......................................................................3
4.4财务管理.......................................................................3
4.5档案管理.......................................................................3
4.6标志管理.......................................................................4
5服务内容与要求.....................................................................4
5.1客户服务.......................................................................4
5.2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服务.........................................................6
5.3秩序维护服务...................................................................9
5.4环境服务......................................................................11
6应急管理..........................................................................13
6.1应急预案......................................................................13
6.2应急准备......................................................................13
6.3监测与预警....................................................................13
6.4应急处置与事后恢复............................................................14
7服务评价与改进....................................................................14
附录A(规范性)园区物业管理档案保存期限及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5
附录B(资料性)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台账模板..........................................16
附录C(规范性)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要求..............................................17
附录D(规范性)微型消防站的配备要求................................................24
参考文献.............................................................................25
I
DB4201/T68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毛志远、江少波、李驰罡、庞丽、杨慧丽。
II
DB4201/T680—2023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园区(通用厂房、仓储、物流园、生态园、总部基地等)(以下简称园区)物业
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应急管理及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武汉市区域内工业园区的物业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887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5227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18250建筑幕墙层间变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21086建筑幕墙
GB/T2143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2174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3394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65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GB/T51168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GB5501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CJJ/T287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JGJ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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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
TSG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WS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XF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4201/T569.1-2018武汉市反恐怖防范管理系统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
DB4201/T640写字楼物业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工业园区industrialpark
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经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能满足工业生产、科学试验等产业集群需要的建筑
群体或相关区域。
3.2
物业服务propertyservice
业主自行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管理、维修、
养护,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3
物业服务人propertyserviceprovider
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industrialparkpropertyservices
物业服务人对工业园区范围内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管理、维修、养护,维护相关
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5
通用厂房generalplant
即标准厂房,是由政府规划批准建造,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仓储及其他配套设施齐全,
能满足从事工业生产和科学试验需要的标准性建筑物或建筑物群体。
3.6
仓储storehouse
存放、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地的总称,可以是房屋建筑、洞穴、大型容器或特定的场地等,
具有存放和保护物品的功能。
3.7
业主proprietor
物业的所有权人。
3.8
物业使用人propertyuser
物业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2
DB4201/T680—2023
4基本要求
4.1服务机构
园区物业服务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提供园区物业服务的有效法定资格;
——有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及办公场所;
——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建立健全党组织,配备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
4.2服务人员
园区物业服务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定期参加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卫生健康、安全等相应岗位培训;
——熟悉园区物业服务内容及特点,熟练掌握相应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
——工作期间应统一着装并佩戴工牌,仪表仪容整洁,举止规范得体,服务主动热情,态度良好;
——员工具有保密意识,特别是从事会务服务、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档案及资料管理
的岗位人员,服务过程中保护好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隐私或机密数据、文件、档案等;
——按照GB/T45001的有关要求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教育。
4.3制度建设
园区物业服务人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资产管理等管
理制度,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服务规范及具体考核办法;
——建立健全服务提供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服务申请、监管、巡查、验收制度,各种设
施设备日常巡查、定期保养、维修管理制度,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A.2),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微型消防站制度,装卸货制度,货物进出管理制度,充电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临时使用能耗管理制度,保洁服务制度,绿化服务制度,消杀工作制度,环境污染控制制度
等;
——建立健全服务公示制度,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每月组织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开展园区“红色物业”建设。
4.4财务管理
园区物业服务的财务管理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独立核算,规范记账,账目清晰;
——每年公布物业服务项目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
——对于提供特约服务的费用、代收代缴的费用,应单独列账,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向业
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5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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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物业服务人应建立健全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各项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应按要求进行记录、
收集、整理、分类、保存、使用、维护、交接。
4.5.2物业服务的档案类别包括但不限于:
——产权和技术资料档案;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信息档案;
——迁入迁出档案;
——装修管理档案;
——财务管理档案;
——客户服务档案;
——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档案;
——秩序维护档案;
——消防管理档案;
——能耗管理档案;
——保洁服务档案;
——绿植档案;
——消杀管理档案;
——环境污染源档案;
——应急预案演练与处置档案。
4.5.3根据档案载体的特点,建立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4.5.4定期评价档案有效性和安全性,档案保存期限应符合表A.1的要求。
4.6标志管理
4.6.1公共信息标志应符合GB/T10001.1的要求,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要求,消防安全标志应
符合GB13495.1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应符合GB/T19095的要求。
4.6.2园区内标志包括但不限于:
——各主出入口平面示意图;
——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消防系统设施设备使用说明图;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
——主要道路、停车场等车辆行驶及导向标志、停车场限速标志、新能源专用停车位标志;
——工作区域、卫生或消杀作业现场、公共区域、紧急出口、消防通道、禁烟区、危化品专用房
间或设施设备等场所的警示性标志;
——各楼层、公共区域、服务休闲区域等公共场所的指引标志;
——天台、梯间窗、设备间、配电箱、景观池等危及人身安全处的安全标志;
——设施设备名称、运行状态、管道流向和阀门状态的标志。
5服务内容与要求
5.1客户服务
5.1.1公开告知
5.1.1.1物业服务人应在客户入驻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园区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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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应配合园区设置展示区域,展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大数据、智能安防、智慧物联、停车
场实时情况、园区能耗情况等。
5.1.1.3应在服务中心或展示区域,设置信息公示栏,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或复印件、服务人
员、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报修投诉和监督电话等;提供特约服务的,还应公示特约服务项
目、委托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提供装修管理服务的,还应公示装修流程及费用等。
5.1.1.4对影响客户的作业计划如停水、计划性限电、停电、送电、外墙清洗、电梯维保、消杀等,
物业服务人应提前3天公告。
5.1.2接待服务
5.1.2.1物业服务人应在接待中心或办公场所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接待中心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工作时间应有现场接待人员,其余时间设值班人员,保障服务电话及时接听。
5.1.2.2提供多种接待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接待、接听电话及传真、电子邮件等,方便客户报事
报修、办理各类业务、咨询、投诉建议以及诉求处理。
5.1.2.3接待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需等待时间较长时应提前与客户沟通。
5.1.2.4接待服务中应用语文明、礼貌、规范。
5.1.2.5接待人员应熟知周边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和楼内各项服务功能,准确为客户提供指引。
5.1.2.6客户咨询、求助、投诉等事项,应当场处理;无法当场处理时应告知客户原因并上报相关部
门,24小时内予以回复处理。前台诉求回访率达100%。
5.1.2.7收费前应明确告知客户收费明细,提供多种便捷的支付方式,提供正规收款票据。
5.1.2.8来访参观接待,物业服务人应制定接待方案,安排人员讲解。
5.1.3会务服务
5.1.3.1会务人员应根据会议级别和客户要求,确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准备工作。
5.1.3.2检查会场的设备和布置情况,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
不高于20℃。
5.1.3.3提供会议中茶水服务,每20分钟为参会人员续一次茶水,也可根据会议议程及参会人员喝水
进度适时调整续水时间间隔。
5.1.3.4会议结束后关闭会场设备,清理物品并清扫整理会场。
5.1.4迁入迁出服务
5.1.4.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迁入迁出时,物业服务人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结清相关费用。
5.1.4.2应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搬运车辆进出园区要求、临时停车地点、进出园区的搬迁路线、搬
运时间、电梯使用规定等要求。
5.1.4.3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协调和管理,跟进搬迁相关事宜。
5.1.4.4应提前查验房屋状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应记录并及时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5.1.5装修管理服务
5.1.5.1物业服务人在受理装修申请时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装饰装修服务管理协议,并告知装
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明确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
5.1.5.2应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前做好成品保护,关注装修区域毗邻方的意见。
5.1.5.3应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做好室内外装修与用材工作,确保符合GB50222的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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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4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消防、环评备案验收的,物业服务人应协助办理。
5.1.5.5为防止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的现象,物业服务人应每天进
行不少于2次现场巡查管控,发现违规行为应予以提示、劝阻和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依法处理。
5.1.5.6物业服务人应协助做好相邻关系的协调工作,将施工区域、施工时间、货运时间、噪音施工
时间在毗邻区域内予以明示。
5.1.6特约服务及配套服务
5.1.6.1物业服务人应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实际需求,提供特约服务,需要特定资质的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人应取得相应的资质。
5.1.6.2开展特约服务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
5.1.6.3特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寓管理服务、厂房租赁代理服务、室内承接查验、工程维修维保、
会务接待、室内绿化租摆、开荒清洁、物资代采、开工开业活动以及客户有需求的其它服务等。
5.1.6.4应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信息库,为配套服务的合规宣传提供便利,活跃园区氛围,共享服务资
源。
5.1.6.5应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配套服务区域的监管和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
门报告。
5.1.7文化活动
5.1.7.1物业服务人应根据园区特性组织适合客户需求、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
5.1.7.2应配合园区党委/工会/街道,组织园区企业职工开展红色文化宣传活动。
5.1.7.3开展文化活动前应编制文化活动的计划与实施方案,布置文化活动场地;活动结束后及时做
好活动总结。
5.1.7.4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上级党组织、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完成园区文化活动方案的组织和
实施工作。
5.1.8信息化服务
5.1.8.1物业服务人宜提供园区一卡通消费服务,同时建立相应的电子商务平台,为园区企业设立配
套的商业服务平台。
5.1.8.2宜利用信息化服务平台对园区内的空间、设备、资产、能耗、安全等进行实时监测,统筹园
区的整体运营情况。
5.1.8.3宜构建统一对外的信息发布、报事报修、会议预订等智慧园区软件运营平台。
5.1.9舆情管理
5.1.9.1物业服务人应组建专业的舆情处理人员工作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及舆情应对处置流程。
5.1.9.2应做好物业舆论舆情监测和收集工作,发现舆情第一时间上报舆情工作小组。
5.1.9.3积极应对、正视舆情,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加强与主流新闻社交媒体、主管部门的沟通。
5.1.9.4舆情处理完成后,应及时安抚群众,完善现场服务工作,形成事件报告。
5.2房屋及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5.2.1房屋本体及道路、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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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物业服务人应制定房屋年度检查计划,房屋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及时向各相关
部门和单位报告,配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和维修,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2.1.2房屋使用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不应擅自改变用途。房屋外观、外立面应维持完好、整洁,
无破损。
5.2.1.3提前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照楼层负荷要求设置设备和货物,对超载放置现象及时制止,
消除危及建筑结构的安全隐患。
5.2.1.4应制定并建立园区房屋维护台账,台账模板见表B.1。
5.2.1.5房屋本体及道路、路面维护的检查检测、维护频次及检测要求应符合表C.1的要求。
5.2.2供配电系统
5.2.2.1供配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及维护应符合GB50194的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制定规范的供配电系
统运行、维修保养流程。
5.2.2.2应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限电、停电有规范的审批、通知、公告流程。
5.2.2.3根据园区特性,做好园区非物业配套服务类供电,配合相关维保单位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5.2.2.4应建立供配电系统(配电室)及供配电系统(公共照明)台账,台账模板见表B.2。
5.2.2.5供配电系统的巡查、检查检测、维护频次及检测要求应符合表C.2的要求。
5.2.3给排水系统
5.2.3.1生活饮用水卫生应符合GB5749的要求。二次供水卫生应符合GB17051的要求。
5.2.3.2生活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应每五年办理1次,物业服务人健康证应每年办理1次,并保
持有效。
5.2.3.3定期检查供水设备、排污泵、管道、阀门、雨水井、污水井等,确保无明显锈蚀和损坏、滴
漏,发现堵塞漏水情况应及时疏通、维修。
5.2.3.4应建立给排水系统台账,台账模板见表B.2。
5.2.3.5给排水系统的巡查、检查检测、维护频次及检测要求应符合表C.3的要求。
5.2.4弱电系统
5.2.4.1弱电系统应设专人或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保,保障维修及时率。对监控室值班人员
应每季度开展1次系统操作培训。巡查、值班、维保、报修处理、培训等记录完整。
5.2.4.2安全防范系统的技术参数应符合GB/T21741要求。
5.2.4.3各操作系统用户名及密码应有规范的保管及使用流程,相关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
5.2.4.4物业服务人应建立弱电系统(监控、门禁、车辆管理、背景音乐、电子围栏、电子公告牌等)
设施设备台账,台账模板见表B.2。
5.2.4.5弱电系统的巡查、检测、维护频次及检测要求应符合表C.4的要求。
5.2.5电梯及其他运输系统
5.2.5.1电梯应运行平稳、无异响,动作准确可靠;轿厢内外按钮、轿厢内灯具、扶梯踏板、扶手带
等配件应保持正常使用,多媒体声音适中,体感温度舒适。
5.2.5.2消防电梯应与火灾报警系统保持可靠的联动功能。
5.2.5.3电梯使用应符合TSG08的要求。
5.2.5.4电梯维保应符合TSGT500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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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5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24小时紧急救援报修电话和乘梯注意事项等应置于轿厢醒目位置。
5.2.5.6电梯紧急电话系统应定期维修保养,保持通畅。
5.2.5.7电梯和其他运输系统设备每年应进行至少2次的现场救援和安全使用演练,做好拍照记录及
存档。
5.2.5.8电梯安全员应每日进行巡查和记录。发生电梯困人等紧急事件时,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
内抵达现场。
5.2.5.9其他运输系统运行过程中不应超载,不应随意卸开装置的护罩或其他任何装置,使用完毕后
切断电源,锁好操纵装置。
5.2.5.10建立电梯及其他运输系统台账,台账模板见表B.2。
5.2.5.11电梯及其他运输系统的巡查、检测、维护频次及维护要求应符合表C.5的要求。
5.2.6空调系统
5.2.6.1空调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GB50365的要求;锅炉设备的检验、检定和校验应符合TSG11的
要求;锅炉设备的使用应符合TSG08的要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应符合WS394的要求。
5.2.6.2物业服务人应制定空调系统年度保养和清洗计划,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洗和维保。
5.2.6.3空调系统运行的噪音不应超标,烟尘排放符合GB13271的规定,无严重滴漏水现象,出现运
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按照空调系统故障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维修处理。
5.2.6.4物业服务人应建立空调系统台账,台账模板见表B.2。
5.2.6.5空调系统的巡查、检测、维护频次及检测要求应符合表C.6的要求。
5.2.7消防系统
5.2.7.1消防系统检测应符合XF503的要求,应设专人并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保,每年应对
消防系统进行1次全面的检测,并取得合格的年度消防检测报告。每年至少进行2次消防系统器材使用
培训,并记录存档。
5.2.7.2消防系统的巡查、试运行、维保、年度检测、演练等各项记录完整并存档,设施设备使用完
好率达到100%,符合GB25201的要求。
5.2.7.3消防泵房内各设备和屋顶消防设施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消火栓箱、防火卷帘、防火门、
灭火器、应急照明、逃生疏散指示牌、消防广播等运行正常;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运行正常,各设备
均处于自动运行状态,每月进行至少1次检查和手动试运行操作。
5.2.7.4危化品存放区域配备对应的自动灭火装置,每月检查灭火装置是否有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和消防联动报警系统运行正常,每年进行至少2次的现场联动演练。
5.2.7.5配电室、发电机房等区域的气体灭火设备和其他消防器材齐全,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保证
随时可启用,每月至少检查1次。
5.2.7.6园区食堂、厨房、宿舍等人员集中区域,按照消防相关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记录。厨房排油烟道每月至少清理1次,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每季度清理检查至少1次。
5.2.7.7应建立消防给水系统(含消防泵房)、消防联动报警和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系统配套器材(灭
火器、应急灯、消火栓箱、指示牌等)等设备台账,台账模板见表B.2。
5.2.7.8消防系统的巡查、检测、维护频次及检测要求应符合表C.7的要求。
5.2.8能耗管理
5.2.8.1物业服务人应建立详细的设施设备能耗使用台账,每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时更新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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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2应制定公共部位如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经济运行方案、节能改造计划,
每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5.2.8.3应采取用水分类计量管理、节水器具、节水灌溉等节水节流措施。
5.2.8.4应根据能耗管理档案,每月定期分析、对比,研究、整改的完善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5.2.8.5应积极开展节能节水、减排等教育宣传。
5.2.8.6应建立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办公、宿舍、岗亭等用电台账,模板见表B.3。
5.2.8.7应建立物业及公共区域用水水表台账,模板见表B.4。
5.3秩序维护服务
5.3.1出入管理
5.3.1.1对出入口及区域设置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设置出入口岗位,对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出入管理;
——至少1个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按园区管理需要,设立封闭区、限行区和对外开放区,危化品存放及转运区域应设置在封闭
区或限行区。
5.3.1.2对人员、车辆、物品的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配置智能化道闸和门禁系统,实现自动识别车辆通行和工作证件查验等功能,对进出园区的
内部人员、车辆进行管控;
——配置智能化来访登记系统,实现前置审批、自动识别通行等功能,对进出园区的外部人员、
车辆进行管控;
——对进出园区的物品实行查验放行制度,发现可疑危险物品时,应予以扣留,并立即上报。
5.3.1.3出入口反恐怖物防所采用的防护器材与设施应符合DB4201/T569.1-20187.3.3的规定。
5.3.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期间的出入口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1)常态化管理期间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物业服务人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减少出入口数量,必要时只设置1个人行出入口;
•出入口应24小时有人值守,根据需要增加人力,设置测温点配备测温设备、免洗消毒液、
消毒水等,各类宣传材料统一于园区出入口处等相对独立区域张贴展示;
•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做好人员出入扫码或登记,记录存档;进入园区的人员佩戴口罩、
测量体温不超过固定温度等;
•设置快递、外卖等物品临时存放点,协助做好快递暂存区域管理。
2)非常态化管理期间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园区做好出入口封闭管控;
•设置外卖、物资外围暂存点,统一转运;
•必要时,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出入口封控管理。
5.3.1.5对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防控期间出入口管理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对所有出入口进行管控;
——与监控室进行联动,根据需要调整出入口设置;
——必要时,应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出入口封控管理。
5.3.2巡查管理
5.3.2.1对巡查计划安排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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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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