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1/T 616-2020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理与管理技术规范

DB4201/T 616-2020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01/T 616-2020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0-05-15
实施日期
2020-06-15
发布单位/组织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的收集、贮存、预处理、运输、处置,以及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市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的安全处置与管理全过程。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030.30

CCS:C51

DB4201

武汉市地方标准

DB4201/T616-2020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理与管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afetyDisposalandManagementofFly

AshFromMSWIncinerator

2020-05-15发布2020-06-15实施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01/T616-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一般要求.............................................................3

5收集与贮存...........................................................4

6预处理...............................................................5

7运输.................................................................6

8专区安全填埋.........................................................8

9监督管理.............................................................9

10监测管理..........................................................10

11应急预案.........................................................11

用词说明..............................................................13

附录A危险废物标签...................................................14

附录B危险废物种类标志...............................................15

I

DB4201/T616-2020

DB4201/T616-2020

前言

垃圾焚烧飞灰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令第

39号)的危险废物,必须全量纳入统一、规范的收集、贮存、预处理、运输、处置及监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和国家其它危险废物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预处

理与处置过程的技术和管理,防止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预处理、运输与处置过程中对

环境的污染,实现垃圾焚烧飞灰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除

非特殊说明,本规范中的安全处理为安全填埋。

本规范是根据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武汉市技术规范制修订增补

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和规范,并在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的。

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由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云林路69号;邮政编码:430015)。

本标准主编单位:武汉市环境卫生科研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武汉市城管委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喻晓罗毅李宏清王玥纪丹丹陈健杨思亮

邹旭高志婷陈礼花刘东熊徜胡才谦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罗继武黄勇普劲松梁林峰张文伟

II

DB4201/T616-2020

DB4201/T616-2020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理与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1.1本规范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的收集、贮存、预处理、运输、处置,以及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

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适用于市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的安全处置与管理全过程。

1.3在进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预处理、运输、处置和运行维护、监督管理时,除应遵守本

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4]第7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令第39号,2016)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6297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划

GB5086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GB/T18772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CJJ9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128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HJ2042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焚烧炉incine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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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高温氧化处理生活垃圾的装置。

3.2

二噁英类dioxins

多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的统称。

3.3

焚烧飞灰flyash

生活垃圾焚烧厂正常运行和检修期间烟气净化系统捕集或收集的灰尘及反应生成物,包括烟气净化

系统设备、烟道和烟囱底部沉积的灰尘及反应生成物。

如未作特殊说明,本文件中的“飞灰”即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3.4

危险废物hazardouswaste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

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5

螯合剂chelatingagent

指在适当条件下,可以与飞灰混合并发生物理、化学反应,从而使飞灰中所含重金属、二恶英等污

染物固定或稳定化而不易于从飞灰中析出来的有机高分子药剂。

3.6

固化剂solidificationagent

掺入飞灰中,能提高飞灰强度、加速飞灰胶凝固化进程的材料称为固化剂。

3.7

螯合与固化chelateandcure

指在适当条件下,飞灰与螯合剂、固化剂混合并发生物理、化学反应,从而使飞灰中所含重金属和

二恶英等污染物固定或稳定化,并经过养护等过程最终成型为较大粒径颗粒的过程。

3.8

预处理pretreatment

指生活垃圾焚烧厂利用螯合剂、固化剂等对飞灰进行螯合与固化处理的过程。

3.9

飞灰固化体flyashsolidifiesbody

指飞灰经过螯合固化成型,并养护形成的较大尺寸的块体或颗粒。

3.10

安全填埋safetylandfill

指飞灰经螯合固化预处理并经浸出毒性抽样检测达到GB16889中所规定的标准后,输送至生活垃圾

卫生填埋场专区填埋。

3.11

飞灰处理(处置)设施设备flyashtreatmentequipmentandfacilities

指统筹规划建设并服务于一定区域的飞灰与飞灰固化体收集、贮存、预处理、运输和安全填埋处置

的设施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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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监督管理supervision

指对飞灰安全处置与设施运行维护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城市管理部门为了规范飞灰处理与处置

行为,对飞灰处理与处置设施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等活动的总称。

3.13

成型率moldingrate

在规定时间内,脱模后的完整型飞灰固化体总质量与加入成型系统的飞灰配合料(包括飞灰、固化

剂、稳定剂和水等)总质量之比(%)。其计算方法如下:

m

P=s(3-1)

m

t

式中:P——成型率,%;

ms——飞灰固化体质量,kg;

mt——飞灰配合料总质量,kg。

3.14

富余水surpluswater

指飞灰处理过程中不为固化体基质所束缚的未结合的液体。

3.15

增容比capacity-increaseratio

固化/稳定化形成的飞灰固化体体积与原飞灰体积的比值。其计算方法如下:

V

β=1(3-2)

V0

式中:β——增容比,%;

3

V0——待处理飞灰的体积,m;

3

V1——飞灰固化体体积,m。

3.16

添加量additionamount

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理过程中,每处理单位质量飞灰时,某种固化剂或稳定剂的添加质

量(%)。mi

A=

m0

(3-3)

式中:A——添加量,%;

mi——固化剂或稳定剂的添加质量,kg;

m0——待处理飞灰质量,kg。

3.17

飞灰处理站flyashtreatmentstation

接收飞灰,采用胶凝固化或化学稳定化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场所。

4一般要求

DB4201/T616-2020

4.1飞灰收集、贮存、预处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必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联单制度,不得发生任

何形式的泄漏、抛撒、飘扬、遗留等现象。

4.2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出厂以及至最终处置场所之间的转移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的有关规

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3从事飞灰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并严格执行该办法的相关规定。

4.4从事飞灰收集、贮存、预处理、运输和处置的单位:

a)必须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岗位管理制度、综合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严格遵照执行。

所有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必须报相关部门备案;有重大调整时,需重新备案。

b)应根据工艺特点、技术水平、自动控制水平、投资体制、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合

理确定劳动定员,并应以精干高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有利于生产经营为原则进行机构设置,

分工合理、职责分明。

c)运行、维护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d)必须采取措施对可能接触到飞灰及其固化体的操作人员进行防护和劳动保护,避免造成人体健

康或人身安全伤害;应配足配齐各作业岗位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个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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