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87-2015 化学毒剂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32187-2015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chemical agent al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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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2187-201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12-10
实施日期
2016-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2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毒剂报警器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监测公共场所(封闭空间、 半开放空间、 开放空间)和检测自然环境中毒剂种类(包括气体、蒸气和气溶胶等)及毒剂质量浓度并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化学毒剂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分析仪器研究所、北京市北分仪器技术有限公司、总装防化驻北京地区军代室、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起草人:
马雅娟、郑增德、陶崇文、杜立、何京津、娄兴军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2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1.040.10

N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32187—2015

化学毒剂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specificationforchemicalagentalarm

2015-12-10发布2016-07-01实施

GB/T3218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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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丁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分析仪器研究所、北京市北分仪器技术有限公司、总装防化驻北京地区军代

室、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雅娟、郑增德、陶崇文、杜立、何京津、娄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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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2187—2015

化学毒剂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毒剂报警器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监测公共场所(封闭空间、半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和检测自然环境中毒剂种类(包

括气体、蒸气和气溶胶等)及毒剂质量浓度并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化学毒剂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11606—2007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7626(所有部分)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GB/T18268.1-2010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化学毒剂chemicalagent

以毒害作用杀伤人员的化学物质。它具有迅速致命或造成严重伤害的性质,是构成化学武器的

基础。

3.2

模拟剂simulandchemicalagent

能表征毒剂某些特性的一种无毒或低毒替代品。

3.3

神经性毒剂nerveagent

以损害神经系统为主要毒害特征的毒剂。现特指损害胆碱能功能的有机磷毒剂’

3.4

糜烂性毒剂vesicantagent

破坏机体细胞,以皮肤或黏膜起疱、糜烂作用为主要毒害特征的毒剂。

3.5

毒害剂量poisoningdose

引起人或动物某种程度毒害的剂量。蒸气或气溶胶染毒时,用染毒空气的质量浓度和时间的乘积

1

GB/T32187—2015

(mg・min/n?)表示;皮肤粘染毒剂液滴时,用单位染毒面积所含毒剂质量(mg/crn2)表示。

3.6

无作用剂量non-effectdose

不引起染毒人员产生可观察到的毒害效应的最大毒剂量,单位:mg・min/m3o

3.7

阈剂量thresholddose

引起染毒人员产生可观察到的特征毒害症状的起始毒剂量,单位:mg•min/m3o

3.

行动允许剂量actionallowabledose

染毒人员的5%出现轻度失能症状的毒剂量,单位:mg•min/m3。

3.9

毒剂报警器automaticchemicalagentalarm

能自动监测空气或物体表面是否染毒,且当毒氛的质量浓度或毒剂模拟剂达到某一数值时,发出

声、光报警信号的装置。

3.10

报警灵敏度sensitivityofalarm

能引起毒剂报警器报警的染毒空气的最低浓度,单位:mg/mS或报警的染毒空气平均浓度与监测

方向上毒云厚度乘积的最小值,单位:mg/m2o

3.11

报警响应时间responsetimeofalarm

毒剂报警器的检测器从接触染毒空气或其信息到发岀报警信号所需要的时间,单位:s。

3.12

故障failure

毒剂报警器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和时限内,不能正常丁作的情况。

3.13

误报falsealarm

毒剂报警器处于丁作状态,在没有染毒空气的情况下,出现报警信号的现象。

4分类

4.1仪器分类

按仪器应用场所分为:

a)I类:室内固定式毒剂报警器;

b)n类:移动式毒剂报警器;

c)in类:便携式毒剂报警器;

d)iv类:室外固定式毒剂报警器。

4.2检测毒剂分类

按检测毒剂种类分为:

a)A型:可同时监测神经性毒剂(沙林、梭曼、维埃克斯及其它们的模拟剂)和糜烂性毒剂(芥子气

及其它们的模拟剂);

b)B型:神经性毒剂:沙林、梭曼、维埃克斯及其它们的模拟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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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仪器分级

仪器按其报警灵敏度与响应时间的乘积可分为:

a)S级:安全级;

b)P级:允许级。

5要求

5.1正常工作条件

仪器正常工作条件见表1。

表1正常工作条件

仪器分类

T.作条件

T类II类IH类IV类

温度厂C5〜355〜405〜40_20〜40

环境条件

相对湿度/%<80<80<93<93

交流,电压/V220±22220±22220±22

供电条件频率/Hz50±150±150±1

直流,电压/V—<36<36—

5.2报警信号

5.2.1仪器应能按设定的毒剂报警阈值和方式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按规定的接口标准输出报警信

号。对毒剂的不同种类和毒氛的不同质量浓度的声、光报警信号的区別方式,按对应仪器类型的专用标

准的具体规定执行。有故障报警或干扰物报警功能的仪器,其故障或干扰物报警的声音和光的颜色应

与毒剂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

5.2.2在室内距扬声器正面0.5m处测量报警音量,其A计权声压级不应小于88dB(A)0

5.2.3在室内正常照明条件下,距信号灯正面5m处观察报警光信号,应清晰可见。

5.3安全要求

5.3.1接触电流

对于交流供电的仪器,其接触电流应不大于3.5mA0

5.3.2介电强度

对于交流供电的仪器,在不接通电源且电源开关处于接通状态下,仪器的电源相线、中线与接地端

间,经受频率为50Hz,电压为1500V的正弦交流电1min试验,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5.3.3保护接地

仪器的保护连接阻抗应不大于0.1Q。

5.3.4保护标识

对于安装放射源检测器的仪器,应在其外部有放射源安全图案及标识,仪器的高温加热区应有防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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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标识。

5.4性能指标

5.4.1连续稳定工作时间

在连续稳定T作时间内(见表2)应无误报和故障发生,在连续稳定工作时间(见表2)后能对毒剂

或模拟剂信号响应报警。

表2连续稳定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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