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883-2026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技术要求

GB/T 36883-2026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liquefied natural gas(LNG) vehicl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即将实施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6883-2026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即将实施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6-09-28
实施日期
2027-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液化天然气汽车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以及出厂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燃料的M2类、M3类、N2类、N3类车辆,其他类型的车辆参照使用。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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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重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吉林大学、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重庆凯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北京兰天达汽车清洁燃料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起草人:
廉蓉、廖亚兵、常鑫鹏、安东、柏凡淋、窦慧莉、程伟、刘阳、宋宁、刘剑锋、刘军、潘永传、孙富贤、喻镇涛、李恩光、王岗、李维晋、党瑞宁、兰楠、龚华、唐昆鹏、边浩东、周浩、李秀权、陆江峰、高石、高杰、冯璐、霍欣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43.080.01

CCST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6883—2026

代替GB/T36883—2018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liquefiednaturalgas(LNG)vehicles

2026⁃09⁃28发布2027⁃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6883—2026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要求…………………1

5检验规则…………………3

6标志、运输和贮存…………………………3

7出厂文件…………………4

参考文献………………………5

Ⅰ

GB/T36883—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6883—2018《液化天然气汽车技术条件》,与GB/T36883—2018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8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术语“LNG汽车专用装置”“液位信号系统”及其定义(见第3章,

2018年版的第3章);

c)更改了LNG汽车燃料输出的要求(见4.1.3,2018年版的4.1.3);

d)更改了对燃气泄漏探测器及报警装置的要求(见4.1.4,2018年版的4.1.4);

e)更改了对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的要求(见4.1.5,2018年版的4.1.5);

f)更改了干粉灭火器的要求(见4.1.6,2018年版的4.1.6);

g)更改了LNG汽车发动机润滑油加注的要求(见4.1.9,2018年版的4.1.9);

h)增加了电线束布置和隔离措施的要求(见4.1.11);

i)更改了LNG汽车仪表显示的要求[见4.1.12,2018年版的4.2e)];

j)增加了LNG汽车燃气采暖的要求(见4.1.14);

k)增加了两用燃料汽车的相关要求(见4.1.15);

l)增加了天然气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相关要求(见4.1.16);

m)更改了LNG汽车燃气系统应符合的规定(见4.2,2018年版的4.2);

n)更改了LNG汽车燃气系统中电器部件的要求[见4.2c),2018年版的4.2c)];

o)增加了LNG汽车燃气系统电器连接的要求[见4.2d)];

p)增加了LNG泵标识工作压力的要求[见4.2e)];

q)增加了高压供气装置标识工作压力的要求[见4.2f)];

r)更改了气瓶与路面距离的要求[见4.3.2,2018年版的4.3.1a)];

s)更改了其他安全部件安装的要求(见4.3.5,2018年版的4.3.6);

t)删除了车辆贮存对燃料剩余量的要求(见2018年版的6.3.2);

u)更改了对产品使用说明书内容的要求(见7.2,2018年版的7.2);

v)更改了整车制造厂提供证书的要求[见7.3b),2018年版的7.3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

勒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重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大学、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

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重庆凯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

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北京兰天达

汽车清洁燃料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廉蓉、廖亚兵、常鑫鹏、安东、柏凡淋、窦慧莉、程伟、刘阳、宋宁、刘剑锋、刘军、

Ⅲ

GB/T36883—2026

潘永传、孙富贤、喻镇涛、李恩光、王岗、李维晋、党瑞宁、兰楠、龚华、唐昆鹏、边浩东、周浩、李秀权、陆江峰、

高石、高杰、冯璐、霍欣。

本文件于201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Ⅳ

GB/T36883—2026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液化天然气汽车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以及出厂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燃料的M2类、M3类、N2类、N3类车辆,其他类型

的车辆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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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691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

QC/T755液化天然气汽车燃气系统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17895、GB/T36123、QC/T75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LNG汽车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LNG汽车的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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