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322-2022 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

DB32/T 4322-2022 Household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Manager Training Standards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322-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8-16
实施日期
2022-09-16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的总体要求、培训机构、培训师、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组织、培训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评估与改进以及培训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活动的开展。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家政学会、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家政发展研究院
起草人:
赵媛、陈汝军、熊筱燕、王佩、熊建新、鄢继尧、徐耀缤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4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江苏省地方标准

《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

编制说明

一、目的意义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

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家政服务已日渐成为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

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载体之一。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是

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有益举措,

是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促进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支撑。江苏

2020年经济总量就突破10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2.5万

元,位居全国前列,家政服务等改善型消费需求较多,今后潜力

更大。江苏家政服务业发展早,截至2021年底,全省家政企业

数量达3.39万家,员工制企业占比超过12%,家政服务业发展

水平在全国也居于领先。

但总体来看我国家政服务业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仍

较低。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济南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时

就指出:“家政服务大有可为,要坚持诚信为本,提高职业化水

平”。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

容的意见》提出,要在家政服务职业化发展的推动下逐步实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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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伴随家政服务业职业化、规范化、

标准化、社会化、品牌化的新趋势,各类家政服务企业对于专业

管理人员的需求迅速增长,家政职业经理人应运而生。民之所望,

政之所向。2020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省政

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

〔2020〕9号),意见在第一条“加强家政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

职业能力建设”中便指出要“开展家政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

足以证明家政职业经理人在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

要性。

然而,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尚未有统一的家政职

业经理人培训规范,导致培训市场鱼龙混杂,严重阻碍了家政服

务业高质量发展。江苏作为全国第一个建立地方职业经理人任职

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的省份,经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

成立的“江苏省职业经理人协会”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后成立的第一家省级职业经理人协

会,正积极承担着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的各项试点任务。与此同

时,江苏兼具家政服务需求大、家政服务企业数量多、人才资源

多等优势,因此,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编制《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

规范》既具有必要性、可行性,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中,全国首个《家政职业经理人培

训规范》省级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活动

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以江苏的区域性实践为全国家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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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经理人培训当表率、做示范,以在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向

往上走在前列。

二、任务来源

2021年4月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家政职业

经理人培训规范》的编制任务《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江苏

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质监标发〔2021〕68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规范编制承担单位,江苏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家政学会、江苏家政发展研究院联合

研制。

三、编制过程

编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预研与项目立项(2019年9月-2020年1月)

本规范于2019年9月启动编制工作,成立编制组,确定编

制组成员,在长沙、南京、徐州等地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学校开

展预调研。与此同时,编制组广泛收集相关的国家及省市法律法

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查阅了大量

的相关文献资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标准化对象,分析标准化需求,

为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要素的确定提供支撑。2020年1月,

编制组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编制项目的申报,2021年4月1日,

项目获得立项批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编制任务(苏

质监标发〔2021〕68号)。

(二)规范编制(2021年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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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编制任务(苏

质监标发〔2021〕68号)后,编制组即召开会议,讨论确定编

制大纲、主要编制原则、人员分工和进度计划等,确定《家政职

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编制框架,共12个章节,分别是范围、规

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机构、

培训师、培训组织、培训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评估、培训管理

等。编制组通过资料收集、多方调研与分析,广泛吸纳各地家政

职业经理人培训的经验,认真开展规范初稿编制工作,于2021

年9月完成初稿。

在此期间,2021年6月3日在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基

地——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家政职业经理人》

和《家政培训师》教材编写研讨会时,编制组赵媛教授将《家政

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编制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并征求意

见,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

立,中国老教授协会理事、家政学与家政产业发展专业委员会秘

书长周柏林,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继续教育

学院院长张霁,河北师范大学家政学院院长李春晖和副院长王德

强,北京开放大学城市管理学院家政学科带头人史红改,河北女

子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孙彩虹,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家政服务与

管理专业副主任艾雨兵、原北京职业高中高级教师吴增然,陕西

省巾帼家政服务协会会长孙莉,南通家庭服务业协会秘书长、家

庭管家(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联席总裁康爱勤等院校和产业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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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致认为《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的编制具有重要的现实

意义,并提出了较多宝贵的建议。

(三)研讨咨询(2021年10-12月)

1.内部研讨(2021年10月)

2021年10月,编制的组成员内部开展了多次研讨,发现规

范初稿中存在部分疑问。编制组成员通过进一步的资料收集和专

家咨询,对规范框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增设“总体目标、原则

及要求”一章,将“培训机构”“培训师”移至“培训内容”前,

将“培训评估”一章改为“培训评估与改进”,形成《家政职业

经理人培训规范》(讨论稿)。

2.外部研讨与论证(2021年11月)

2021年11月8-11日,在江苏省现代家庭服务业管理人才

高级研修班上,编制组对规范主要内容及编制情况进行了详细介

绍,来自省发改委,南京、淮安、徐州、连云港等全省各地商务

局、妇联、卫健委等与家庭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管理

者以及基层街道工作人员、家庭服务业培训学校校长、家庭服务

企业管理者的100余名学员就《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讨

论稿)进行深入研讨,从体例框架、术语定义、具体要求等方面

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制组根据研讨意见对规范文本进行修改完善,

形成《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论证稿)。2021年11月25

日,江苏省人社厅等组织召开《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论证

会,邀请南京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学校负责人等进行研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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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编制组又根据论证意见对规范文本进一步完善,形成《家

政职业经理人培训规范》(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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