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187-2022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

DB51/T 2187-2022 The standard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ervices of canteens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2187-2022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7-25
实施日期
2022-09-01
发布单位/组织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食堂建筑、食品处理区、辅助区、就餐区、食堂设备、食堂管理、应急处置、监督与检查及投诉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省内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幼儿园的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参照本文件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川省学校基本建设与后勤产业中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四川省中小学后勤协会、宜宾市学校后勤保障指导中心、德阳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达州市学生资助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绵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龙泉驿区教育局教育后勤装备管理服务中心、宜宾市长宁县中学
起草人:
王方文、仲先、王国强、王良鸿 、王朝、黎仕权、杨兵、徐永和、黄玉林、田定奎、徐志宏、孙晓辉、谢德蓉、景泽良、刘渊、李彬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80

CCSA18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2187—2022

代替DB51/T2187-2016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

2022–07–25发布2022–09–01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T2187—2022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学校食堂建筑.....................................................................1

5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2

6学校食堂辅助区...................................................................4

7学校食堂就餐区...................................................................5

8学校食堂设备......................................................................5

9学校食堂管理.....................................................................6

10学校食堂应急处置...............................................................10

11学校食堂监督与检查.............................................................10

12学校食堂投诉处理...............................................................10

参考文献...........................................................................10

I

DB51/T218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代替DB51/T2187-2016《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与DB51/T2187-2016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涉及引用标准的,删除标准的年份。

——2删除:G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

准、CJ94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增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

意见》、GB5009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小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GB/T19258《紫外线杀毒灯》。

——3.1增加:中小学校食堂是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

——4.1增加:GB50099的要求,新建、改造、扩建学校食堂,建设单位应当提请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选址、流程布局和功能分区等进行指导。

——4.2.1修改为:应远离污染源,距暴露垃圾场(站)、旱厕、污水池、粪坑25m以上。

——4.3修改为:应符合建标[2002]102号和建标109生均面积要求,按就餐人数计算,人均不

少于1m2。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不小于总面积的30%。粗加工、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应不小于

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4.4修改为:应由相对独立的食品处理区、辅助区和就餐区组成。融入“4.1概述”部分。

——5.2.1修改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

局,并形成生进熟出的单向流程。

——5.3.1.3增加:食堂排水沟终端应建油水分离池。

——新增5.3.1.4:白案间、备餐间内不得设置明沟。应采用管道排水,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

及浊气溢出。

——5.3.2.1修改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涂覆、铺

设,墙壁应平滑、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无积垢,所有墙柱不应有尖锐直角,墙楞应设不

低于1.5m防撞装置。

——5.3.2.2修改为: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间(区)应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

浅色、耐用和易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白案间、备餐间、洗消间、烹饪间墙砖应贴到顶,其他

间(区)墙砖宜贴到顶。

——5.3.2.3修改为: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无毒、无异味、不吸水、易清洁、耐高温、耐腐

蚀。天花板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无灰尘积聚、防病媒生物隐匿。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

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水蒸汽较多区域的天花板有适当坡度。

——新增5.3.2.4:天花板应距离地面2.5m以上。

——5.3.2.4修改为:白案间、备餐间、烹饪间天花板应吊顶。其他间(区)宜吊顶。

——5.3.3.1修改为: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白案间、备餐

间的门能自动关闭,室内窗台下斜45度或采用无窗台结构。门应坚固、不吸水、易清洗。白

案间、备餐间的窗户为封闭式(用于传递食品、清洁餐用具的除外),传递食品、清洁餐用具

的窗口应专用、可开闭,大小以可以顺畅传递为准。

II

DB51/T2187—2022

——5.3.3.2修改为: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置易于拆洗、不易生锈的防尘、防

虫、防鼠设施,室内离地2m左右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且不得悬挂于操作台、清洗池、食品

陈列台架等加工操作场所上方;安装电击式灭蝇灯的应设置紧贴超过下沿四周不小于20cm的

托盘,防止苍蝇被电击后弹出污染食品。

——5.3.4.1修改为: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源应不改变食品的感官颜色,工作面照

度不应低于220lux,其他场所不宜低于110lux。

——5.3.5.1增加:宜设置热水器,提供温水。

——新增5.3.5.2: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洗手池的排水设有防止逆流、有害生物侵入及臭味

溢出的装置。

——5.3.5.2修改为:5.3.5.3设置紫外线消毒灯的,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³设置波长为

200nm~275nm、强度大于70μW/c㎡,分布均匀,不设灯架,悬挂于距离地面2m以内高度,

在有效使用期内。开关应安装在相应间(区)入口外的墙壁上。要求适用于应设紫外线灯处。

——5.4.1修改为:空气和排水流向。

——5.4.3增加:应设置存放卫生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等物品的独立隔间(柜)。

——5.5.1修改为:应有机械通风和温(湿)度检测器具,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大于1cm。库房应

防潮、干燥,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

——5.5.3增加:温度计宜使用外显式。

——5.5.4修改为:泡菜间内应保持通风、干燥;保持密封水清洁;地面无污物、积水;应专人、

上锁管理,泡菜取放应使用专用工具,泡菜间内宜设洗手设施。

——5.6.2修改为:应设置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加工操作台,操作台、用

具、容器应分开、专用、定位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5.6.3修改为:原料清洗池宽、深不小于60cm,长度能满足原料浸泡、清洗需要。

——5.6.4增加:应设置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暂存装置并明显标识。

——5.7.2增加:台面材质应为食品级不锈钢。

——5.8.3修改为:产生油烟的设备上方应设机械排风系统及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装置应便于清

洗和更换,排气口应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净高度低于2.5m的应采用机

械排风系统。产生水汽的设备上方应设机械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宜采用前置油烟分离装置。

——新增5.10.1:学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备餐间。

——5.10.3增加:使用备餐间前30分钟开启,在使用备餐间时关闭。

——5.10.4修改为:备餐间内应安装空气调节装置,确保存放食品时温度不高于250C。

——5.11.1修改为:应设清洗消毒、保洁间(区),与餐具回收口相连,保洁间(区)与备餐间

紧邻。保洁柜可以放在备餐间。

——5.11.3修改为:采用自动清洗消毒的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

——5.11.7修改为:清洗、消毒餐、厨、用具及洗涤剂、消毒剂的使用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操作规范》附录K、附录J的要求执行。宜采用热力消毒。清洗消毒后餐、厨、用具应存放

在专用设施内。

——6.1修改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的要求。

——6.2修改为:包括办公室、更衣间、卫生间、验收区、存放卫生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等物

品的非食品库房和其他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宜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

——8.4.3修改为:工作服装不得少于4套。

——9.2.1.1修改为: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宜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严格遵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要求履职尽责。

III

DB51/T2187—2022

——9.2.1.2“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修改为“需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9.2.2.1增加:食堂从业人员宜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9.2.2.3修改为: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符合相关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应符合《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明确的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

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9.3.2增加:研究解决食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9.3.3到9.3.6全部按照现行要求修改。

——9.3.7修改为:卫生行为形成率≥90%。

——9.3.10增加: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方式,宜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

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9.4.1修改为:学校食堂应取得真实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

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

——9.4.2修改为:应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

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人员健康和培训、食品安

全追溯等制度。

——新增9.4.3:除原材料在进出库时查验外,从业人员在粗加工、切配、烹饪、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