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960.9-1997 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斜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GB/T 13960.9-1997 Safety of transportable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mitre saw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1997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机械工业部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 起草人:
- 刘江、钱乃炽
- 出版信息:
- 页数:11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5.140.20
K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83.309—XXXX/IEC62841-3-9:2014
代替GB/T13960.9-1997
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309部分:可移式斜切锯的专用要求
Safetyofmotor-operatedhand-held,transportableandgardentools
—Part309:Particularrequirementsfortransportablemitresaws
征求意见稿
(IEC62841-3-9:2014,Electricmotor-operatedhand-heldtools,transportabletools
——
andlawnandgardenmachinerySafetyPart3-9:Particularrequirementsfor
transportablemitresaws,IDT)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4
5试验一般条件4
6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4
7分类4
8标志和说明书4
9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8
10起动8
11输入功率和电流9
12发热9
13耐热性和阻燃性9
14防潮性9
15防锈9
16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9
17耐久性9
18不正常操作9
19机械危险10
20机械强度14
21结构15
22内部布线20
23组件20
24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20
25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20
26接地装置21
27螺钉与连接件21
28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21
I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附录I(规范性附录)噪声和振动的测量30
附录K(规范性附录)电池式工具和电池包31
附录L(规范性附录)提供电源连接或非隔离源的电池式工具和电池包31
参考文献32
II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前言
“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的第3部分可移式电动工具,目前由以下5部分组成:
——GB/T3883.306—2017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部分:可移式带液源金
刚石钻的专用要求;
——GB/T3883.311—XXXX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11部分:可移式型材切
割机的专用要求;
——GB/T3883.302—XXXX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02部分:可移式台锯的
专用要求;
——GB/T3883.305—XXXX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05部分:可移式台式砂
轮机的专用要求;
——GB/T3883.309—XXXX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09部分:可移式斜切锯
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为GB/T3883的第309部分:可移式斜切锯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3960.9-1997《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斜切割机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与GB/T13960.9-1997的主要技术差异有:
1)范围:增加并明确了可移式斜切锯各类附件及其参数要求(见第1章、1997版的第1章);
2)术语和定义:增加倾斜角、复合角、锯割边缘区域、D、靠栅、中心工件支承、完全下压位置、
水平锯割能力、锯缝、锯缝板、斜切角、(锯片)象限、停歇位置、锯割装置、台面、旋转台、
垂直锯割能力的定义,修改斜切锯的定义,删除正常负载的定义(见第3章、1997版的第2章);
3)一般要求:增加关于锯片和D的说明(见第4章、1997版无此条款);
4)试验一般条件:增加工具的质量包含范围的描述、水平锯割能力的程序(见第5章、1997的第
4章);
5)标志和说明书:增加锯片直径标注范围的要求和锯片两侧的台面上的标志要求;修改说明书中
的安全警告、投入使用、操作说明和保养和售后服务的说明(见第8章、1997的第7章);
6)不正常操作:修改第1部分的表4(见第18章、1997的第17章);
7)机械危险:增加19.3、19.7.101、19.7.102测试;修改锯片护罩的要求;增加回弹装置、跑停
时间要求;将锯台、锯台挡板、法兰盘、集尘口结构等其他要求移到20章并有修改(见第19
章、1997的第18章);
8)机械强度:增加护罩材质/厚度、搬运装置、工作台等要求(见第20章、1997的第19章);
9)结构:增加对开关的要求、结构上便于锯割刀具的安装、工作头靠栅、夹紧装置等的要求(见
第21章、1997的第20章);
10)增加附录I(资料性附录)噪声和振动的测量;
11)增加附录K(规范性附录)电池式工具和电池包、附录L(规范性附录)提供电源连接或非隔离
源的电池式工具和电池包。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2841-3-9: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
3-9部分:可移式斜切锯的专用要求》,与GB/T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
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
III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标准名称修改为“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09部分:可移式斜切锯的专
用要求”;
——纳入国际标准修正案IEC62841-3-9:2014/COR1:2015和IEC62841-3-9:2014/COR2:2016,分别
是删除原表4中“23.3要求的防止自复位”及相应的等级,将8.3中原0.975D修改为0.96D。
本部分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T3883.1-2014中相应条文适用;本部分写明“替换”的部分,
则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中写明“修改”的部分,表示GB3883.1-2014相应条文的相关内容
应以本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了符
合GB/T3883.1-2014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文。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8)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XXX。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有余、XXX。
IV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引言
2014年,我国发布国家标准GB/T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1
部分:通用要求》,将原GB/T3883(手持式电动工具部分)、GB/T13960(可移式电动工具部分)和
GB/T4706(仅园林电动工具部分)三大系列电动工具的通用安全标准的共性技术要求进行了整合。
与GB/T3883.1—2014配套使用的特定类型的小类产品专用要求共3个部分,分别为第2部分(手
持式电动工具部分)、第3部分(可移式电动工具部分)、第4部分(园林电动工具部分),均转化对应
的国际标准IEC62841系列的专用要求。
标准名称的主体要素扩大为“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沿用原手持式电动工
具部分的标准编号GB/T3883。每一部分小类产品的标准分部分编号由三位数字构成,其中第1位数字
表示对应的部分,第2位和第3位数字表示不同的小类产品。
新版GB/T3883系列标准将形成一个比较科学、完整、通用、统一的电动工具产品的安全系列标准
体系,使得标准的实施更加切实可行,使用方便。
目前,新版GB/T3883系列标准“可移式电动工具部分”已发布的标准如下:
——GB/T3883.302—XXXX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02部分:可移式台锯的专用
要求;
——GB/T3883.305—XXXX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05部分:可移式台式砂轮机
的专用要求;
——GB/T3883.306—2017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部分:可移式带液源金刚石
钻的专用要求;
——GB/T3883.309—XXXX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09部分:可移式斜切锯的专
用要求。
——GB/T3883.311—XXXX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311部分:型材切割机的专用
要求。
后续还将对以下标准进行修订:
——GB/T13960.3—1996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摇臂锯的专用要求;
——GB/T13960.4—2009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平刨和厚度刨的专用要求;
——GB/T13960.6-1996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带锯的专用要求
——GB/T13960.8—1997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带水源金刚石锯的专用要求;
——GB/T13960.10—2009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单轴立式木铣的专用要求;
——GB/T13960.13—2005可移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斜切割台式组合锯的专用要求。
V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VI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309部分:可移式斜切锯的专用要求
1范围
除下述条文外,GB/T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以下可移式斜切锯:
安装有带齿锯片用来锯割木料及类似材料,如塑料、有色金属(镁除外),且锯片直径不超过360mm。
下文可简称为锯或工具。
本部分不适用于用来锯割其他金属如镁、钢或生铁等的斜切锯。本部分也不适用于带有自动进给装
置的斜切锯。
注101切割黑色金属的可移式锯由IEC62841-3未来某个部分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使用砂轮片的锯。
注102使用砂轮的可移式工具由GB/T3883.310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带有台锯功能和斜切功能组合起来的可移式工具。
注103带有台锯功能和斜切功能组合起来的可移式工具由IEC62841-3-11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除下述条文外,GB/T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ISO180,塑料悬臂梁冲击强度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除下述条文外,GB/T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3.101
1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倾斜角bevelangle
锯片平面向工作台面倾斜的角度。锯片平面垂直于工作台面的位置作为0º倾斜角位置。
3.102
复合角compoundangle
锯片平面处于倾斜角和斜切角均不为0°位置时的角度。
3.103
锯割边缘区域cuttingedgezone
锯片半径靠近外缘的20%部分。
3.104
D
规定的锯片直径。
3.105
靠栅fence
用于工件定位并承受切割过程中锯片产生的水平力的装置。
3.105.1
中心工件支承centreworkpiecesupport
如图109所示的装置,具有一个与靠栅一同支撑工件的面。
3.106
完全下压位置fullydownposition
斜切锯按照8.14.2a)107)进行调整后并如8.14.2a)108)将任何锯割深度限位器脱开或调整到
使锯割装置处于最低时的位置。
3.107
水平锯割能力horizontalcuttingcapacity
能被锯片单次完全穿通锯割的工件,其矩形横截面上垂直于靠栅平面的最大尺寸(宽度)。
注1:5.101提供了水平锯割能力的测量步骤。
3.108
锯缝kerf
接触至少3个锯齿齿尖的两侧面构成的两个平行平面之间的距离。
3.109
锯缝板kerfplate
台面上位于锯片与台面相交线两侧的部分,用于减少木质纤维被锯片撕裂。
注1:锯缝板根据需要设计成为可调节、可更换或与台面为一体。
2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3.110
斜切角mitreangle
靠栅的工件抵靠面向锯割线转动的角度。锯片平面垂直于靠栅抵靠面时的位置为0º斜切角位置。
3.111
斜切锯mitresaw
由支撑和定位工件的台面和靠栅以及伸出到台面上方的锯割装置组成的锯。
注1:通过移动锯割装置进行向下切入动作或向下切入和滑动组合的动作来实现锯割。在锯割过程中,工件不相对
于台面或靠栅移动。如图101,锯割装置可以调节成以倾斜角、斜切角或两个角度组合产生的复合角进行锯割。
3.112
(锯片)象限quadrants(ofthesawblade)
锯割装置处于完全下压位置,锯片象限由两条经过锯片中心的相交线确定,其中一条线平行于台面,
另一条线与第一条线垂直。
注1:当锯割装置在停歇位置和完全下压位置之间移动时,象限相对于锯割装置保持固定(见图102):
—象限“A”位于平行于台面的线的上方并且远离操作者位置;
—象限“B”为平行于台面的线上方并且靠近操作者的位置;
—象限“C”为平行于台面的线下方并且靠近操作者的位置;
—象限“D”为平行于台面的线下方并且远离操作者的位置。
3.113
停歇位置restposition
锯割装置处于台面上方最高位置,对于带有滑动功能的斜切锯为锯割装置距靠栅所能滑到的最大位
置。
3.114
锯割装置sawunit
具有固定锯片能够进行锯割动作的装置。
3.115
台面tabletop
与工件接触并支撑工件的水平表面,通常包括旋转台、位于旋转台两侧的工作台底座以及延展工件
支撑。
注1:见图101。
3.116
旋转台turntable
便于斜切角调整的工件支撑装置。
3.117
3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垂直锯割能力verticalcuttingcapacity
当工件的矩形截面的宽度等于水平锯割能力时,工件在台面上方能被锯片单次行程完全穿通锯割的
最大高度(厚度)。
4一般要求
除下述条文外,GB/T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4.101除非另有规定,本部分任何针对下述内容的要求或引用时:
—“锯片”:
泛指8.14.2a)中规定的所有“锯片”;
—以D的倍数表述的“力”:
力应以N为单位,而锯片直径D以mm为单位。
5试验一般条件
除下述条文外,GB/T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5.17增加:
工具的质量应包括靠栅和21.104所要求的工件夹紧装置,说明书所要求的其它安全使用工具所需要
的部件,如搬运装置等也应包括在质量内。
5.101确认水平锯割能力的程序
斜切锯安装厚度2mm、直径为D的钢盘替代锯片,倾斜角设置为0°,锯割装置位于完全下压位置,
对于带有滑动功能的斜切锯,锯割装置拉出到距离靠栅的最大水平延伸位置。斜切角设置在期望测定的
水平锯割能力处。
水平锯割能力
水平锯割能力是指在台面上从靠栅到钢盘象限“C”内钢盘的边缘与台面平面的交点间的垂直距离。
6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GB/T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7分类
GB/T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8标志和说明书
4
GB/T3883.XXX—XXXX/IEC62841-3-9:2014
除下述条文外,GB/T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8.1增加:
斜切锯应标注:
—输出轴的额定空载转速。
8.3增加:
斜切锯应标注锯片直径,标注值不应大于D且不应小于0.96D。
斜切锯应在工具上靠近锯片的明显位置,如锯片护罩上,用凸出、凹入的箭头或其它同等清晰耐久
的方法标注主轴的旋转方向。
锯片两侧的台面上应标有如下标志:
该标志不必符合GB/T2893.2的颜色要求。
8.14.1增加:
应增加8.14.1.101所规定的补充安全说明。本部分内容可与“电动工具通用安全警告”分开印刷。
8.14.1.101斜切锯安全说明
a)斜切锯用于锯割木材或类似木材的产品,不能安装切割砂轮来切割黑色金属材料,如钢筋、棒
料、螺柱等。磨屑会导致下护罩等运动部件堵塞,砂轮切割产生的火花可能会引燃下护罩、锯缝板或其
它塑料件。
b)尽可能使用夹紧装置支撑工件,如果用手支撑工件,必须保持手远离锯片两侧至少100mm。勿
使用此锯锯割小到无法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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