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139-2019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样品抽取与管理规范
DB13/T 5139-2019 Sample Extraction and 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Animal Product Quality Safety Monitoring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9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4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139—2019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样品抽取与
管理规范
2019-12-27发布2020-01-28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139—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石家庄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洁、赵义良、李云、田梅、崔荣飞、王志恒、张彩云、马丽。
I
DB13/T5139—2019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样品抽取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产品抽样的要求、方法以及样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畜禽产品、动物尿液监督抽查样品的抽取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NY/T1897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
NY/T3304农产品检测样品管理技术规范
NY/T5344.6无公害食品产品抽样规范第6部分;畜禽产品
3一般要求
3.1抽样
3.1.1基本原则
抽样应按随机原则进行,保证所采样品具有真实性、代表性、有效性。
3.1.2抽样人员
抽样人员应为2名执法人员。抽样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抽样技术和方法,知晓抽样过程的风险,
持证上岗。
3.1.3抽样器具
3.1.3.1抽样器具应清洁、干燥、无污染、不渗漏,不与样品产生反应,不得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
重金属等元素检测样品宜采用陶瓷、玛瑙等材质的刀具,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检测样品应使用
非塑料材质用具,微生物样品按GB4789.1执行。
3.1.3.2肉类、蛋类、生鲜乳类抽样器具应符合NY/T5344.6中第3章的要求。
3.1.3.3动物尿液的抽样器具包括取样杆、取样瓶、一次性纸杯、一次性手套、标签、封条等。
3.1.4抽样环境
抽取样品过程应避免受雨水、灰尘等环境污染。
3.2样品管理
1
DB13/T5139—2019
抽样完成后,应将样品尽快运送至检测机构,保证样品在该期间所有环节保存条件满足检测方
法的要求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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