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CEM 49-2024 “领跑者”评价技术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 汽电车服务

T/CACEM 49-2024 "Leader in technology" evaluation for urban public transportation electric vehicle service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ACEM 49-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12-01
实施日期
2024-12-20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的汽电车服务标准“领跑者”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公共交通的汽电车服务水平评价。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可参照使用,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考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4 基本要求4.1 企业具有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资质。4.2 企业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环境事故,无重大主责安全事故。4.3企业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4.4企业应在国家企业标准化信息平台公开承诺执行的企业标准,应履行提供服务执行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义务。4.5 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标准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符合规定。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规范。4.6 企业执行标准信息的时效性符合规定。4.7 企业应依据GB/T19001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5评价指标及要求5.1基线指标5.2 核心指标5.2.1核心指标包括标准化管理指标、服务评价指标、运营评价指标、安全与应急评价指标,车辆管理指标,信息化管理指标、场站管理指标等5.2.2标准化管理指标见表25.2.3服务评价指标见表35.2.4运营评价指标见表4。5.2.5安全与应急评价指标见表55.2.6车辆管理评价指标见表65.2.7信息化管理评价指标见表75.2.8场站管理指标见表85.3创新指标6 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6.1 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标准的全部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划分为领跑者水平、优质水平、达标水平,划分依据见表8。6.2 服务特性测评见附录A6.3 服务指标评价见附录B6.4 仪容仪表评价见附录C6.5 评价指标要求及等级划分见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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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交远航认证有限公司、青岛公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杨咏、邢昌友、黄伟平、肖涛、班治军、王勇军、彭伟、曹震、孔利华、张莉、王彦忠、邓立仑、顾晓泉、陈观宙、聂毅军、陈施承、张义寿、冯良、张嘉青、李华强、王海萍、王为民、王玥、李自虎、白镇昆、高潇娴、王宏清、王可纯、吴冰、李东伟、王小平、李艳佳、秦超、张青、葛璐敏、彭翔、王美玉、刘浩、刘怡、伍颖贤、骆柯、刘雪梅、罗文清、张九青、马振兴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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