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T 0455.3-2024 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 第3部分:海湾

HY/T 0455.3-2024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ffectiveness assessment of marine ecological restoration—Part 3:Bay

行业标准-海洋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Y/T 0455.3-2024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海洋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9-13
实施日期
2024-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湾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的调查、评估内容和成果要求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描述了相应的评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海湾内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的综合成效评估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
起草人:
欧阳玉蓉、戴娟娟、方婧、吴耀建、李昌达、蔡灵、赖敏、王翠、姜尚、吾娟佳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2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A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

HY/T0455.3—2024

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

第3部分:海湾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ffectivenessassessmentof

marineecologicalrestoration—Part3:Bay

2024⁃09⁃13发布202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布

HY/T0455.3—2024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原则和要求········································································································1

5评估工作流程···········································································································2

6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3

7评估内容·················································································································4

8评估方法·················································································································5

9评估结论与建议········································································································8

10成果要求···············································································································8

附录A(规范性)海湾生态修复成效评估重点判定表····························································9

附录B(规范性)海湾生态修复补充调查要求一览表···························································10

附录C(规范性)海湾生态修复生态类指标体系及指标评分表···············································12

参考文献····················································································································13

HY/T0455.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是HY/T0455《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的第3部分。HY/T0455已经发布了以

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滩涂;

——第3部分:海湾。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欧阳玉蓉、戴娟娟、方婧、吴耀建、李昌达、蔡灵、赖敏、王翠、姜尚、吾娟佳。

HY/T0455.3—2024

引言

为进一步规范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活动,促进受损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制定HY/T0455

《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HY/T0455是指导不同区域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工作的基础

性和通用性标准,拟由五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立不同区域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的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及相

关要求。

——第2部分:滩涂。目的在于确立滩涂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

——第3部分:海湾。目的在于确立海湾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

——第4部分:海岛。目的在于确立海岛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

——第5部分:河口。目的在于确立河口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

HY/T0455.3—2024

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

第3部分:海湾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湾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的调查、评估内容和成果要求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描述了相

应的评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海湾内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的综合成效评估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2763.2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

GB/T12763.4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

GB/T12763.6海洋调查规范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GB/T12763.8海洋调查规范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GB/T12763.10海洋调查规范第10部分:海底地形地貌调查

GB17378.4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17378.5海洋监测规范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GB17378.7海洋监测规范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

HJ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710.4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

HY/T081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082珊瑚礁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083海草床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0455.1—2024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海湾bay

水域面积不小于以口门宽度为直径的半圆面积,且被陆地环绕的海域。

[来源:GB/T18190—2017,2.1.26]

4总体原则和要求

4.1评估原则

按照HY/T0455.1—2024中4.1的规定执行。

1

HY/T0455.3—2024

4.2评估重点

除应符合HY/T0455.1—2024中4.2的规定外,还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4.3评估范围

除应符合HY/T0455.1—2024中4.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通常包括整个海湾;

b)涉及影响海湾外海洋生态敏感区时,需考虑海洋生态敏感区的结构、功能及主要保护对象合

理确定评估范围;

c)生态修复项目涉及多个不相连的组成部分时,分别确定评估范围;

d)评估范围以平面图方式表示,并给出控制点坐标。

4.4评估时段

按照HY/T0455.1—2024中4.4的规定执行。

5评估工作流程

海湾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工作流程包括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分析与评估、报告编制3个阶段,流程

见图1。

图1海湾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工作流程

2

HY/T0455.3—2024

6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

6.1资料收集

收集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前后的资料,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a)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情况、效益类指标相关资料的收集按照HY/T0455.1—2024中6.2.1和

6.2.3的规定执行;

b)海洋水动力环境收集评估范围内水动力调查资料,重点包括海湾潮流、水体交换率等相关

资料;

c)海洋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收集评估范围内水深、地形、地貌、岸滩冲淤情况、沉积物类型、海岸

线类型资料;

d)海洋环境质量收集海湾内(重点是评估范围内)海洋环境质量资料;

e)入海污染源收集主要入海污染物情况(超标污染物)、排污口数量与排污总量情况;

f)海洋生物资源收集海湾内(重点是评估范围内)叶绿素a、初级生产力、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

型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鱼卵仔稚鱼、游泳动物、外来物种(含入侵物种)、重要经济物种等生

态要素的资料;

g)海洋生态敏感区及其保护物种收集生态敏感区的基本情况、保护目标,保护物种的分布范围、

资源量、生活习性、保护要求,以及项目与海洋生态敏感区的关系等资料。

6.2现场踏勘

6.2.1开展生态修复项目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的内容包括生态修复项目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已取得的可

视化成效,项目周边岸线类型、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周边同期开展的海洋生态保护或修复项目基本情

况、项目验收情况、项目涉及的海洋生态敏感区基本情况。

6.2.2调查人员应通过照片、视频、文字、表格等方式记录现场踏勘情况。生态修复项目前后的照片、

视频等信息获取位置宜保持一致,并记录拍摄对象的位置和时间等信息。

6.3补充调查

6.3.1针对海湾生态修复项目预期性指标的实现情况,在现有资料无法满足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制定

补充调查方案,开展调查、观测。

6.3.2宜选择与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前的相同季节和相同站位。地形地貌相关数据的调查应选择相同

的比例尺和测线。

6.3.3调查内容包括海洋水动力环境、海洋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海水水质环境、海洋沉积物、海洋生

物生态、海洋生态敏感区等。

6.3.4海洋水动力环境按照GB/T12763.2的规定执行;海洋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按照GB/T12763.10

的规定执行,其中沉积物粒度按照GB/T12763.8的规定执行;海水水质环境按照GB/T12763.4和

GB17378.4的规定执行;海洋沉积物按照GB17378.5的规定执行;海洋生物生态按照GB/T12763.6

和GB17378.7的规定执行,其中,鸟类调查、观测按照HJ710.4的规定执行;海洋生态敏感区中红树

林、珊瑚礁、海草床、保护物种等的调查分别按照HY/T081、HY/T082、HY/T083、HJ19的规定

执行。

6.3.5海湾生态修复补充调查要求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3

HY/T0455.3—2024

7评估内容

7.1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按照HY/T0455.1—2024中7.1的规定执行。

7.2生态类指标分析

7.2.1海湾生境

海湾水动力环境

结合海湾口门处断面通量的观测,根据数模计算结果,分析海湾纳潮量变化率以及半交换周期变

化率。

海洋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

.1根据生态修复前、后岸滩地形测量资料、历年同时段遥感影像图等资料,对比分析岸滩变化

情况。

.2根据生态修复前、后沉积物粒径监测资料,对比特征点沉积物粒径变化情况。

海洋环境质量

根据生态修复前、后的海水水质环境(重点是化学需氧量、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海洋沉积物质量

分析评估结果,结合海湾污染特征,综合分析海湾海水水质环境、沉积物质量变化情况。

7.2.2海湾生物生态

海湾生物资源

根据生态修复前、后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估结果,结合海湾历史资料,重点分析潮间带和浅海大型

底栖生物种类数、生物量、多样性指数,渔业资源量,鸟类种类、数量、生物多样性指数等指标的变化情

况,以及入侵物种复发率。

海洋生态敏感区保护物种资源

.1根据现场实地勘测、遥感解译和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分析海洋生态敏感区典型生态系统

面积的变化情况。

.2针对海洋生态敏感区中的保护物种,分析、评估生态修复前后其资源量变化情况。保护物种

选取一般不超过3种。

生态类指标体系

海湾生态修复项目生态类指标体系及指标评分表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7.3效益类指标分析

按照HY/T0455.1—2024中7.3的规定执行。

7.4项目综合评估

分别对海湾生境、海湾生物生态等生态类指标以及效益类指标赋予权重,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

4

HY/T0455.3—2024

评估值,判断项目的成效级别。

8评估方法

8.1生态类指标评估方法

8.1.1指标权重确定方法

生态类指标分为三级,各级指标权重总和均为1。

一级指标包含海湾生境和海湾生物生态2项,权重为对应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一级指标不应

少于2项。

二级指标的选取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必选指标的权重设定不低于(含)所选二级指标的权

重平均值;可选指标权重不高于(含)所选二级指标的权重平均值。

三级指标的权重根据所属的二级指标权重进行等权平均,计算方法见公式(1)。

=/′…………(1)

fifsk

式中:

单个三级指标权重;

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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