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526-2009 排骨粉调味料

SB/T 10526-2009 Rib for seasoning

行业标准-商业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0526-200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商业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04-02
实施日期
200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
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骨粉调味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所定义的排骨粉调味料。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安记食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林肖芳、王秀黎、周倩、李秋琼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犐犆犛67.220.10

犡66

备案号:—

26091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

犛犅犜105262009

排骨粉调味料

犚犻犫犳狅狉狊犲犪狊狅狀犻狀犵

ㅤㅤㅤㅤ

20090402发布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

犛犅犜105262009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要求2

5检验方法3

6检验规则4

7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ㅤㅤㅤㅤ

/—

犛犅犜105262009

排骨粉调味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骨粉调味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与贮

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第章所定义的排骨粉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白砂糖(—,—,)

GB317GB3172006CodexStan2121999NEQ

GB2720味精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4789.5

ㅤㅤㅤㅤ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4789.10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1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2

GB5461食用盐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谷氨酸钠(味精)

GBT89672007

GB9959.1鲜、冻片猪肉

/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9959.2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T12457

/味精

QBT1500

/赤砂糖

QBT2343.1

/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

QBT3798

/—鸡精调味料

SBT103712003

/鸡粉调味料

SBT10415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号

200575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排骨粉调味料狉犻犫犳狅狉狊犲犪狊狅狀犻狀

以猪排骨的浓缩抽提物、味精、食用盐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香辛料、呈味核苷酸二钠等其他辅料,经

/—

犛犅犜105262009

混合、干燥加工而成的具有猪排骨鲜味和香味的复合调味料。

4要求

4.1主要原料和辅料

4.1.1猪排骨(猪肉)

应符合或/的规定。

GB9959.1GBT9959.2

4.1.2味精

应符合和/或/的规定。

GB2720GBT8967QBT1500

4.1.3食用盐

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4.1.4食糖

应符合或/的规定。

GB317QBT2343.1

4.1.5呈味核苷酸二钠

应符合/的规定。

QBT3798

4.1.6香辛料

应干燥,无霉变,香味正常。

4.2感官特性

感官特性应符合表的要求。

表1感官特性

项目要求

色泽具有原、ㅤㅤㅤㅤ

辅料混合加工后特有的色泽

香气猪排骨味纯正,

无不良气味

滋味具有猪排骨的鲜美滋味,

无不良滋味

体态粉状、小颗粒状或块状、

无异物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氨基酸态氮/(/100)≥0.9

gg

呈味核苷酸二钠/(/100)≥0.8

gg

干燥失重/(/100)≤3.0

gg

氯化钠(以NaCl计)/(/100)≤50.0

gg

总氮(以计)/(/)

Ng100g≥1.4

其他氮(以计)/(/)

Ng100g≥0.4

无机砷(以计)/(/)

Asmk≤0.1

gg

铅()/(/)

Pbmk≤1.0

gg

4.4净含量负偏差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5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

犛犅犜105262009

表3微生物指标

项目指标

菌落总数/(/)

CFUg≤15000

大肠菌群/(/)

MPN100g≤15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4.6食品添加剂

4.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5检验方法

5.1感官指标

5.1.1色泽、形态

取样品,放置在白色滤纸上或玻璃器皿内,进行目测。

5g

5.1.2香气

配制1%的排骨粉调味料溶液,嗅其气味。

5.1.3滋味

配制1%的排骨粉调味料溶液,取少许样品溶液放入口内,仔细品尝。

5.2理化指标

5.2.1氨基酸态氮

ㅤㅤㅤㅤ

5.2.1.1原理

利用氨基酸的两性作用,加入甲醛以固定氨基的碱性,使羧基显示出酸性,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

定后定量,以酸度计测定终点。

5.2.1.2试剂

甲醛():应不含有聚合物。

5.2.1.2.136%

5.2.1.2.2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犮NaOH=0.05molL

5.2.1.3仪器

5.2.1.3.1酸度计。

5.2.1.3.2磁力搅拌器。

5.2.1.3.325mL碱式滴定管。

5.2.1.4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均匀样品10g,用适量水溶解,移入100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混匀后吸取

10.00mL,置于200mL的烧杯中,加60mL水,开动磁力搅拌器,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犮NaOH=

/]滴定至酸度计指示。加入甲醛溶液,混匀。再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0.05molLpH8.210.0mL

(/)继续滴定至,记下加入甲醛溶液后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毫

0.05molLpH9.20.05molL

升数。

同时,取水,先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调节至,再加入甲醛溶

80mL0.05molLpH8.210.0mL

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0.05molLpH9.2

5.2.1.5计算

试样中氨基酸态氮的含量按式()进行计算:

()

犞犞犮0.014

1-2××

犡……………()

=×1001

(/)

犿犞100

×3

/—

犛犅犜105262009

式中:

犡———样品中氨基酸态氮的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100);

gg

犞———测定用试样稀释液加入甲醛后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

1mL

犞———试剂空白试验加入甲醛溶液后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

2mL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

犮molL

犿———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

———试样稀释液取用量,单位为毫升();

犞3mL

0.014———与1.0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相当的氮的质量,单位

犮NaOH=1.000molL

为克()。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5.2.1.6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5.2.2氯化钠

按/—中的测定。

SBT1037120035.2.2

5.2.3干燥失重

按/—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GBT896720077.8

5.2.4呈味核苷酸二钠

按/—中的测定。

SBT1037120035.2.4

5.2.5总氮

按/—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SBT1037120035.2.5

5.2.6其他氮

ㅤㅤㅤㅤ

按/—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SBT1037120035.2.6

5.2.7无机砷

按/规定的方法测定。

GBT5009.11

5.2.8铅

按/规定的方法测定。

GBT5009.12

5.3微生物指标

5.3.1菌落总数

按/规定的方法测定。

GBT4789.2

5.3.2大肠菌群

按/规定的方法测定。

GBT4789.3

5.3.3致病菌

分别按/、/、/规定的方法测定。

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

5.4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特性、氨基酸态氮、干燥失重、氯化钠。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大肠

菌群。

6.2型式检验

6.2.1型式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

犛犅犜105262009

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6.3组批

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6.4抽样

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包(罐),分别做感官、理化、微生物指标检验,留样。净含量检验

的抽样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

6.5判定规则

6.5.1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6.5.2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5.3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一

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

格品。

7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标签

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为“排骨粉调味料”。

7.2包装

ㅤㅤㅤㅤ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

7.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

品混运。

7.4贮存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仓库内,避免太阳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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