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 2865-2021 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 2865-2021 DB51/ 2865-2021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for gas stations in Sichuan Province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 2865-2021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08
实施日期
2022-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控制的技术要求、排放限值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陈军辉、姜涛、孙蜀、韩丽、王波、徐晨曦、李英杰、王成辉、刘政、钱骏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ICS13.040.40

CCSZ6060ZCCS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2865—2021

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forgasolinefillingstationsin

SichuanProvince

2021-12-08发布2022-07-01实施

发布

DB51/2865—20212865—2021DB51/

目次

前言................................................前言II................................

11..............................................范围1................................

2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3...........................................术语和定义1.............................

44..........................................排放控制要求3............................

55............................................监测要求7..............................

66...........................................实施与监督8.............................

附录A(规范性)...............................油气泄漏浓度检测要求9.................

附录B(资料性)..............................油气泄漏浓度检测记录表11...............

I

DB51/2865—20212865—2021DB5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本标准按照GB/T

起草。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解释。本标准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9日批准。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军辉、姜涛、孙蜀、韩丽、王波、徐晨曦、李英杰、王成辉、刘政、钱骏。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军辉、姜涛、孙蜀、韩丽、王波、徐晨曦、李英杰、王成辉、刘政、钱骏。

本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51/2865—20212865—2021DB51/

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控制的技术要求、排放限值要求、监测

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

理。理。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文件。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16157GB/T

GB18352.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18352.6GB

GB2095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952GB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50156GB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55HJ/T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373HJ/T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397HJ/T

HJ604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环境空气604HJ

HJ733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733HJ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819排污单位自819HJ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1012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和废气1012HJ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118排污许可证1118HJ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39第号)

3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3.1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3.23.2

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hydrocarbons(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

量浓度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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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

含醇汽油ethanolormethanolgasoline

含有10%及以下乙醇燃料的汽油(E10)或含有30%及以下甲醇燃料的汽油(M30、M15等)。

3.43.4

油气gasolinevapor

加油站加油、卸油和储存汽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本标准采用非甲烷总烃作为油气排放控

制项目。

3.53.5

油气排放浓度vaporemissionconcentration

标准状态下(温度273.15K,压力101.325kPa),排放每立方米干气中所含非甲烷总烃的质量,单

位为g/m3。

3.63.6

油气泄漏浓度leakageconcentrationofvapor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探测到油气回收系统密闭连接点位处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扣除环境

本底值后的净值,以碳的摩尔分数表示。

3.73.7

液阻dynamicbackpressure

凝析液体滞留在油气管线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气体通过管线时的阻力。

3.83.8

密闭性tightnessofvaporrecoverysystem

油气回收系统在一定气体压力状态下的密闭程度。

3.93.9

气液比airtoliquidvolumeratio(A/L)

加油时收集的油气体积与同时加入油箱内的汽油体积的比值。

3.103.10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romgasolinefillingstation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油

气处理装置组成。该系统的作用是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

存和送入油品运输汽车的罐内,运送到储油库集中回收变成汽油。

3.113.11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orunloadinggasoline

将油品运输汽车罐车卸汽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进入油品运输汽车罐车罐内的系统。

3.123.12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refuelingvaporrecoverysystemfromgasolinefillingstation

将给汽车油箱加汽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进入埋地油罐的系统。

3.133.13

真空辅助vacuum-assist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中利用真空发生装置辅助回收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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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14

在线监测系统on-linemonitoringsystem

在线监测加油油气回收过程中的气液比以及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是否正常的系统,当发现异常时

可提醒操作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能记录、储存、处理和传输监测数据。

3.153.15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连接点位vaporrecoverysystemclosedbindingsites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在正常状态下应保持紧密的部位,如人工量油口端盖、卸油口、油气回收口盖

帽、集液罐管口、加油机油气回收管和阀门处、通气管压力/真空阀(关闭状态时)、与油气处理装置连

接的管道连接法兰、阀门等部位以及在卸油过程中应与油品运输汽车罐车等卸油工具密闭连接的接口、

管道等点位,不包含加油时加油枪与油箱口处的连接点位。

3.163.16

油气处理装置vaporprocessingdevice

针对油罐呼吸排放的油气,通过采用吸收、吸附、冷凝、膜法等工艺或其组合工艺的方法对这部分

排放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的装置。

3.173.17

车载加油油气回收系统onboardrefuelingvaporrecovery(ORVR)

指安装在汽车上控制加油过程中油气(碳氢化合物)排放的污染控制装置。

3.183.18

埋地油罐undergroundstoragetank

完全埋设在地面以下的储油罐。

3.193.19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keyregionsforair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

划定的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3.203.20

城市建成区urbanbuilt-uparea

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3.213.21

现有加油站existing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加油站企业或生产设施。

3.223.22

新建加油站new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的加油站建设项目。加油站新建、

改建、扩建油气回收设施按新建企业要求实施。

3.233.23

加油站边界boundaryofgasolinefillingstation

指加油站法定边界,若难以确定法定边界,则按照实际占地边界确定。

44排放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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