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809.5-2011 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 第5部分: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

DB37/T 1809.5-2011 Resource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Safety Prod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Thermal Power Plant - Part 5: Generator and Substation Equipment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809.5-2011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1-25
实施日期
2011-03-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00

K52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809.5—2011

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

第5部分: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

SafetycodeforresourcescomprehensiveutilizationthermalpowerplantPart5:

Generatorandelectricdistributiontransformerequipmen

2011-01-25发布2011-03-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1809.5—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37/T1809《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燃料存储、制备与输送;

——第3部分:锅炉;

——第4部分:汽轮机;

——第5部分: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

——第6部分:化学水处理与化学监督;

——第7部分:热工控制及自动化;

——第8部分:除尘除灰与脱硫。

本部分为DB37/T1809的第5部分。

本部分由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铭新、潘清波、秦兴中、马刚、赵建飞。

I

DB37/T1809.5—2011

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规范第5部分:发电机及变配电

装置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300MW及以下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发电机组及变配电装置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

求。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300MW及以下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厂发电机组及变配电装置的安全生产

工作。其他同类燃煤、燃气、燃油、余热余压利用等的发电、供热企业的发电机组及变配电装置的安全

生产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94.11电力变压器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6451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7674SF6封闭式组合电器

GB/T8905SF6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

GB19517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T1428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防雷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4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DL/T381电子设备防雷技术导则

DL/T572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73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587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593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1

DB37/T1809.5—2011

DL/T595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

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1交流电气装置接地

DL/T941运行中变压器用六氟化硫质量标准

DL/T995继电保护和电网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1049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

DL/T1123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

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SD240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15号令《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DB37/T1809.1-2011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次设备、一次回路

发电厂和变配电所中直接与生产和输配电能有关的设备称为一次设备,一次设备总称为一次回路,

是受二次回路控制、监测、测量、保护和自动调节的电气设备总称。

3.2

二次设备、二次回路

对一次设备进行监视、测量、操纵、控制和起保护作用的辅助设备,称为二次设备。二次设备总称

为二次回路。

3.3

开关柜

以开关设备为主,所有电气设备按要求布置在金属柜内的配电装置。

3.4

外壳

保护设备免受某些外部影响,并防止人员和外物从任何方向直接触及设备的部件。

3.5

触头

两个或两个以上导体,当其接通时可建立起电路的连续性,且其相对运动可分、合电路,在用铰链

或滑动接触的情况下,仍能保持电路的连续性。

3.6

辅助回路

包含除开关主回路和控制回路以外的导电回路。

注:某些辅助回路用于完成附加功能,如信号,联锁等。因此,这些回路也可以是其他开关的一部分。

2

DB37/T1809.5—2011

3.7

控制回路

包含控制开关合、分操作回路中的所有导电部分。

3.8

防护等级

外壳提供的防止接近危险部件、防止固体外物的进入和/或防止水的浸入,并用标准的试验方法验

证的防护程度。外壳防护等级按GB4208的规定执行。

3.9

额定值

一般由制造厂对元件、装置或设备规定的工作条件所指定的量值。

3.10

携带式接地装置

由线夹、软铜线、接地极组成的轻便简易接地装置,可携带到现场做临时短接用。

3.11

绝缘挡板

由绝缘材料制成,一般用来限制工作区间,防止操作人员碰触带电部分。

3.12

变压器

借助于电磁感应,以相同的频率,在两个或更多的绕组之间变换交流电压和电流的一种静止的电器。

通常各绕组的电压和电流值并不相同。

3.13

干式变压器

铁心和线圈不浸在绝缘液体中的变压器。

3.14

厂用变压器

供给发电厂自用电力的变压器。

3.15

中性点

对称系统中正常处于零电位的点。对星形联结或曲折形联结的多相系统而言,中性点系指公共点。

3.16

互感器

用以传递信息供给测量仪器、仪表和保护、控制装置的变换器。

3.17

3

DB37/T1809.5—2011

电流互感器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二次电流与一次电流实质上成正比,而其相位差在联结方法正确时接近零的

互感器。

3.18

电压互感器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二次电压与一次电压实质上成正比,而其相位差在联结方法正确时接近零的

互感器。

3.19

高压带电显示装置

是一种将高压带电体的带电与否的信号,传递到发光或音响元件上,用以显示带电体带电状况的装

置。其装置包括传感器和显示器两部分。

3.20

励磁系统

向发电机提供可调节的励磁电流以建立磁场的设备组合。

3.21

灭磁系统

使同步发电机的励磁电源迅速断开,并使励磁绕组所储存的磁场能量迅速消灭掉的系统。

4人员资格和技能要求

4.1管理人员

4.1.1电气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DB37/T1809.1-2011第4.6.2条规定的资质能力。

4.1.2技能要求:

a)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安全规程、事故调查规程,熟悉涉及电气专业的有关类

标准、规范、规程与规章制度;

b)熟悉电气设备与系统的工艺流程、结构原理、技术规范、设备性能、检修工艺、质量标准,以

及全厂生产系统概况等;

c)熟悉电气专业技术知识,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能进行分析、判断和指导;

d)具有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2作业人员

4.2.1进网作业电工及作业范围

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15号令,进网作业电工是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

安装、试验、检修、运行、试验等作业的人员。进网作业电工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

注册。其中:

1)特种类电工进网作业:指在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试验、二次安装调试、电缆作业

等特种作业。从事特种类电工进网作业的岗位人员应取得特种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2)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指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气安装检修、运行等作业。从事高压类电工

4

DB37/T1809.5—2011

进网作业的岗位人员应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低压类电工进网作业:从事0.4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安装、检修、运行等低压作业。从事低压

类电工进网作业的岗位人员应取得低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4.2.2发电机及变配电运行(检修)岗位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并具备如下技能:

a)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

b)熟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二次回路图;

c)熟悉常用电测仪表的型号、规格、用途及使用注意事项;

d)掌握电力生产和应用电工基本知识;

e)熟悉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的型号参数、工作原理、运行(检修)规程;

f)能够识别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相关预防控制措施;

g)熟悉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h)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i)掌握触电急救法,能进行现场应急救护,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规章制度

5.1技术档案

电气专业应建立下列安全技术档案(不限于此):

——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制造厂家图纸等随机技术文件,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合格证、质量

证明书等;

——电气图纸,包括一次系统图、二次接线图等;

——继电保护定值清单、电气预防性试验报告;

——发电机及变配电装置试验档案,包括投产前的安装调试试验、大小修后的试验、预防性试验。

5.2制度和规程

除执行DB37/T1809.1-2011第4.5条规定外,电气专业应建立并执行下列制度和规程(不限于此):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

——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

——岗位责任制度;

——交接班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危险点分析与预控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

——电气运行规程;

——电气检修规程;

——电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6系统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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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1809.5—2011

6.1发电厂与电力系统连接的主变压器,若不受运输或制造条件的制约,应采用三相变压器。

6.2容量为60MW及以下机组的发电厂中,接在发电机电压母线上的主变压器台数不应少于2台,其

总容量应按下列条件计算,并应考虑逐年负荷的发展:

——发电机电压母线上的负荷为最小时,能将剩余功率送入电力系统;

——发电机电压母线上的最大一台发电机停机或因供热机组热负荷变动而需限制本厂出力时,应能

从电力系统受电,满足发电机电压母线上的最大负荷。

6.3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与主变压器为单元连接时,该变压器的容量可按发电机的最大连续

输出容量扣除一台工作变的计算负荷和变压器绕组的温升在标准环境温度或冷却温度下不超过65℃的

条件进行选择。

6.4最小机组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出线电压不应超过两种。

6.5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机组在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组的单元接线。

6.6最大机组容量为125MW及以下的发电厂,当有两种升高电压向用户供电或与电力系统连接时,宜

采用三绕组变压器,但每个绕组的通过功率应达到该变压器额定容量的15%以上。连接两种升高电压的

三绕组变压器不宜超过2台。若两种升高电压均系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选用自

耦变压器,但主要潮流方向应为低压和中压向高压送电。

6.7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机组不宜采用三绕组变压器,如高压和中压间需要联系时,可在发电厂设

置联络变压器。

6.8容量为60MW及以下机组的发电机电压,按下列要求选择:

——当有发电机电压直配线时,应根据地区网络的需要,采用6.3kV或10.5kV;

——发电机与主变压器成单元连接,且有厂用分支线引出时,宜采用6.3kV。

6.9接入电力系统的发电厂,如机组容量相对较小,与电力系统不相配合,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可将

2台发电机与1台变压器(双绕组变压器或分裂绕组变压器)作扩大单元连接,也可将2组发电机双绕组

变压器组共用1台高压侧断路器作扩大单元连接。

6.10发电机电压母线可采用双母线或双母线分段的接线方式。为了限制短路电流,可在母线分段回路

中安装电抗器。如不满足要求,可在发电机或主变压器回路中装设分裂电抗器,也可在直配线上安装电

抗器。

6.11母线分段电抗器的额定电流,应按母线上因事故切除最大一台发电机时可能通过电抗器的电流进

行选择。当无确切的负荷资料时,也可为该发电机额定电流的50%~80%。

6.12容量为125MW及以下的发电机与双绕组变压器为单元连接时,在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不宜装设

断路器;发电机与三绕组变压器或自耦变压器为单元连接时,在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宜装设断路器和隔

离开关,厂用分支线应接在变压器与该断路器之间。

6.13对于设有主控制室的发电厂,当机组台数为3台及以上,且总容量为l00MW及以上,宜装设2

组蓄电池。其他情况下可装设1组蓄电池。容量为110MW~125MW的机组,当采用单元控制室的控制方

式时,每台机组可装设1组蓄电池。容量为200MW的机组,且其升高电压为220kV及以下时,每台机组

可装设2组蓄电池,其中1组对控制负荷供电,另1组对动力负荷和直流事故照明负荷供电,也可只装

设1组蓄电池合并供电。容量为300MW的机组,每台机组宜装设3组蓄电池。

6.14容量为200MW~300MW的发电机与双绕组变压器为单元连接时,在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不应装设

断路器、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但应有可拆连接点。

6.15容量为200MW及以上发电机的引出线和厂用分支线、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回路,应采用全连式

分相封闭母线。

6.163kV及以上电压电力系统中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保护配则和性能指标,

应按GB/T14285执行。

6.17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方式可采用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或高电阻接地的方式。

6

DB37/T1809.5—2011

6.18每台电气设备应按照本单位规定进行双重编号(名称和编号),并将编号标明在设备外壳明显

处。编号规则应符合SD240规定。

6.19发电厂电气设备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229、DL5027的规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50257的规定。

6.20电气系统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的配置应符合DL/T1123的规定。

6.21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规定。

6.2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应符合GB50055规定;交流额定电压1200V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

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应符合GB19517的规定。

6.23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绝缘屏蔽、金属屏蔽、屏蔽缆线接地,应符合GB50168、GB50217、DL/T

5182、DL/T5190.5规定要求。

6.24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设计、选择、敷设、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50168、GB50217、DL/T5182、

DL/T5190.5的规定。

7系统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7.1发电机

7.1.1每台发电机和励磁装置(包括励磁机及各种整流励磁装置),均应有制造厂的定额铭牌。

7.1.2每台发电机都应有必要的运行备品和技术资料。

7.1.3发电机所有的水、气、油管路均应按规定着色。

7.1.4发电机应按照各有关规程的规定装设必要的电气保护、各种联锁装置和监视测量仪表,并在仪

表上用红线标识出正常运行上下限。

7.1.5主控制室与主机室值班人员分开的发电厂,每台发电机组均应装设联系信号装置。联系信号装

置应有声、光和必要的文字标志,并至少能传送下列信号:

1)主控制室传送给主机室的信号,包括:“注意”、“发电机已并列”、“发电机已解列”、“增

加负荷”、“减低负荷”、“接电话”、“更改命令”、“停机”;

2)主机室传送给主控制室的信号,包括:“注意”、“机器危险”、“可并列”、“减负荷”、

“更改命令”、“汽机调整”;

3)“机器危险”的信号按钮,应备有防止被偶然接触而误送信号的装置(可在按钮上加罩)。

7.1.6在同一整流子或滑环上,尤其是在同一极性上,应采用同一牌号的电刷。电刷在刷握内应能够

上下自由活动,一般间隙为0.1mm~0.2mm。

7.1.7发电机都应装有强行励磁装置和自动调整励磁装置。正常运行、停机、起动时上述装置应投入

使用。

7.1.8发电机应装有自动灭磁装置(除无刷励磁系统外),并应在转子线圈绝缘所允许的过电压条件下

尽快灭磁。

7.1.9发电机冷却通风系统不应有短路。发电机引出线附近,不应有空隙。

7.1.10在正常运行时,发电机润滑油的入口温度和压力应按制造厂规定控制。

7.1.11汽轮发电机励磁机侧的轴承和励磁机的轴承,应与机壳绝缘。

7.1.12发电机按照制造厂铭牌规定参数运行,为额定运行工况。

7.1.13转子电流的额定值,应采用在额定功率因数和电压波动在额定值的±5%和频率变动在±1%范围

内时,能保证发电机额定出力的最大电流值。

7.1.14发电机定子电压允许在±5%范围内波动,但最高不得大于额定值的110%。发电机的最低运行

电压应根据稳定运行的要求来确定,但不应低于额定值的90%。

7

DB37/T1809.5—2011

7.1.15当发电机的电压下降到低于额定值的95%时,定子电流长期允许的数值,仍不得超过额定值的

105%。

7.1.16频率变动的范围不超过±0.5Hz/s时,发电机可按额定容量运行。

7.1.17发电机在未进行特殊的温升试验以前,发电机不允许超过铭牌的额定数值运行。

7.1.18转子和定子绕组及定子铁芯的最大允许监视温度,应在绝缘等级和制造厂所允许的限度以内。

7.1.19空冷发电机进风温度应符合制造厂要求。

7.1.20定子与转子电流的增加,对于容量在15MW及以下的发电机,允许增加至进风温度较额定值低

15℃为止;如进风温度再降低时,电流值也不得再增加。

7.1.21密闭式冷却的空冷发电机,其最低进风温度,应以空气冷却器不凝结水珠为标准。

7.1.22担任调峰负荷起动频繁的发电机,其定子和励磁回路的测量绝缘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7.1.23在合发电机隔离开关以前,应先试验发电机主断路器和自动灭磁开关的拉、合闸(包括两者间

的联锁)的情况。对于频繁起动的发电机,上述试验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7.1.24对单机容量为6MW及以下的发电厂,可装设带相位闭锁的手动准同期装置;对单机容量为6MW

以上的发电厂,应装设自动准同期装置和带相位闭锁的手动准同期装置。准同期装置并列时,只能在发

电机的频率与电网频率相差0.5Hz/s以内时接入同期检定装置,并投入同期闭锁装置。

7.1.25在处理事故时,容量小于25MW的发电机,在系统运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可用自同期的方

法与系统并列。

7.1.26在事故情况下,允许发电机的定子绕组在短时内过负荷运行,短时过负荷的允许值应遵守制造

厂的规定。制造厂无规定时,对于空气冷却的发电机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定子绕组短时间过负荷的允许时间

定子绕组短时间过负荷电流/

1.11.121.151.251.5

额定电流

持续时间(min)60301552

7.1.27新安装的发电机,运行一年后,应进行一次大修,以后每3~4年(运行15000h~24000h)进

行一次大修,每半年(运行2500h~5600h)进行一次小修,或与锅炉、汽机大小修同步进行。

7.1.28发电机预防性检修试验应符合DL/T596的规定。

7.1.29额定容量为10MW及以上空冷发电机应设水喷雾、卤代烷等固定式灭火装置。新建或扩建的单

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的消防设施应能满足火灾初期发出警报,能进行火灾的集中监视及消防

装置的远方和现场启动。

7.1.30当发电机着火时,为了迅速限制火势发展,应迅速与系统解列,并立即用固定的灭火装置灭火。

如果没有固定的灭火装置或灭火装置发生故障而不能使用时,应利用一切灭火设备来及时灭火,但不得

用泡沫灭火器或用干砂灭火。当地面上有油类着火时,可使用干砂灭火,但注意不使干砂落到发电机或

励磁机的轴承上。

7.1.31氢冷发电机及其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应在运行中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

行分析化验,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应不低于96%,含氧量不应大于2%。

7.2变压器及同类设备

7.2.1变压器应按有关标准的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