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114-2013 合成信号发生器通用规范

GB/T 12114-2013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ynthesized signal generator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114-2013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12-31
实施日期
2014-07-15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53)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信号发生器术语和定义、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合成信号发生器。具有合成信号发生器功能的插入单元或附属装置的测量仪器可以参照本标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樊晓腾、刘亮、盛振旗、黄英华、左永锋、曹玲、张伟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4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7.040.30

L85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12114—2013

代替GB/T12114—1989等

合成信号发生器通用规范

Generalspecificationforsynthesizedsignalgenerators

2013-12-31发布2014-07-15实施

GB/T1211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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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2114—1989《高频信号发生器通用技术条件》、GB/T12115—1989《高频信号发

生器测试方法》、GB/T12180-1990^低频信号发生器通用测试方法》、GB/T12181-1990《低频信号发

生器通用技术条件》、GB/T13183—199K扫频信号发生器通用技术条件》、GB/T13184—199K扫频信

号发生器测试方法》。

与GB/T12114—1989,GB/T12115—1989.GB/T12180—1990.GB/T12181—1990.GB/T13183—1991、

GB/T13184—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六项标准整合为一项标准;

-删除了原标准中已不再使用的和引用标准中已存在的术语和定义,并对部分术语内容进行了

修改;

-删除了“增量频率范围及误差”“频率重调误差”“单频频率的重调误差”“频率标志误差”“热

分布”“设计余量与模拟误用”等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T12114—1989,GB/T12115—1989、

GB/T13183—199KGB/T13184—1991);

—增加了“输入输出接口”“功能特性”“矢量调制带宽”“误差矢量幅度”“幅度误差”“相位误

差”“原点偏移”等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4章、第5章);

——更新了“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包装运输”“电磁兼容性”“电源适应性”“可靠性”的要求和

试验方法(见第4章、第5章);

——更新了“质量检验规则”中的部分内容(见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丁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测量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丁业标准化研

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晓腾、刘亮、盛振旗、黄英华、左永锋、曹玲、张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2114—1989;

——GB/T12115—1989;

——GB/T12180—1990;

——GB/T12181—1990;

——GB/T13183—1991;

——GB/T13184—19910

T

GB/T12114—2013

合成信号发生器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信号发生器术语和定义、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等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合成信号发生器。具有合成信号发生器功能的插入单元或附属装置的测

量仪器可以参照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587—2012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6592—2010电工和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合成信号发生器synthesizedsignalgenerator

输出信号的频率由基准振荡器(通常是内部的)用算术方法导岀的一种信号发生器,包括连续波合

成信号发生器(频率合成器)、合成扫频信号发生器、矢量信号发生器等。

3.2

频率转换时间frequencyswitchingtime

从频率开始变化起,到频率接近终止值并且与终止值的偏离保持在规定范围内的时间间隔。

注:本条应规定偏离终止值的频率和频率转换时的步进量。

3.3

功率电平转换时间powerlevelswitchingtime

从电平开始变化起,到电平接近新选定的额定值并且保持在所规定的误差范围内的时间间隔。

3.4

剩余调频residualF

信号发生器输出的无调制连续波信号在规定带宽内的等效调频频偏。

3.5

误差矢量幅度errorvectormagnitude

在J/Q星座图中,信号的真实位置偏离理论位置的误差矢量的幅度。一般用误差矢量幅度占理论

位置矢量幅度的百分比表示。

3.6

幅度误差magnitudeerror

信号的真实幅度和理论幅度之间的差值。在I/Q星座图中,指信号的真实位置矢量的幅度和理论

1

GB/T12114—2013

位置矢量的幅度之间的差值。

3.7

相位误差phaseerror

信号的真实相位和理论相位之间的差值。在I/Q星座图中,指信号的真实位置矢量的相位和理论

位置矢量的相位之间的差值。

3.8

原点偏移originoffset

I/Q输入为零时载波功率相对于T/Q输入为满量(、V1+Q2=1)时信号功率的差值。

4要求

4.1外观与结构

合成信号发生器的外观和结构应符合GB/T6587—2012中4.1的规定。合成信号发生器表面应

光洁、无毛刺、无明显机械损伤和涂覆破坏现象,结构应完整,控制件应安装正确、可靠,操作灵活。

4.2尺寸和重量

合成信号发生器尺寸和重量应符合GB/T6587—2012中4.2的规定。宽、高、深的尺寸既可以规

定最大尺寸,也可以规定局部尺寸。

4.3安全性

合成信号发生器的安全性应符合GB/T6587—2012中4.6的规定。

4.4环境适应性

合成信号发生器的坏境适应性要求应符合GB/T6587一2012中4.7的规定。合成信号发生器环

境要求分组应符合GB/T6587—2012中表1的规定,在产品标准中应规定适用的坏境组别。

当用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GB/T6587-2012中表1规定的各种坏境组合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4.5包装运输

合成信号发生器应在产品标准中GB/T6587-2012中表8的规定给出适用的流通条件等级,并

符合GB/T6587—2012中4.8的要求。

4.6电磁兼容性

合成信号发生器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6587—2012中4.9的规定,并在产品标准中规定试验时

合成信号发生器的T作状态。

当用户有特殊要求时,由产品标准规定具体测试限值、等级。

4.7电源适应性

合成信号发生器电源适应性应符合GB/T6587—2012中4.10的规定,并在产品标准中规定电源

频率与电压的工作范围。

4.8可靠性

合成信号发生器可靠性应符合GB/T6587—2012中4.11的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应给出合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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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2114—2013

号发生器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的检验下限值〃八。

4.9预热时间

由产品标准规定合成信号发生器的预热时间。

4.10输入输出接口

4.10.1信号输出接口

由产品标准规定信号输出接口的结构类型、标称输出阻抗、能够承受的最大反灌功率或直流电压等

信息。

4.10.2通信接口

除非另有规定,在合成信号发生器中应提供一个或多个通用标准通信接口,并在产品标准中给出接

口的类型、接口协议的版本等信息。

4.10.3扫描状态指示接口

具有扫描功能的合成信号发生器,应提供固定扫描输出电压信号、消隐信号和频率标志信号等接

口,并在产品标准中规定接口的类型、标称输入或输出阻抗、负载能力、信号特征以及损害电平等信息。

4.10.4调制接口

具有外调制功能的合成信号发生器,由产品标准规定外调制输入的接口类型、标称输入阻抗、负载

能力、信号特征以及损害电平等信息。

4.10.5触发接口

具有触发功能的合成信号发生器,由产品标准规定触发输入或输出的接口类型、标称输入或输出阻

抗、负载能力、信号特征以及损害电平等信息。

4.10.6时基接口

具有外时基输入或内时基输出功能的合成信号发生器,由产品标准规定其接口类型、标称输入或输

出阻抗、负载能力、有效频率范围、信号特征以及损害电平等信息。

4.11功能特性

由产品标准规定合成信号发生器的功能特性,包括信号样式、扫描类型、调制类型、触发方式、外稳

幅特性等。

4.12性能特性

4.12.1频率范围和频段

由产品标准规定合成信号发生器的频率范围及相应的频段划分。

4.12.2频率分辨力

由产品标准规定合成信号发生器所能达到的频率分辨力。

4.12.3频率准确度

由产品标准规定,可采用绝对频率准确度或相对频率准确度的方式给出。

3

GB/T12114—2013

4.12.4频率转换时间

由产品标准规定,应规定频率转换时的频率准确度和在此情况下允许的最大频率步进量。

4.12.5内部时基

内部时基特性包括其标称频率、老化率、温度稳定性、调节范围等指标,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6斜坡扫频准确度

具有斜坡扫频功能的合成信号发生器,扫频准确度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7最大输出功率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8输出功率范围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9功率准确度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10功率平坦度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11输出功率分辨力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12功率电平转换时间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13输出电平稳定度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14源电压驻波比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15载波的相对谐波含量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16载波的相对分谐波含量

具有分谐波输出的合成信号发生器,由产品标准规定载波的相对分谐波含量。

4.12.17载波的相对非谐波含量

由产品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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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2114—2013

4.12.18单边带相位噪声

由产品标准规定,频偏宜为100Hz.lkHz.10kHz.100kHz。

4.12.19剩余调频

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20幅度调制特性

具有幅度调制能力的合成信号发生器,由产品标准规定幅度调制特性。

a)调制信号频率范围:幅度调制信号的频率范围由产品标准规定。

b)调幅深度(调幅因数):幅度调制的调制深度范围由产品标准规定。

c)调幅深度准确度:由产品标准规定。

d)调幅失真: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21频率调制特性

具有频率调制能力的合成信号发生器,由产品标准规定频率调制特性。

a)调制信号频率范围:频率调制信号的频率范围由产品标准规定。

b)调频频偏范围:频率调制信号的频偏范围由产品标准规定。

c)调频频偏准确度:由产品标准规定。

d)调频失真: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22相位调制特性

具有相位调制能力的合成信号发生器,由产品标准规定相位调制特性。

a)调制信号频率范围:相位调制信号的频率范围由产品标准规定。

b)调相相偏范围:相位调制信号的相偏范围由产品标准规定。

c)调相相偏准确度:由产品标准规定。

d)调相失真: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23脉冲调制特性

具有脉冲调制能力的合成信号发生器,由产品标准规定脉冲调制特性。

a)脉冲调制开关比:由产品标准规定。

b)脉冲调制上升下降时间/前后过渡持续时间:由产品标准规定。

c)脉冲调制电平准确度(相对于连续波):由产品标准规定。

4.12.24矢量调制特性

具有矢量调制能力的合成信号发生器,由产品标准规定矢量调制特性。

a)矢量调制带宽:由产品标准规定。

b)误差矢量幅度:由产品标准规定。

c)幅度误差:由产品标准规定。

d)相位误差:由产品标准规定。

e)原点偏移:由产品标准规定。

5

GB/T12114—2013

5试验方法

5.1基准工作条件

除非在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合成信号发生器的基准丁作条件应符合GB/T6587—2012中5.1的

规定。

5.2检验条件

除非在产品标准中另有规定,合成信号发生器的试验条件应符合GB/T6587—2012中5.2的规

定。对于接通电源后有预热要求或稳定周期要求的合成信号发生器,应在规定的时间间隔预热后进行。

测试用设备及测试条件应符合GB/T6592-2010和本标准的规定。

5.3外观与结构检查

在主要性能特性测试之前,所有合成信号发生器应按规定进行外观与结构检查’目测检查合成信

号发生器结构是否完整,有无明显机械损伤和镀涂损坏现象,各控制件是否安装正确,牢固可靠,操作

灵活。

5.4尺寸和重量

用量具测量合成信号发生器的长、宽、高。

用衡器称量合成信号发生器的重量。

5.5安全试验

GB/T6587—2012中5.8的试验方法进行。

5.6环境适应性试验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环境组别及GB/T6587—2012中5.9的试验方法进行。

对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合成信号发生器,应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5.7包装运输试验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流通条件级别及GB/T6587-2012中5.10的试验方法进行。

5.8电磁兼容性试验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工作状态及GB/T6587—2012中5.11的试验方法进行。

5.9电源适应性试验

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频率、电压工作范围及GB/T6587—2012中5.12的试验方法进行。

对电源频率及电源电压有特殊要求的合成信号发生器,应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5.10可靠性试验

GB/T6587—2012中5.13的试验方法进行。

5.11随机文件检查

按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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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