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1246.5-202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5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注销登记

DB53/T 1246.5-2024

云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T 1246.5-2024
标准类型
云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3-01
实施日期
2024-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6

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1246.5—202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服务

规范第5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

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注销登记

2024-03-01发布2024-06-01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3/T1246.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53/T124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的第5部分,DB53/T1246

已经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第2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

——第3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

——第4部分: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第5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注销登记。

本文件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处、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质量管

理学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伍林、皇甫皓、王佳麒、焦萍、吴春萍、李关艳、张健之、魏迪莉、郭爽、陈

丽丽、毕虹、赵忆宁、郑莹、聂晶、崔继梅、王苏天、赵阳楠。

I

DB53/T1246.5—2024

引言

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为了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明

确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恢复发放、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

位注销登记等内容,编制了DB53/T124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由5个

部分构成。

——第1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目的在于确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申领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第2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目的在于确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第3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目的在于确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第4部分: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目的在于确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业务办理的服务流程和要求。

——第5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注销登记。目的在于确立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注销登记业务办理的服务流

程和要求。

III

DB53/T1246.5—202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5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

注销登记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注销登记

的服务内容、基本要求、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和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

注销登记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1596.1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通用

GB/T31596.2社会保险术语第2部分:养老保险

3术语和定义

GB/T31596.1和GB/T3159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服务内容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注销登记服务。

5业务要求

5.1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之一,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a)申请注销单位无参保缴费人员、暂停缴费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和退休人员;

b)申请注销单位无欠缴社会保险费。

5.2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络办理。

5.3办理时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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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5.3.1收费标准

不收费。

6业务流程

6.1申请

参保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注销登记申请表》(参见附录A),并提供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撤销、解散、

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的文件。

6.2受理

受理人员收到申请后,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a)申请材料齐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注销登记申请

表》填写完整且填写信息与申请材料一致的,予以受理,出具《业务受理回执》(参见附录

B.1),进入审核环节;

b)申请材料齐全但《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单位注销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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