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JX 054-2022 TACS 系统测试与验收规范

T/SHJX 054-2022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3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HJX 054-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08
实施日期
2022-12-08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列车自主运行系统(以下简称“TACS”)作为新一代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具有安全、高效、灵活、经济、易部署等特点,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更优、架构更精简,与传统 CBTC 系统存在差异,目前国内尚未出台相关标准。为规范 TACS 系统测试验收要求以及基于 TACS 的全自动运行系统的测试验收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缩略语;基本要求;功能测试与验收;安全验收;附录 A;条文说明。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以现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为基础,积极采纳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设计、运营、管理、科研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紧密结合 TACS 的系统特点以及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具备开创性和前瞻性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通号分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上海轨道交通无人驾驶列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朱宏张郁戴翌清张春明吴敏坚王练锋刘明霞孙磊李明峰汪小勇张捷张璇陈绍文金捷娄琦顾鑫柴娟凌小雀崔海刚
出版信息:
页数:3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团体标准

T/SHJX054—2022

TACS系统测试与验收规范

SpecificationforTACS

SystemValidationandAcceptance

2022-12-08发布2022-12-08实施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发布

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缩略语.......................................................................................................................................3

5基本要求...................................................................................................................................4

6功能测试与验收.......................................................................................................................4

6.1一般要求..........................................................................................................................4

6.2信号系统功能验收..........................................................................................................4

6.3全自动运行系统特定功能验收....................................................................................14

7安全验收.................................................................................................................................25

7.1一般要求........................................................................................................................25

7.2安全性审核....................................................................................................................25

7.3安全配置检查................................................................................................................25

附录A功能验收适用范围.......................................................................................................27

A.1信号系统功能验收适用范围.......................................................................................27

A.2全自动运行系统特定功能验收适用范围...................................................................27

条文说明.........................................................................................................................................29

前言

列车自主运行系统(以下简称“TACS”)作为新一代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具有安全、高

效、灵活、经济、易部署等特点,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更优、架构更精简,与传统CBTC系统

存在差异,目前国内尚未出台相关标准。为规范TACS系统测试验收要求以及基于TACS的

全自动运行系统的测试验收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缩略语;基本要求;功能测试与验

收;安全验收;附录A;条文说明。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以现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为基础,

积极采纳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设计、运营、管理、科研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紧

密结合TACS的系统特点以及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具备开创性和前瞻性。

本规范由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负责管理,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

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通号分公司(地

址:上海徐汇区老沪闵路1号综合楼311室,邮编:200233)。

授权委托单位: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

主编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通号分公司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上海轨道交通无人驾驶列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朱宏张郁戴翌清张春明吴敏(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坚王练锋刘明霞孙磊李明峰

汪小勇张捷张璇陈绍文金捷

娄琦顾鑫柴娟凌小雀崔海刚

主要审查人:周淮朱翔虞翊朱利敏王大庆

刘璠马伟杰洪翔洪海珠赵源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TACS功能测试、性能测试要求以及基于TACS的全自动运行系统特定

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及安全审查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基于TACS的新建、更新改造及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信号系统

以及全自动运行系统工程质量验收。

除本规范外,TACS系统测试与验收要求还应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轨道交通通

用测试与验收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引用和参考了以下标准:

IEEEStd1474.2TMIEEEStandardforUserInterfaceRequirementsinCommunications-

BasedTrainControl(CBTC)Systems(IEEEStd1474.4TM-2004)

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GB/T28808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控制和防护系统软件(GB/T28808—

2012)

GB/T12758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12758—2004)

CJ/T407城市轨道交通基于通信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要求(CJ/T407—2012)

GB/T32588.1轨道交通自动化的城市轨道交通(AUGT)安全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32588.1—2016,IEC62267:2009,MOD)

GB/T32590.1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管理和指令/控制系统第1部分_系统原理和

基本概念(GB/T32590.1—2016,IEC62290:2006,MOD)

TACS系统场景规范(T/SHJX050—2022)

TACS功能与性能规范(T/SHJX051—2022)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列车自主运行系统trainautonomouscontrolsystem

基于列车自主资源管理进行主动间隔防护的列车自动控制系统。

3.2

全自动运行系统fullyautomaticoperationsystem

运行在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或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下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3.3

控制中心operationalcontrolcenter

监控并管理线路运营的中心。

3.4

1

追踪间隔headway

在同一线路、同向运行的两列列车的前端经过线路同一地点的间隔时间。

3.5

任意点折返arbitraryturnback

系统支持列车在线路任意点执行反向运行任务。

3.6

站间穿梭shuttleoperation

一列车在两站之间同一轨道区间往复运行。

3.7

资源resource

支持列车运行必不可少的基本元素,包括道岔可动区域、道岔侧冲防护区域和轨道区

域等。

3.8

备用定位back-uplocation

独立于车载控制器的列车后备定位系统向轨旁发送的定位信息。

3.9

TACS列车TACStrain

具备车载ATP防护且车地无线通信正常的列车。

3.10

备用定位列车trainwithbackuplocation

不具备车载ATP防护,但具备轨旁ATP防护的列车,包括主用定位失效降级后备用定

位启用的列车以及装备备用定位系统的工程车。

3.11

工作人员防护开关staffprotectingkeyswitch

设置于室内或轨旁,为运营及维护人员进入自动化区域提供安全防护。工作人员防护开

关激活后,建立安全防护分区,分区内的ATP防护列车立即停车或保持静止状态不发生移

动,分区外的ATP防护列车不允许进入分区内。

3.12

休眠sleep

列车执行断开常用负载及断电(除永久负载外)的过程。

3.13

唤醒awake

对休眠列车上电、执行综合自检(含相关核心系统自检及联合检测)并反馈唤醒成功或

失败状态的过程。

3.14

蠕动模式creepautomaticmode

全自动运行模式下当车辆发生网络故障、或信号与车辆牵引/制动接口故障时,由控制

中心人工确认后,采用备用接口在信号系统防护下直接控制车辆的牵引制动系统低速运行至

站台的运行模式。

2

3.15

对位隔离faultisolation

对故障车门执行隔离操作后,列车运行至站台后自动隔离故障车门所对应的站台门,该

站台门不执行开门动作。

对故障站台门执行隔离后,列车运行至站台后自动隔离故障站台门所对应的车门,该车

门不执行开门动作。

3.16

车门紧急解锁装置passengeremergencyhandle

设置于车辆客室门旁的紧急操作装置,激活后用于列车停车后解锁车门。

3.17

乘客紧急对讲interphonehandle

设置于列车客室内的紧急操作装置,激活后用于乘客和中心的直接对讲。

3.18

障碍物探测obstacledetection

主动或被动探测列车前方障碍物,进行障碍物报警并触发车辆紧急制动停车。

3.19

间隙探测装置gapdetectiondevice

设置于站台滑动门旁的探测装置,用于站台门与车门间夹人夹物情况的自动探测,探得

后应阻止列车发车。

3.20

清客确认按钮passengersclearanceconfirmationbutton

设置于车站的按钮装置,用于全自动运行列车清客完成后的确认。

4缩略语

ATC:AutomaticTrainControl,自动列车控制

ATS:AutomaticTrainSupervision,自动列车监控

ATO:AutomaticTrainOperation,自动列车运行

ATP:AutomaticTrainProtection,自动列车防护

CCTV:Closed-CircuitTelevision,视频监控

DCC:DepotControlCenter,车辆基地控制中心

EB:EmergencyBrake紧急制动

FAM:FullAutomaticMode,全自动运行模式

FAO:FullyAutomaticOperation,全自动运行

IPH:InterphoneHandle,乘客紧急对讲电话

OCC:OperationControlCenter,控制中心

PA:Public-Address,广播

PIS:PassengerInformationSystem,乘客信息系统

SPKS:StaffProtectionKeySwitch,工作人员防护开关

TACS:TrainAutonomousControlSystem,列车自主运行系统

TCMS:TrainControlandManagementSystem,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

3

5基本要求

5.1本规范规定的信号系统功能验收项目均为主控项目,适用于以UTO运营模式建设的线

路,以ATO和DTO运营模式建设的线路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5.2本规范规定的全自动运行系统特定功能和安全验收项目均为主控项目,适用于以UTO

运营模式建设的线路,以DTO运营模式建设的线路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5.3本规范规定的TACS系统测试与验收内容应符合表5.3规定。

表5.3TACS系统测试与验收内容

验收项目测试内容主控项目

TACS功能测试6.2.1.1~6.2.1.18

信号系统功能验收

TACS性能测试6.2.2.1~6.2.2.8

基于TACS的全自动运行系

6.3.1.1~6.3.1.27

统功能测试

基于TACS的全自动运行系

全自动运行系统特定功能验收6.3.2.1

统关键运营质量指标测试

基于TACS的全自动运行系

6.3.2.2

统可靠性指标测试

全自动运行核心系统安全完

整性等级审核7.2.1~7.2.2

全自动运行系统车辆基地安

全配置检查7.3.1

全自动运行系统特定安全验收

全自动运行系统车站安全配

置检查7.3.2

全自动运行系统列车安全配

置检查7.3.3

5.4基于TACS的全自动运行系统特定功能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在各核心系统单系统调试、接口调试、综合联调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并提供调

试、综合联调遍历说明文件;

b)应在各核心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及第三方安全评估完成的基础上进行。

6功能测试与验收

6.1一般要求

6.1.1应以TACS系统设计文件为依据,在本标准规定范围内逐项进行TACS功能测试以

及性能测试,验证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1.2应以基于TACS的全自动运行系统的设计文件为依据,在本标准规定范围内逐项进

行全自动运行系统功能及性能测试,验证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1.3功能验收主控项目应全部测试,测试方式应采用随车观察、试验测试、见证检验。

6.1.4功能验收应提供测试记录,记录内容宜包括测试前提、测试步骤、预期结果以及测

试结果。

6.2信号系统功能验收

4

6.2.1TACS功能验收具体测试与验证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6.2.1.1列车超速安全防护测试

测试要求:抽取1列车。

测试内容及方法:应符合表6.2.1.1要求。

表6.2.1.1列车超速安全防护测试

项目名称列车超速安全防护测试

测试线路最高允许限速、区段限速、道岔侧向限速、轨道尽头停车等列车

测试目的

运行安全防护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a)ATP超速安全防护测试

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车,持续加速至超速报警,忽略报警继续加速到紧

急制动触发;记录列车限速显示、超速报警情况以及触发紧急制动时的列

车运行速度。

b)区段限速安全防护测试

对线路某区间设置限速后,列车以ATP防护模式在该区间持续加速至区段

限速值;记录列车限速值、紧急制动时的列车运行速度。

c)侧向过岔安全防护测试

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车,持续加速至道岔侧向最高限制速度;记录触发

测试内容及紧急制动时的列车运行速度。

方法d)轨道尽头安全防护测试

下发直通轨道尽头的停车点的运行任务后,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车至轨

道尽头停车点。

e)RM模式行车安全防护功能功能测试

列车以RM模式加速至超速报警,忽略报警继续加速到紧急制动触发;记

录限速显示、报警情况以及触发紧急制动时的列车运行速度。

f)反向ATP安全防护功能测试

列车切换驾驶端,以ATP防护模式反向行车,列车加速至超速报警,忽

略报警继续加速到紧急制动触发;记录限速显示、报警情况以及触发紧急

制动时的列车运行速度。

a)列车行驶接近ATP最大允许列车运行速度时,驾驶台显示单元应有报

警;加速至ATP最大允许列车运行速度时,车载ATP应施加紧急制动。

b)列车运行接近区段临时限速值时,驾驶台显示单元应有报警;加速超

过允许速度时,列车应触发紧急制动,制动点的速度应低于区段临时限速

值。

c)列车运行接近侧向道岔限速值时,驾驶台显示单元应有报警;继续加

速应触发紧急制动,超速防护制动点的速度应低于侧向道岔限速值。

测试结果

d)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驶至轨道尽头停车点时,最大允许列车运行速

度降为系统限定值;列车越过停车点设定距离后,最大允许列车运行速度

降为零,强行越过时应触发紧急制动。

e)列车接近RM模式最大允许限速时,驾驶台显示单元应有报警;加速

超过RM模式最大允许速度时,应触发紧急制动。

f)列车以ATP防护模式反向运行时,实施列车超速、限速、正常开关门

等操作正常,ATP安全防护功能有效。

6.2.1.2列车追踪安全防护测试

测试要求:抽取2列车,抽取正线一个区间。

5

测试内容及方法:应符合表6.2.1.2要求。

表6.2.1.2列车追踪安全防护测试

项目名称列车追踪安全防护测试

列车在ATP防护模式下,测试追踪运行安全间隔防护是否符合设计要

测试目的

求。

a)抽取正线区间,前行列车以ATP防护模式和切除ATP防护模式运

测试内容及行,后续列车以列车自动驾驶模式追踪前车;

方法b)前行列车分别采取至少3种速度(间隔10km/h)运行或在区间停车,

记录后续列车运行情况。

后续列车紧跟前行列车正常行车。后续列车依据前行列车距离和速度变

测试结果

化,自动调整追踪速度和保持追踪安全距离,且安全距离符合设计要求。

6.2.1.3列车退行安全防护测试

测试要求:抽取1列车,抽取一个站台。

测试内容及方法:应符合表6.2.1.3要求。

表6.2.1.3列车退行安全防护测试

项目名称列车退行安全防护测试

测试目的测试列车以ATP防护模式退行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列车以ATP驾驶模式低速运行,控制车尾刚越过岔尖后在指定位置停

车,转为后退驾驶模式,

测试内容a)列车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运行,观察并记录道岔资源锁闭情况以及

及方法列车运行状态。

b)模拟道岔失表,列车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运行,观察并记录列车运

行状态。

a)列车通过道岔前道岔会变为锁闭状态,道岔资源分配给测试列车后列

测试结果车正常运行通过该道岔;

b)列车在道岔前制动停车。

6.2.1.4列车资源管理测试

测试要求:抽取2列车,抽取1个具备汇合能力的车站及相邻区间。

测试内容及方法:应符合表6.2.1.4要求。

表6.2.1.4列车资源管理测试

项目名称列车资源管理测试

测试列车主动申请轨旁道岔资源,在本车未释放道岔资源的情况下,其它

测试目的列车无法被分配道岔资源;在本车释放道岔资源的情况下,其它列车可以

被分配道岔资源。

a)列车A和列车B分别停在岔后定位轨道和岔后反位轨道,列车A驾驶

模式为人工ATP,列车B驾驶模式为全自动驾驶;

b)先给列车A发送经过道岔定位的运行任务,查看列车是否自主申请道

岔定位资源;

测试内容

c)资源分配并锁闭后,列车以人工ATP驾驶模式低速运行,并控制列车

及方法

在指定位置停车(车尾刚越过岔尖后),此时道岔资源依然为列车所占

用;

d)为列车B分配经过道岔反位的运行任务,查看列车是否可以获得道岔

定位资源;

6

e)列车A驶离道岔区域并释放道岔资源;

f)列车B在列车释放道岔资源后可以申请道岔反位资源;

g)道岔转动至反位并锁闭后,列车B可以被分配反位资源,列车B可以

在全自动驾驶模式下通过道岔反位运行至目的地。

列车A可以申请并被分配道岔定位资源;

测试结果列车B在列车A未释放资源的情况下无法获得道岔反位资源;

列车B在列车A释放道岔资源后可以成功申请并被分配道岔资源。

6.2.1.5列车车门安全防护测试

测试要求:抽取1列车,抽取一个站台。

测试内容及方法:应符合表6.2.1.5要求。

表6.2.1.5列车车门安全防护测试

项目名称列车车门安全防护测试

测试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车过程中,客室车门的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设

测试目的

计要求。

a)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车,列车处于有效区时,激活客室内的“车门

测试内容紧急解锁装置”,记录列车运行情况;

与方法b)恢复“车门紧急解锁装置”,列车已出站并进入无效区时,再次激活

客室内的“车门紧急解锁装置”,记录列车运行情况。

a)列车处于有效区,激活客室“车门紧急解锁装置”,列车紧急制动停

车,待列车停稳后,信号授权车门解锁条件满足后可手动打开列车车门。

测试结果

b)列车处于无效区,激活客室“车门紧急解锁装置”,列车自动运行到

下一站扣车,待列车停稳后(此时列车停准),自动打开车门。

6.2.1.6站台门安全防护测试

测试要求:抽取1列车,抽取一个站台。

测试内容及方法:应符合表6.2.1.6要求。

表6.2.1.6站台门安全防护测试

项目名称站台门安全防护功能测试

列车在ATP防护模式下,测试站台门对列车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设计要

测试目的

求。

a)列车以ATP防护模式行车;

测试内容b)列车在进站或出站(在进站和出站均在车站站台门安全防护区域内)

与方法过程中,站台门打开,记录列车触发紧急制动情况;

c)列车停在站台区域打开站台门,记录列车启动离站情况。

列车在进站或出站过程中,站台门打开,列车应施加常用或紧急制动;列

测试结果

车停在站台区域打开站台门,列车不能启动离站。

6.2.1.7站台紧急关闭按钮安全防护测试

测试要求:抽取1列车,抽取一个站台。

测试内容及方法:应符合表6.2.1.7要求。

表6.2.1.7站台紧急关闭按钮安全防护测试

项目名称站台紧急关闭按钮安全防护测试

测试目的测试站台对列车运行安全防护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

列车以FAM模式(或AM模式)运行:

a)列车运行接近车站但未到达车站站台安全防护区域前,触发站台紧急

关闭按钮,记录列车进入站台区域情况;

b)列车在进站(已在车站站台安全防护区域内)过程中,触发站台紧急

测试内容与关闭按钮,记录列车触发紧急制动情况;

方法c)列车停在站台区域,触发站台紧急关闭按钮后,启动列车,记录列车

启动离站情况;

d)列车出站(仍在车站站台安全防护区域内)时,触发站台紧急关闭按

钮,记录列车触发紧急制动情况。

e)复位激活状态的站台紧急关闭按钮,记录列车运行状态。

a)列车常用制动停在站台或列车施加紧急制动停车;

b)列车施加紧急制动;

测试结果c)列车施加紧急制动,无法启动发车;

d)列车施加紧急制动停车;

e)列车自动缓解紧急制动,启动发车离站。

6.2.1.8工作人员防护开关测试

测试要求:抽取1列车;抽取1个车辆基地的1个SPKS;抽取1个车站的1个SPKS。

测试内容及方法:应符合表6.2.1.8要求。

表6.2.1.8工作人员防护开关测试

项目名称工作人员防护开关功能测试

测试目的测试工作人员防护开关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激活轨行区或车辆基地自动化区域工作人员防护开关,记录FAM模式

(或AM模式)列车运行状态以及ATS显示信息是否满足以下情况:

a)激活工作人员防护开关时,未进入该防护区域的列车在区域外停车,

测试内容ATS应显示该开关已激活;

及方法b)若激活工作人员防护开关时,已进入该防护区域的列车应施加紧急制

动,ATS应显示该开关已激活;

c)恢复工作人员防护开关后,列车应自动恢复全自动运行,中心ATS应

显示该开关已恢复。

SPKS激活时,FAM模式列车不能进入SPKS关联的区域,已进入该区域

测试结果的列车将立即触发紧急制动停车,ATS显示该开关已激活;恢复SPKS

后,列车自动恢复全自动运行,ATS显示该开关已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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