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727-2023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 总体框架

DB14/T 2727-2023 Water technology standard system overall framework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2727-2023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3-21
实施日期
2023-06-21
发布单位/组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 20)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技术标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框架结构、框架层次、框架体系主要内容、亟需制(修)定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总体框架的构建。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
起草人:
何志萍、高建民、李莎、张文亮、邢茹、孙楠、郭鹏飞、刘瑞鹏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120

CCSP55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727—2023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2023-03-21发布2023-06-21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2727—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1

5基本要求...........................................................................2

6框架结构...........................................................................2

7框架层次...........................................................................4

8框架体系主要内容...................................................................6

9亟需制(修)定标准................................................................11

参考文献.............................................................................13

I

DB14/T272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2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志萍、高建民、李莎、张文亮、邢茹、孙楠、郭鹏飞、刘瑞鹏。

II

DB14/T2727—2023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技术标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框架结构、框架层次、框架

体系主要内容、亟需制(修)定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总体框架的构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13016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

[来源:GB/T13016-2018,定义2.4]

3.2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

水利行业技术领域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有机整体。

4基本原则

4.1目标性

紧密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确有需要,管用实用”原则,合理确定标准需

求,为水利技术标准制定提供依据。

4.2系统性

科学界定水利技术标准的内涵与外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构建标准体系,全方位提供标

准化工作支撑。

4.3协调性

与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体系相一致;与生产实践以及科技创新成果相协调;理顺标准相

互之间、标准内部之间的逻辑关系。

1

DB14/T2727—2023

4.4时效性

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编。对过时、老旧的标准予以剔除,将水利发展亟需制定的标准纳入体系。

4.5地域性

结合本区域特征,编制针对性、适用性的标准。

5基本要求

5.1技术标准体系的构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的规定和GB/T13016的要求。

5.2技术标准体系总体框架应内容全面、层次清晰、结构合理。

5.3技术标准体系结构和内容应根据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和实际需要进行扩充和删减,确保标准体系

持续有效。

6框架结构

6.1结构划分

从不同的维度划分,水利标准分类不同。按标准层次可划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按

专业门类可包括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旱灾害防御、

水利信息化、其他等门类标准;按功能序列可划分为通用、规划、勘测、设计、施工与安装、监理与验

收、监测预测、运行维护、材料与试验、仪器与设备、质量与安全、计量、监督与评价、节约用水等标

准;按管理角度可划分为工程建设标准和非工程建设标准。

6.2框架结构图

根据水利部现行《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标准维度,分析绘制由层次、专业门类和功能序列构成的

山西省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三维结构,见图1。其中,专业门类是在水利部专业门类划分的基础上,

结合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提出的。

图1山西省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三维结构图

2

DB14/T2727—2023

6.3专业门类

专业门类是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和施政领域密切相关,反映水利事业的主要对象、作用和目标,

体现水利行业的特色,包括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旱

灾害防御、水利信息化、其他。专业门类情况见表1。

表1专业门类情况表

专业门类包括范围及解释说明

站网布设及改造,水文监测(包括水质)及调查,情报预报,资料整编,水文仪器设备,实

A水文

验室运行管理等

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论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非常规水源利用,水资源管理,节约用

B水资源

水等

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环境监测与保护,生态流量确定与评价,河湖巡查管护体系,河

C水生态水环境

湖健康评价,幸福河湖建设,水利风景区等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水库大坝,河道整治,水闸,泵站,引调水工程,其他水工建筑物,

D水利水电工程

移民规划,征地,移民安置,水力机械,工程机械,金属结构,工程造价等

水土保持规划设计,水土流失防治,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护及评价,水土保

E水土保持

持信息管理等

F农村水利灌溉排水,村镇供排水,小水电建设评价,牧区水利等

G水旱灾害防御防洪,抗旱,水旱灾情评估,预案编制,洪水调度,凌汛,山洪预警及灾害防治

分类编码,数据存储,传输交换,图示表达,产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水利网络安全

H水利信息化

等

I其他政务,水利统计,投融资,水文化等

6.4功能序列

功能序列是为实现专业目标所开展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等,反映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共性

特征,包括通用、规划、勘测、设计、施工与安装、监理与验收、监测预测、运行维护、材料与试验、

仪器与设备、质量与安全、计量、监督与评价、节约用水。功能序列情况见表2。

表2功能序列情况表

功能序列包括范围及解释说明

包含强制性标准,术语等通用性标准,涉及2个或2个以上类别的标准,或不属于其中任何

1.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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