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279-2000 医疗器械 环氧乙烷灭菌 确认与常规控制
GB 18279-2000 Medical devices—Validation and routine control of ethylene oxide steriliz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0年12月
-
2023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电达消毒设备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李伟松、周庆庆、吴平、王延伟、申屠为农、杨兆旭、常骅
- 出版信息:
- 页数:26页 | 字数:4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8279-2000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1135:1994((医疗器械—环氧乙烷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第1号
技术修正单(1994-11-15)内容已包括在内。
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怪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电达消毒设备厂、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伟松、周庆庆、吴平、王延伟、申屠为农、杨兆旭、常弊,
GB18279-2000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
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标准项目感兴趣,均有
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在电
工技术标准化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由技术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国际标准需取得至少75%参加表决
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正式发布。
国际标准IS011135由ISO/TC198医疗保健产品灭菌(Sterilizationofhealthcareproducts)技术
委员会制定。
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仅供参考。
GB18279-2000
引言
当医疗器械必须以无菌的形式供应时,应使用一切可行的手段将各种外来的微生物污染降至最低。
产品即使是在ISO质量体系标准规定的标准生产条件下生产,灭菌前仍会带有少量的微生物。这类产
品属非无菌产品。灭菌过程的目的是杀灭污染的微生物,从而使非无菌产品转变成为无菌产品。
采用物理和化学手段杀灭微生物使医疗器械无菌,遵循着一个指数规律:这意味着一个微生物总是
存在着从所施加的一定程度的灭菌中存活的有限概率,对于一给定的灭菌过程,存活概率取决于微生物
的数量和种类,还取决于灭菌前和灭菌过程中微生物所处的环境。因此,被灭菌产品总体中任何单个产
品的无菌程度,只能用总体中存在非无菌产品的概率来表示。
GB/T1900。系列标准规定了设计、开发、生产、供应、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体系要求。
GB/T19000系列标准把某些不能由随后的产品检验和试验来充分证实其结果的生产过程称之为
“特殊”。灭菌就是这样一个特殊过程。因为其过程的功效不能通过对产品的检验来证实。因此,灭菌过
程需在用前确认,过程的性能需进行常规监测。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要注重产品和包装的特性、灭菌方
法、设施和控制。
使产品经受确认过的精确控制的灭菌过程,并不是使其无菌并适合于预期用途的可靠保证的唯一
因素。还应注意原材料的生物状态(生物负载)及其贮存、产品生产、装配和包装的环境控制等因素。
本标准包括用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的要求和指南(附录中给出)。灭菌过程确认是用
于证实灭菌设备是否符合有关规范。
注1:本标准的要求是必须达到的强制性要求,提示的附录中所给出的指南是非强制性的,不作为审核人员的检查
项目。
附录中所包含的指南提供了解释和适合达到要求的方法,提供这一指南有助于达成共识,有助于本
标准的推行。指南中没给出的其他方法也可以使用,但需对这些方法能否达到本标准要求的有效性进行
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医疗器械环氧乙烷灭菌
确认和常规控制GB18279一2000
idtISO11135:1994
Medicaldevices-Validationandroutine
controlofethyleneoxidesterilization
1范围
1门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器械环氧乙烷(EO)灭菌过程的确认与常规控制的要求和指南。
需特别注意有关安全性、质量和有效性的具体试验。对某一具体产品可能会超出4.2条的范围。
注2尽管编写本标准的目的是应用于医疗器械灭菌,但同样也适用于其他医疗保健产品。
1.2本标准不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必须控制所有生产阶段,包括灭菌过程。
1.3本标准不涉及操作者的安全问题(进一步的信息见IEC1010-2).
EO是有毒的易燃易爆气体。应注意我国有关EO管理及使用的安全要求法规,还应注意我国有关
医疗器械及各种产品EO残留限量的法规。
1.4本标准不包括运用直接注射EO或其混合气体到单件产品包装中的技术进行灭菌,也不包括无间
断灭菌。
1.5本标准不包括用于测定EO和(或)其反应产物残留量水平的分析方法(见ISO10993-7)0
1.6本标准不包括EO或在灭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EO残留物会对其造成不良影响的产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8281.1-200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第1部分:通则(idtISO11138-1:1994)
GB/T19001-1994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idtISO9001:
1994)
GB/T19002-1994质A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idtISO9002:1994)
GB/T19004.1-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第1部分:指南(idtISO9004-1:1994)
ISO10993-7:199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
3定义
本标准使用下列定义。
3.1通风aeration
灭菌过程的一部分,EO和(或)其反应产物从医疗器械解吸附至预定水平的过程。
注3:可在灭菌器中进行,也可在单个柜室或房间内进行
3.2通风区aerationarea
进行通风的柜室或房间。
国家质it技术监督局2000一12一13批准2001一05一01实施
GB18279一2000
3.3生物指示物biologicalindicator(B)I
对特定灭菌过程具有确定抗力,装在内层包装中可供使用的染菌载体。
3.4校准calibration
用已知精度(可溯源到国家标准)的测量系统或器具与未知精度的测量系统或器具进行比较,以检
测、对比、报告或通过调整来消除未检定测量系统或器具对所要求的性能极限的任何偏差。
3.5柜室chamber
只容纳大量将被装人灭菌器的产品的密闭区域。
3.6试运行;安装验证commissioning;installationqualification
在设备按技术规范提供和安装后,根据使用说明操作证明其功能在规定范围之内,并进行了书面记
录(见“确认”。
3.7处理conditioning
在加人灭菌剂之前,对灭菌周期内的产品进行处理,以达到预定温度和相对湿度。该部分灭菌周期
可在大气压下或真空下进行(见“预处理”)。
3.8灭菌周期的完成cyclecompletion
灭菌周期完成后,准备将灭菌物品从柜室中取出的时刻。
3.9作用时间exposuretime
灭菌器柜室内的温度、灭菌剂浓度、压力和湿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的持续时间。
3.10换气flushing
通过:
a)多次交替将经过滤的空气或惰性气体加人柜室,然后再抽空柜室内气体的过程;或
b)不断将经过滤的空气或惰性气体通过被灭菌物品和柜室,以去除物品和柜室中灭菌剂的过程。
3.11染菌载体inoculatedcarrier
表面涂有规定数t试验徽生物的载体。
3.12医疗器械medicaldevice
为下列目的应用于人体的(不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任何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其他物品,
包括生产厂拟供特定应用所禽的软件:
—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缓解;
—伤残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修补;
—人体结构或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或调节;
—妊娠的控制。
其对于人体内或人体上的主要预期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的手段获得,但可以在这些手
段的运用中起辅助作用。
3.13参数放行parametricrelease
根据物理和(或)化学处理的数据,而不是根据样品检验或生物指示物的反应结果,决定产品无菌。
3.14性能鉴定performancequalification
获得并出具书面证明,设备试运行按过程规范进行操作时,能生产出合格产品(另见“确认”)。
3.15预处理preconditioning
灭菌周期开始前,在一房间或柜室内先对产品进行处理,以达到预定温度和相对湿度(另见“处
理”)。
注4:该部分灭菌周期可在大气压下或真空下进行
3.16预处理区preconditioningarea
进行预处理的柜室或房间。
3.17过程监测器材processchallengedevice
534
GB18279一2000
模拟被灭菌物品中灭菌剂最难达到的最坏条件的装置。
注5:该装置应制造成能将生物指示物放里在灭菌剂最难达到的地方。应根据被灭菌产品类型和灭菌步骤设计过
程监测器材。生物指示物不应影响过程监测器材的功能.
注s:在有些过程监测器材中,染菌载体可代替生物指示物使用。
3.18灭菌过程设定processdevelopment
以文件形式写明的研究程序,用于根据产品/包装/被灭菌物品摆放方式和(或)设备限度来确定灭
菌过程。
3.19产品适用性productcompatibility
在对产品没有造成损伤的情况下,灭菌过程取得预期效果的能力。
3.20基准被灭菌物品referenceload
规定的被灭菌物品,接近于可代表最难达到灭菌的产品组合。
3.21重新确认revalidation
对已形成的确认进行再确定的书面程序。
3.22房间room
能容纳多于灭菌器一次性容纳产品的密闭区域。
3.23灭菌剂加人阶段sterilantinjectionstage
从将灭菌剂加人柜室内起,至达到设定工作压力止的阶段。
3.24灭菌剂加人时间sterilantinjectiontime
灭菌剂加人阶段的时间。
3.25灭菌剂去除时间sterilantremovaltime
灭菌周期的一部分,即从柜室内或被灭菌物品中去除灭菌剂的时间,但无需包括从单件产品中解吸
附的时间(见“通风”)。
3.26无菌状态sterility
无存活微生物的状态(见“灭菌),’。
注7:实际上,无微生物存在的绝对提法无法证实。
3.27无菌sterile
无存活微生物(见“灭菌”和注7),
3.28灭菌sterilization
使产品无任何类型存活微生物的过程。
注8:在灭苗过程中,徽生物的死亡规律用指数函数表示。因此,任何单件产品上微生物的存在可用概率表示。概率
可减少到很低,但不可能到零。该概率可用无曲保证水平((SAL)表示.
3.29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assurancelevel(SAL)
灭菌后,在单位产品上检出存活微生物的概率。
注9:SAL通常表示为10-",
3.30灭菌周期sterilizationcycle
在一密闭的柜室内,包括进行去除空气、处理(若采用)、加人灭菌剂、EO作用、去除EO和换气(若
采用)的一系列处理步骤。
3.31被灭菌物品sterilizationload
在同一灭菌器柜室内将要同时灭菌或已同时灭菌的产品。
注10:被灭菌物品可包括多于一个生产批的产品
3.32灭菌过程sterilizationprocess
完成灭菌所需的全部处置步骤,包括预处理(若采用)、灭菌周期和通风。
133灭菌器柜室可用体积usablesterilizerchambervolume
GB18279一2000
灭菌器柜室内不受固定或可移动部件(载物架,托架等)限制的、可容纳被灭菌物品的空间,以长、
宽、高表示。
3.34确认validation
对获得的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的书面程序,证明某个(灭菌)过程可持续生产符合预定规格的产品。
注11:确认包括试运行和性能鉴定的全过程。其关系图示如下:
确认
试运行性能鉴定
物理鉴定微生物学鉴定
4通则
需灭菌的医疗器械应在保证生物负载低的条件下进行生产。采用符合GB/T19001-ISO9001或
GB/T19002-ISO9002的质量体系可以满足该要求。
本标准要求的书面程序和说明,应按照GB/T19001-ISO9001或GB/T19002-ISO9002要求执
行
4.1人员
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见GB/T19001-1994的4.1.2.2和4.18或GB/T19002-1994的4.1.2.2
和4.17)负责设备维护(见4.4.1),E0灭菌的确认和常规控制及产品放行工作。
4.2灭菌过程设定和产品适用性
4.2.1在采用一种新的或更改过的产品、包装、被灭菌物品摆放方式或灭菌过程之前,应对待确认的灭
菌过程明确界定,并形成文件。
证明与以往确认过的产品、包装、被灭菌物品摆放方式等效,应认为符合本项要求。任何等效性论
证,均应形成文件。
4.2.2产品和包装的设计,应可排除空气及让燕汽和EO透人。应确定出产品上最难灭菌的部位。
4.2.3应论证,规定的灭菌过程不会影响产品及其包装的正常功用。
4.2.4如果允许再次灭菌,应评价该过程的功效。
4.3灭菌过程
灭菌过程应包括预处理和(或)处理、灭菌周期和通风。
4.3.1预处理和(或)处理
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一段时间的预处理和(或)处理(见A3.1),使被灭菌物品内达到规定温度和相
对湿度。
通过向灭菌器内加人蒸汽,实现处理过程中的加湿。
4.3.2灭菌周期
灭菌周期应包括:
a)排除空气;
b)处理(若采用);
c)加人灭菌剂;
d)在作用时间内保持规定的条件;
e)去除灭菌剂;
f)换气(若采用);和
GB18279一2000
9)加人空气至大气压力。
4.3.3通风
产品应放置在规定条件下,持续通风一段时间(见5.3.4)
通风可在灭菌器内和(或)单个柜室或房间内进行。
4.4设备
.
4.4.1应以文件写明EO灭菌所用设备(包括预处理区)的规范。
注12:可由我国管理机构或相关标准化组织制定灭菌器设计的这类规范。
4.4.2灭菌剂使用前或使用中的贮存条件,应能保证灭菌剂的质量和成分持续符合规范。
4.5校准
应为灭菌过程确认和日常控制所用的所有控制、指示和记录仪器建立一个有效的校准系统,并形成
文件,加以保存。该系统应符合GB/T19001-1994的4.12或GB/T19002-1994的4.11要求。
4.6维护
4.6.1应按照书面程序去计划和进行防护。应规定每次计划的维护程序和维护频次,并形成文件。
4.6.2应对设备(见4.4.1)进行全面的维护并加以记录,否则不能用于医疗器械灭菌
4.6.3应按GB/T19001-1994的4.16或GB/T19002-1994的4.15规定,保存维护记录。
4.6.4应由指定人员定期评审维护计划、维护程序和维护记录。
5确认
5.1通则
确认程序必须形成文件,并按GB/T19001-1994的4.16或GB/T19002-1994的4.15规定保存
确认记录。
5.2试运行
52门试运行必须证明,预处理(若采用)、灭菌和通风设备符合设备规范要求。
5.2.2试运行必须从校准所有用于控制、指示和记录灭菌过程的仪器开始。
5.3物理性能鉴定
5.3门除非能证明与以前经确认的产品、包装或被灭菌物品摆放方式等效,否则必须采用新的或更改
过的产品、包装、被灭菌物品的摆放方式、设备或过程参数进行物理性能鉴定。对等效性的证明,应形成
文件。
5.3.2做物理性能鉴定的产品,应采用与其常规灭菌相同的包装。
5.3.3应设定从预处理(若采用)完成到灭菌周期开始所用的最长时间,并形成文件。
5.3.4物理性能鉴定应证明:
a)在规定预处理时间结束时,被灭菌物品处于预处理规范规定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范围内;
b)加人蒸汽时湿度与压力升高的关系;
c)向灭菌器室内加人灭菌剂时,被灭菌物品的温度和湿度在灭菌过程规范规定的范围内;
d)气体灭菌剂已经加人灭菌器室内;
e)温度和湿度及其他适用参数处于灭菌过程规范规定的范围内;
f)在整个作用时间内,被灭菌物品保持在规定的物理条件下;和
9)在通风过程中,被灭菌物品保持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
5.3.5按照书面程序,必须测定通风后EO和其反应产物的残留水平,应证明低于规定的限度。
5.4微生物学性能鉴定
5.4.1除非能证明与以前经确认的产品、包装或被灭菌物品摆放方式等效,否则必须采用新的或更改
过的产品、包装、被灭菌物品摆放方式、设备或过程参数进行微生物学性能鉴定。对等效性的证明,应形
成文件口
GB18279一2000
5.4.2对适用生物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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