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728-2022 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规范

DB36/T 1728-2022 The common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pecifications for elderly care in nursing homes

江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1728-2022
标准类型
江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7-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省民政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西康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民政学校、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南昌医学院、南昌大学、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20

CCSC05

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728—2022

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规范

PreventionandControlSpecificationtoCommonrisksintheElderlyCareofSenior

CareOrganization

2022-12-28发布2023-07-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1728—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本要求2

5防控要求2

6管理要求11

7评价与改进12

附录A(资料性)吞咽功能评定量表13

附录B(资料性)痰液黏稠度评定量表14

附录C(资料性)压疮风险评估量表15

附录D(资料性)坠床风险评估量表17

附录E(资料性)跌倒风险评估量表19

附录F(资料性)管道滑脱风险评估量表20

附录G(资料性)他伤和自伤风险评估量表22

I

DB36/T172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康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民政学校、江西省养老服务中心、

南昌医学院、南昌大学、南昌市社会福利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瑊妮、刘茜、黄韶兰、任新华、龚霞、王晓旭、雷平华、李力。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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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防控要求、管理

要求、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各类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5796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GB38600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50642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JGJ45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MZ/T132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规范

MZ/T171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

MZ/T184养老机构老年人营养状况评价和监测服务规范

MZ/T185养老机构预防老年人跌倒基本规范

MZ/T187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

DB36/T1579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指南

DB36/T1582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档案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机构seniorcareorganization

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3.2

护理风险nursingrisk

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过程中,易发并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噎食/误吸、窒息、食品药品误食、

压疮、烫伤、坠床、跌倒、管道滑脱、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风险。

3.3

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

对在老年人护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易造成老年人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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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风险防控preventionandcontrolofservicerisk

管理者采取措施和方法,防范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

失。

3.5

管道滑脱slippageofpipelines

吸氧管、胃管、留置导尿管、引流管、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套管、中心静脉导管和经外周置

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胃肠造瘘等管道的非计划拔出的情况下发生的脱落。

3.6

相关第三方relevantthirdparty

老年人配偶、监护人以及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或委托代理的个人或组织。

4基本要求

4.1护理服务应符合GB38600、GB/T35796及MZ/T132、MZ/T171、MZ/T184、MZ/T185、MZ/T

187的规定。

4.2相关环境及设施应符合GB50642、GB55019、JGJ450等要求。

4.3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应符合DB36/T1579的规定。

4.4服务记录及档案管理应符合DB36/T1582的规定。

4.5根据风险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老年人护理风险实行分级管理。

4.6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常见风险防控制度。

4.7加强对老年人常见护理风险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

4.8老年人护理风险评估应为动态评估,在接受养老服务前进行初始评估;接受养老服务后,若

无特殊变化,每6个月定期评估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导致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即时评估。

4.9应保存评估记录,将评估结果告知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签署风险告知书,包括风险因素、

不良后果及预防措施等内容。

4.10养老机构应主动识别风险,并设置风险标识。对中高度危险的老年人,应重点巡查,严格

交接班,建立动态的评估观察记录。

5防控要求

5.1噎食/误吸

5.1.1常见风险因素

噎食/误吸的风险因素见表1。

表1噎食/误吸的风险因素

类型形成原因

生理功能吞咽功能异常、咽反射降低、咳嗽反射减弱。

既往史有误吸史;患有脑血管病、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返流性食管炎、

肺出血性疾病、食道出血性疾病等病史。

医源性因素人工气道的建立、大量镇静药应用、管饲喂养等。

其他因素老年人或照顾者认知不足或无认知;不良的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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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吞咽功能评估

确认噎食/误吸风险因素者,宜使用附录A进行评估,并判断吞咽功能异常程度。

5.1.3防控措施

5.1.3.1进餐护理要求

5.1.3.1.1根据老年人的功能状况选择合适的食物和进食方式。

5.1.3.1.2为老年人提供的食物应以松软的食物为主,便于老年人咀嚼。

5.1.3.1.3老年人进餐前宜先喝水或汤,湿润口腔,利于食物下咽。

5.1.3.1.4老年人进餐时宜专注,进餐中不应与老年人讲话,并控制进餐速度,出现呛咳应立即

停止。

5.1.3.1.5老年人进餐时宜采取坐位或半卧位,头部轻度前倾。对颈、胸、腰部骨折或手术等不

能采取坐位或半卧位的老年人可采取侧卧位。

5.1.3.1.6老年人进餐后应保持原进食体位30分钟以上。

5.1.3.1.7老年人进餐后保持口腔清洁,防止口腔内食物残留。

5.1.3.1.8对一侧舌肌瘫痪、失语但是能够吞咽的老年人,应协助进餐,并把食物放在健侧,利

于吞咽。

5.1.3.1.9对严重吞咽功能障碍、不能经口进食及意识障碍的老年人,应给予管饲喂养。

5.1.3.1.10对暴饮暴食的老年人,适当控制其食量,改正不良的进食习惯。

5.1.3.2管饲护理要求

5.1.3.2.1管饲喂食前,协助老年人呈半卧位,无禁忌症时床头抬高不应小于30°。

5.1.3.2.2管饲喂食前,应确定胃管在胃内且通畅。

5.1.3.2.3观察老年人在管饲喂食中的反应,若出现咳嗽、紫绀、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止

鼻饲并报告医生,必要时吸痰。

5.1.3.2.4喂食量应从少到多,速度由慢到快,喂食前后给予温水冲管,喂食后保持进食体位30

分钟。

5.1.3.2.5持续管饲喂食的老年人,翻身、吸痰时应暂停营养液滴注。

5.1.3.3急救处理

5.1.3.3.1老年人发生噎食/误吸,应立即抢救并报告医生。

5.1.3.3.2出现呼吸受阻时,应立即指导并协助老年人有效咳嗽或用手指抠出异物,保持呼吸道

通畅。

5.1.3.3.3应视情况给予不同的急救措施,如刺激舌根部法、拍打法、海姆利克救助法等。

5.1.3.3.4对有呼吸心跳停止的老年人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5.1.3.3.5如噎食/误吸没有缓解,应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同时通知相关第三方。

如噎食/误吸风险解除,继续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恢复正常照护。

5.2窒息

5.2.1常见风险因素

窒息的风险因素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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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窒息的风险因素

类型形成原因

生理功能吞咽功能异常、咽反射降低、咳嗽反射减弱等。

有误吸史;患有脑血管病、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返流性食管炎、

既往史

肺出血性疾病、食道出血性疾病等;发生过严重的过敏反应或过敏性休克。

医源性因素人工气道的建立;大量镇静药应用;管饲喂养等。

痰液黏稠度痰液黏稠不易咳出。

气管内异物食物、药物、呕吐物、痰液吸入气管堵塞气道,引起呼吸困难。

其他因素老年人或照顾者认知不足或无认知;不良的饮食习惯。

5.2.2吞咽功能评估

确认窒息风险因素存在吞咽功能异常者,宜使用附录A进行评估,并判断吞咽功能异常程度。

5.2.3痰液黏稠度评估

确认窒息风险因素存在痰液黏稠者,宜使用附录B进行评估,并判断痰液黏稠程度。

5.2.4防控措施

5.2.4.1进餐护理应按5.1.3.1执行,管饲护理应按5.1.3.2执行。

5.2.4.2对痰液粘稠、咳痰困难的老年人,定时给予翻身、叩背、雾化吸入,及时协助吸痰,促

进排痰。

5.2.4.3定期对痰液进行检查,发现痰液异常应给予正确调理。

5.2.4.4给老年人服用药物或静脉用药时,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观察药物反应,口服药时应

确保药片完全下咽,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并给予处理。

5.2.4.5卧床老年人出现呕吐时,应立即将老年人的头部偏向一侧,吸净口腔内食物。

5.2.4.6了解过敏史,杜绝老年人接触过敏原。

5.2.4.7有窒息风险因素者宜床旁备好负压吸引装置。

5.2.4.8老年人发生窒息,应能立即给予急救,及时报告医生并告知相关第三方。

5.2.4.9老年人因噎食/误吸造成窒息的,应按噎食/误吸的要求进行防控。

5.3食品药品误食

5.3.1常见风险因素

食品药品误食的风险因素见表3。

表3食品药品误食的风险因素

类型形成原因

生理功能视力障碍、记忆力减退等。

既往史有误食史;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病等。

产品因素食品、药品过期或变质。

其他因素老年人或照顾者认知不足或无认知;未核对产品保质期;未遵医嘱服用。

5.3.2防控措施

5.3.2.1食品应按要求储存,散装食品必须放置于加盖容器中,或加封保鲜膜,或置于保鲜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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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容器上标明有效期,确保在有效期内食用。

5.3.2.2老年人自带食品做好登记,原则上由养老机构统一管理,按照要求做好储存,确保无过

期、无变质、无霉变等现象。

5.3.2.3定期检查、督促,协助老年人处置过期、变质、霉变食品。

5.3.2.4发现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带入不适合老年人食用的食品,应与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沟通

后处理。

5.3.2.5对易误食的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如老年人在吃袋装食品时,服务人员应提前把干燥剂取

出;对于经评估有认知障碍的老年人,应将洗涤剂等物品放置在老年人触及不到的地方;消毒物

品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上锁管理,使用后放回原处。

5.3.2.6与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签订服药管理协议,药品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统一管理,严格

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准确核对发放药品。

5.3.2.7外来药品应按医嘱接收,做登记,并由相关第三方签字确认。不允许接收过期药、已拆

包装的零星药。

5.3.2.8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引导科学、安全消费,提高老年人及照顾者的食品、药品安

全意识。

5.3.2.9老年人发生误食,应立即清除口腔残留物,必要时用筷子或勺把刺激老年人的咽喉部进

行催吐,及时报告医生并告知相关第三方,进行详细检查,并妥善封存可疑食品、药品,以便后

期排查。

5.4压疮

5.4.1常见风险因素

压疮的风险因素见表4。

表4压疮的风险因素

类型形成原因

有感知觉障碍,对皮肤受压有反应但不能表达不适;应用鼻导管、面罩、夹板、石膏等医

对压力的感知能力

源性干预治疗。

皮肤情况皮肤潮湿、水肿、压疮等。

无法独立移动身体;身体移动、体位改变及坐位时下滑产生摩擦力;肌肉痉挛、躁动等产

摩擦力和剪切力

生摩擦力。

身体的活动方式需卧床或坐轮椅活动;移动身体或改变肢体体位能力下降;因疾病或治疗需要强迫体位。

营养状况进食少于需求量;摄食能力受限;营养指标异常等。

病史低蛋白血症、慢性消耗性疾病等。

其它因素老年人或照顾者认知不足或无认知;尿布、衣被等潮湿、不平整。

5.4.2压疮风险评估

确认压疮风险因素者,宜使用附录C进行评估,并判断压疮风险程度。

5.4.3防控措施

5.4.3.1当压疮风险评估为有轻度风险时,老年人应至少2小时翻身1次,使用轮椅的老年人应30

分钟变换姿势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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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当压疮风险评估为中度及以上风险时,应增加翻身频次,可使用气垫床或在骨隆突处采

取局部减压等预防压疮措施。

5.4.3.3为老年人变换体位应避免拖、拉、拽、推等动作。

5.4.3.4床铺应保持干燥、平整、无碎屑。

5.4.3.5保持老年人皮肤清洁干燥,对出汗、大小便失禁的老年人应及时更换潮湿被服。

5.4.3.6使用便器时应检查有无破损,应抬起老年人的臀部,避免硬塞硬拉。宜在便盆边缘上垫

软纸或布垫。

5.4.3.7避免老年人直接卧于橡胶单或塑料布上。

5.4.3.8改善老年人全身营养状况,宜每周测量体重一次,可计算体重指数(BMI指数)。

5.4.3.9搬运卧床老年人时,宜采取两人及以上人员搬运法。

5.4.3.10应观察老年人受压处皮肤情况,不应按摩局部压红皮肤。宜用预防压疮敷料保护皮肤,

协助进行肢体肌肉按摩和关节被动运动。

5.4.3.11当老年人发生压疮时,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告知相关第三方,配合医生根据压疮的病理

阶段和临床表现进行相应处理。

5.5烫伤

5.5.1常见风险因素

烫伤的风险因素见表5。

表5烫伤的风险因素

类型形成原因

生理功能意识模糊、温痛觉下降、视力障碍、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既往史有烫伤史;患有阿尔兹海默症、帕金森氏病、糖尿病、脑中风偏瘫等。

环境设施、设备放置位置不合理。

医源性因素热物理治疗仪器、药物热疗、取暖器或热水袋等使用方法不正确。

其它因素老年人或照顾者认知不足或无认知;洗漱、沐浴水温过高。

5.5.2防控措施

5.5.2.1患有阿尔兹海默症、帕金森病、糖尿病或行动不便、卧床的老年人,应有专人护理。

5.5.2.2高温环境或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的“高温或烫伤危险”安全警示标识,工作人员应熟知

高温风险区域和部位。

5.5.2.3高温环境或设施设备应有防烫伤的防护措施,避免老年人触碰高温设施设备和物品,如

开水炉、烤灯、高温消毒餐具、加热后的器皿等。

5.5.2.4避免老年人饮用、进食高温饮食,管饲喂养温度宜控制在38℃~40℃,灌肠前应先测量

灌肠液温度。

5.5.2.5老年人洗漱、沐浴前应调节好水温,水温不宜过高,宜控制在40℃左右。沐浴时先放冷

水再放热水。

5.5.2.6感觉功能障碍者慎用热水袋。使用热水袋必须装有保护外套,并用布或毛巾包裹。热水

袋水温不应超过50℃,排尽袋内空气,倒提确保无漏水,

5.5.2.7使用取暖物时,观察老年人的皮肤是否出现红肿、水泡等情况,防止高温烫伤。

5.5.2.8使用各种热物理治疗仪器时,应按说明书要求,保持安全有效距离。老人出现谵妄、烦

躁、不安、不合作时,应在专人陪护下进行治疗。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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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9老年人发生烫伤,应立即脱离热源。观察烫伤情况,初步确定烫伤级别,及时报告医生

并告知相关第三方。

5.5.2.10属于一级烫伤的,立即进行以下处理:

——在水龙头下用冷水持续冲洗烫伤处或持续在不低于5℃的冷水中浸泡30分钟,为烫伤

处降温;

——待烫伤部位降温后,小心除去覆盖在烫伤处的衣物,以免身上衣物等与伤口粘结;

——无法直接冲洗和浸泡的部位给予冷水毛巾湿敷或用毛巾包裹冰块冷敷,时间一般不超过

30分钟。

5.5.2.11属于二级烫伤或三级烫伤的,应立即就医,不应在创面上涂抹药物。

注:烫伤分为三级,一级烫伤会造成皮肤发红有刺痛感,二级烫伤发生后会看到明显的水泡,三级烫伤则会

导致皮肤破溃变黑。

5.6坠床

5.6.1常见风险因素

坠床的风险因素见表6。

表6坠床的风险因素

类型形成原因

生理功能视力障碍、眩晕、肢体功能障碍及自控体位能力下降等。

既往史有坠床史;患有心脑血管病、癫痫、帕金森病等。

精神因素存在精神沮丧、焦虑、谵妄、恐惧、躁动等症状。

药物应用服用安眠药、抗精神疾病药等。

环境床、平车护栏未拉上,脚刹车装置未锁住;灯光昏暗等。

其它因素老年人或照顾者认知不足或无认知。

5.6.2坠床风险评估

确认坠床风险因素者,宜使用附录D进行评估,并判断坠床风险程度。

5.6.3防控措施

5.6.3.1养老机构应保证所提供的床档、安全扶手、紧急呼救系统功能完好。

5.6.3.2将呼叫器及常用物品放在老年人随手易取处。

5.6.3.3对于不能配合护理的老年人,可在评估后为其使用安全保护物品。

5.6.3.4使用安全保护物品前,应征得老年人、医师和相关第三方的同意,并签署书面同意书。

5.6.3.5卧床老年人出现躁动或癫痫发作时,应有专人陪护。

5.6.3.6为老年人选择适宜的肢体运动,开展但不限于肌力、平衡及步态等功能训练。

5.6.3.7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观察老年人使用安眠药、抗精神疾病药等药物反应。

5.6.3.8老年人在卧床状态下,应固定床档;电动床床面应保持最低位,使用后及时复位。

5.6.3.9协助有坠床风险的老年人上下床,并拉好床护栏。

5.6.3.10老年人发生坠床,应立即到老年人身边,观察老年人意识和受伤情况,初步判断有无

危及生命的症状、骨折、肌肉或韧带损伤等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并告知相关第三方,不应自行采

取措施,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7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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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常见风险因素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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