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5/T 91-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DB5115/T 91-2022 Marke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work specification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15/T 91-2022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2-07-04
实施日期
2022-07-04
发布单位/组织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宜宾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筠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钟勇、汤敏、汪健、李剑、马畅、邓棹栩、赖茂银、黄钢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90

5115

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

DB5115/T91—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for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oflawinthefieldofmarketsupervision

2022-07-07发布2022-08-07实施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15/T9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筠连县人民政府提出。

本文件由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筠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勇、汤敏、汪健、李剑、马畅、邓棹栩、赖茂银、黄钢。

本文件为首次制定发布。

I

DB5115/T91—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执法行为、执法工作、执法评议

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DB51/T2721—2020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行政执法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oflaw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本文件中包括行政检

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来源:DB51/T2721—2020,3.1.1,有修改]

3.2

行政处罚punishmentofadministrative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依法减

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来源:DB51/T2721—2020,3.2.1,有修改]

3.3

行政强制administrativecoercion

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本文件中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行为。

[来源:DB51/T2721—2020,3.3.1,有修改]

3.4

行政强制措施themeasuresofadministrativecoercion

1

DB5115/T91—202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

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

性控制的行为。

[来源:DB51/T2721—2020,3.3.2,有修改]

3.5

行政强制执行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

义务的行为。

[来源:DB51/T2721—2020,3.3.3,有修改]

4基本原则

行政执法应坚持合法性、公平性、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

5基本要求

5.1执法人员

5.1.1执法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熟悉法规、政策、标

准,熟练掌握各项执法技能,具备依法处理工作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5.1.2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人员培训、考核、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等制度。执法人员须通过执法资

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后才能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5.1.3应配备与行政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

5.2设备装备

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执法车辆和设备装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设备装备包括但不限于:

a)办公设备,如纸、笔、便携式打印机、便携式电脑、存储器(卡)等;

b)通讯装备,如数字对讲机、手机等;

c)调查取证设备,如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无人机等;

d)网上办案设备,如移动执法终端;

e)特殊辅助性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目镜、反光背心、警示牌等。

注:执法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用设备装备,鼓励采用新兴先进技术设备。

5.3办案场所

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实际情况,可合理设置办案场所,便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满足执法办案要求。

鼓励发展建设便捷化、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6执法行为

6.1着装

6.1.1制服着装。应庄重、整洁、得体,参见附录A;

2

DB5115/T91—2022

6.1.2便服着装。执行特殊任务时或执无外出执法、肢体明显伤病、女性孕哺期等特殊情况可着便服,

便服需整洁、得体。

6.2仪容仪表

应保持仪容仪表整洁。男性不留长发、戴墨镜等。女性不化浓妆、染指甲等。

6.3举止

举止要求应满足:

a)应举止端庄、行为得体、耐心友善;

b)应保持站姿、走姿、坐姿规范。

6.4用语

执法用语应做到:

a)语言交流应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规范、文明,不使用粗俗、歧视、训斥、侮

辱及威胁性语言;

b)可根据当事人语言习惯,使用易沟通语言。

6.5作风纪律

作风纪律应做到:

a)不应向行政相对人借款、借物、赊账、报销费用、推荐产品或要求其提供免费服务;

b)不应办人情案、关系案,不应为违法者开脱责任、隐瞒实情、出具伪证、违规减免处罚;

c)不应私自截留、占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被扣押和罚没的财物;

d)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及时办理、解答、引导或帮助,不应推

诿扯皮、敷衍塞责;

e)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应主动回避。

7执法工作

7.1执法范围

行政执法范围应包括:

a)价格监督管理;

b)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

c)市场交易、网络交易监督管理;

d)广告监督管理;

e)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f)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g)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

h)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i)知识产权监督管理;

j)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工作监督管理;

k)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

l)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3

DB5115/T91—2022

7.2规范执法

7.2.1流程规范

7.2.1.1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应由2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进行亮证检查。需整改的,出具责令改正通知;需

进行行政处罚的,按行政处罚程序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部门。具体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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