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41-2021 草地毒害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DB63/T 241-2021 Grass poisoning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241-2021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6-30
实施日期
2021-09-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CCSB16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41—2021

代替DB63/T241-1996

草地毒害草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2021-06-30发布2021-09-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241—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63/T241—1996《灭治草地毒草技术规程》,与DB63/T241—1996相比,除结构性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内容(见第3章);

——增加了“调查地点”相关内容(见4.1);

——更改了“调查内容”相关内容(见4.3.1,1996年版3.1);

——增加了毒害草样方调查的相关内容(见4.3.2.1、附录A);

——更改了“防治适期”,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见5.4,1996年版4.4);

——更改了“防控原则”相关内容(见5.2,1996年版4.2);

——增加了“治理区域的确定”相关内容(见5.3);

——增加了“技术培训”相关内容(见5.5);

——增加了“防控模式选择”相关内容(见6.1);

——增加了“物理防控”相关内容(见6.2);

——更改了“除草剂的选择”,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见6.3.1,1996年版4.5);

——增加了推荐使用药剂的施用内容(见6.3.1、附录B);

——增加了“天气要求”相关内容(见6.3.2);

——更改了“机械的选择”(见6.3.3.1,1996年版4.6);

——增加了“安全要求”相关内容(见6.3.3.2);

——增加了“禁牧”相关内容(见6.4);

——增加了“休牧”相关内容(见6.5);

——更改了“检查方法”相关内容(见7.1,1996年版6.2);

——增加了“防治面积测定”相关内容(见7.2);

——增加了“人工施药补漏”相关内容(见7.3);

——更改了“检查标准”相关内容(见7.4,1996年版7.5)

——增加了“检查内容”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见7.5,1996年7.3);

——更改了“检查时间”相关内容(见7.6,1996年版7.4);

——更改了“验收结论”相关内容(见7.7,1996年版7.6)。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草原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红妍、李旭谦、刘华、苍浩、贾顺斌、任程、侯秀敏、斗尕杰布、慈建勋、

李林霞、唐炳民、连欢欢、仁青卓玛、何玲、索南江才、尕玛加、李生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63/T241-1996;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监督实施。

I

DB63/T241—2021

草地毒害草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寒草地毒害草治理的原则、时间、方法和成效评价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高寒草地毒害草的治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Y/T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DB63/T390天然草地改良技术规程

DB63/T391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

DB63/T393草地鼠虫害、毒草调查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草地毒害草

包括毒草和害草,毒草指含有某种有毒的化学成分,家畜一旦采食或误食后,能造成死亡或致机体

长期性或短暂性伤害的草本植物。害草指过度繁衍,造成可食性牧草减少,或对牲畜采食、生长发育造

成不利影响的草本植物。

3.2

毒害草覆盖度

样方内毒害草优势种垂直投影覆盖地表面积的百分数。

3.3

毒害草密度

单位面积上毒害草的株丛数量。

3.4

毒害草治理

1

DB63/T241—2021

从生物与环境的整体观念出发,本着安全、有效、经济、使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运用生物的、

化学的和物理的方法,以及其他有效的生态学手段,把草地毒害草控制在不致危害的水平,达到维护生

态安全和增加生产的目的。

3.5

禁牧

在一年以上对草地施行禁止放牧利用的措施。

3.6

休牧

在一年内对草地施行禁止放牧利用的措施。

3.7

封育(封滩育草)

在一定时间内,将退化草地用一定设施管护起来,不加利用,给牧草以休养声息、种子成熟和繁衍

更新的机会,进而提高其生物再生产能力。

4毒害草调查

4.1调查地点

以草地毒害草种类、分布、生物学、生态学、毒理学为主要调查依据设立调查点。在发生有毒植物

中毒的县、乡、村进行一次性或多点调查。在毒害草危害等级较高地区,设立毒害草的生态定位监测

点。

4.2调查时间

防治前一年的6月~7月,在毒害草生长盛花期进行。

4.3调查内容及方法

4.3.1调查内容

草地毒害草发生的地区的生境、土壤类型、毒害种类、面积、覆盖度、密度、危害度,以及家畜发

生中毒或损伤的情况,毒草对放牧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损失。具体方法参照DB63/T393执行。

4.3.2调查方法

4.3.2.1取样方法

生长区采用随机抽样法,也可采取对角线法按一定距离设置样方。调查棘豆属等毒害草样方面积为

1m2;调查狼毒样方面积为4m2。根据不同毒害草,选有代表性地段取样,数样方内毒害草的株(丛)

数,将样方内的草全部割(剪)下称重,再将其中的毒草拣出称重,分别将样方内植物总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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