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423-2017 速冻汤圆

SB/T 10423-2017 Quick-frozen tang-yuan

行业标准-商业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QB/T 8010-2024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0423-201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商业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1-13
实施日期
2017-10-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
全国米面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速冻米面食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361/SC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汤圆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辅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速冻汤圆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浙江五丰冷食有限公司、祐康食品(杭州)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深圳斯坦达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商华测商业标准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胡五连、洪凰、郑文盈、郭亚萍、孙金生、苏玲、朱香杰、连惠章、赵霁飞、余腾晖、张斌、彭玉玲、张晨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

ICS67.060

67.060

XZc5bi

X11

11

备案号:

备案号:58132—2017S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SB/T10423—2017

代替SB/T10423—2007

速冻汤圆速冻汤圆

QuickQuick--frozenfrozentangtang--yuanyuan

(报批稿)

2017-01-13发布201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

SB/T10423-2017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B/T10423—2007《速冻汤圆》,与SB/T10423—2007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完善分类内容,包括含糖类和无糖类。

——细化原辅料要求,将原辅料列为独立的一章,并列出对食品添加剂及其他原辅料要求。

——将对糯米粉的指标要求改为应分别符合LS/T3240和GB2715的规定要求。

——原“理化指标”要求中的脂肪含量,考虑到含馅中脂肪量较多内容物等因素,本次修改

时含馅类速冻汤圆的脂肪含量限值,由14%改为19%。

——食品安全指标,统一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调整书写格式和相对应的检验

方法。

——在标签中增加GB28050的要求,将运输、贮存和销售等要求都用相关行业标准严格

规范。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米面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速冻米面食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361/SC1)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五丰冷食有限公司、祐康食品(杭州)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稻香村

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斯坦达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商

华测商业标准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五连、洪凰、郑文盈、郭亚萍、孙金生、苏玲、朱香杰、连惠章、

赵霁飞、余腾晖、张斌、彭玉玲、张晨。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B/T1042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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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10423-2017

速冻汤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汤圆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辅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速冻汤圆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17白砂糖

GB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污染物限量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5461食用盐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

GB/T21270食品馅料

GB/T25007速冻食品生产HACCP应用准则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3240汤圆用水磨白糯米粉

SB/T10699速冻食品生产管理规范

SB/T10825加工食品销售服务要求速冻食品

SB/T10827—2012速冻食品物流规范

SB/T11073—2013速冻食品术语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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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速冻quick-freezing

将被冻产品迅速通过最大冰晶区,使其热中心温度达到-18℃及以下的冻结过程。

[SB/T11073-2013,定义3.1]

3.2

速冻汤圆quick-frozentang-yuan

以糯米粉和/或其他糯性粮食粉等为主要原料,经和面、制芯(或无芯)、成型、速冻等工序制

成的产品。

4分类

4.1按含馅分为含馅类速冻汤圆和无馅类速冻汤圆。

4.2按含糖量分为含糖类速冻汤圆和无糖类速冻汤圆。

5原辅料

5.1白糯米粉

应符合LS/T3240规定的要求。

5.2其他糯性粮食粉

应符合GB2715规定的要求。

5.3白砂糖

应符合GB/T317规定的要求。

5.4食用盐

应符合GB/T5461规定的要求。

5.5馅料

应符合GB/T21270规定的要求。

5.6鲜(冻)畜、禽肉

应符合GB2707规定的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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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水

应符合GB5749规定的要求。

5.8食用动物油脂

应符合GB10146规定的要求。

5.9植物油

应符合GB2716规定的要求。

5.10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6技术要求

6.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无馅类含馅类

外观完整,均匀,无变形,无破损完整,均匀,无变形,无破损,无露芯

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色泽,且均匀

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品种应有的滋味和香气,无异味

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外表与内部均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

6.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无馅类含馅类

水分/(g/100g)≤60

脂肪/(g/100g)≤-19

馅含量/(g/100g)≥-标签标示值

6.3食品安全指标

6.3.1过氧化值

应符合GB19295的规定。

6.3.2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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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GB19295的规定。

6.3.4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6.4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7管理

7.1生产加工

应符合GB14881、GB/T25007和SB/T10699的规定。

7.2物流

应符合SB/T10827的规定。

8检验方法

8.1感官要求

在冻结状态下,取样品一袋(盒),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用目测检查外形、色泽,按包装上

标注的食用方法熟化后,用鼻嗅、口尝和目测检查其感官要求。

8.2理化指标

8.2.1水分

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检验。

8.2.2脂肪

按GB5009.6规定的方法检验。

8.2.3馅含量

用最小刻度值为0.1g的天平,称取5粒汤圆的质量,然后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待达到皮、馅

易于分离时,用刮刀将馅料全部分离出来并称重,按式(1)计算结果:

m2

C=×100……(1)

m1

式中:

C——馅的百分比含量,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m2——分离出馅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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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食品安全指标

按照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

8.4净含量负偏差

按JJF1070的规定进行检验。

9检验规则

9.1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生产线的产品为一批。

9.2抽样

从生产线随机每批按0.1%抽取,每批次不少于2kg。

9.3出厂检验

9.3.1产品应经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9.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馅含量和净含量。

9.4型式检验

9.4.1正常生产,每6个月进行1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验鉴定时;

b)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国家食品监督部门进行抽查时。

9.4.2型式检验项目为第6章规定的项目。

9.5判定规则

9.5.1出厂检验

9.5.1.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判该批为合格产品。

9.5.1.2出厂检验项目如有1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可在抽样批次中加倍抽样复检,仍有

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该批为不合格产品。

9.5.2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9.5.2.1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判该批为合格产品。

9.5.2.2型式检验项目不超过3项(含3项)不符合本标准的,可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1项不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该批为不合格产品。超过3项不符合本标准的,不应复检,判该批为不合

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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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签、标志和包装

10.1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其他相关的规定。含馅产品应标注馅含量。

10.2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10.3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单件包装应完整,封口严密。包装箱应牢

固、完整,外表清洁。

11运输、贮存

11.1运输

应符合SB/T10827—2012中7.1的规定。

11.2贮存

应符合SB/T10827—2012中7.2的规定。

12销售

应符合SB/T10825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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