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767-2018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DB12/T 767-2018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Manual for Construction Permit in Tianjin: Construction Permit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s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767-2018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3-16
实施日期
2018-04-16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市级、自贸试验区、各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操作, 也是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上操作的依据。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起草人:
陈维西、 李瑞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0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767—2018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建设工程施

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TianjinadministrativelicensingitemoperationproceduresGeneralrules

Constructionpermit-Constructionpermit

2018-03-16发布2018-04-16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767—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行政审批主体......................................................................1

5业务主管部门......................................................................1

6行政许可事项名称..................................................................1

7审批类别..........................................................................2

8依据..............................................................................2

9办理程序..........................................................................3

10时限.............................................................................8

11收费.............................................................................9

12效能投诉.........................................................................9

附录A(资料性附录)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报告书.....................................14

附录D(资料性附录)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报告书填写说明.............................15

附录E(资料性附录)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16

附录F(资料性附录)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填写说明...............................17

附录G(资料性附录)受理地点及电话一览表...........................................18

I

DB12/T767—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维西、李瑞。

II

DB12/T767—2018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操作的术语和定义、行政审批主体、业务主管

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类别、依据、审批程序、时限、收费、效能投诉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市级、自贸试验区、各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操作,也是

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上操作的依据。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

导。

本标准应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公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629-2016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

3术语和定义

DB12/T629-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行政审批主体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自贸试验区及各区行政审批局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审批的主体。

5业务主管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业务主管部门。

6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6.1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6.2子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

DB12/T767—2018

6.3类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操作程序不应存在系统办理类型。

7审批类别

按照DB12/T629-2016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属于普通类审批类别。

8依据

8.1设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操作程序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第7条。

8.2其他依据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有效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国家部委规范性文件、现行有

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下列办理环节的应列明依据和条款:

a)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第8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2014年)

第4条;

——《国务院办公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第64号,2007

年)第1项,第4、5款;

b)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第8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2014年)

第4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令第13号,2013年)第18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第10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第13条;

——《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2012年)第

16条;

——《国务院办公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第64号,2007

年)第1项,第4、5款;

——《关于印发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0]55

号)第8条;

c)现场踏勘: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应涉及现场踏勘;

d)审图: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应涉及审图;

e)公示: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应涉及公示;

f)举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应

涉及举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

g)数量限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应涉及数量限制;

h)收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应涉及收费;

2

DB12/T767—2018

i)行政许可有效期限: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有效期限;

j)行政许可适用范围:《行政许可法》(2004)第41条。

9办理程序

9.1实施权限

9.1.1市级权限

属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宏观调控、特殊行业、市政府投资和跨区县项目,建筑高度100m以上、基

坑深度超过14m,建筑跨度超过30m的建设项目由市建委负责办理。

9.1.2自贸试验区权限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办事处)、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自贸试验

区天津机场片区办事处)、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办事

处)负责各自管辖的自贸试验区片区范围内申请的审批。

9.1.3滨海新区权限

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

9.1.4市区权限

本区域内除市建委负责办理的项目外全部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办理。

9.1.5各区(市内六区除外)权限

本区域内除市建委负责办理的项目外全部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办理。

9.2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g)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h)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3申请材料

9.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材料来源:申请人自行填写;

3

DB12/T767—2018

d)材料准备要点:申请单位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或在天津市建筑

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58/epr/index.aspx)填报基本信息后自动生成,

申请表见附录A、填写说明见附录B。

9.3.2用地批准手续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共性材料;

c)材料来源:由国土房管局土地部门取得;

d)材料准备要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地批准手续包括房地产权证、用地批准书、土地招拍挂

协议书、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租赁协议和土地使用证书、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和土地使用证书

等,具备以上任一证件即可,证件内容与申报内容相符。

9.3.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共性材料;

c)材料来源:由规划部门取得;

d)材料准备要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证件

内建设单位与申报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一致,通知书内单位工程信息与申报建设内容相符,使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部位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部位证的,通知书内注明的有效期未逾期。

9.3.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共性材料;

c)材料来源:由图纸审查机构取得;

d)材料准备要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施工设计审查合格书中审查的建设内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相符,合格书中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与申报项目信息一致。

9.3.5施工中标通知书及备案的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共性材料;

c)材料来源:由建设主管部门取得;

d)材料准备要点:施工中标通知书中标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相符,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

的建设内容及监理范围与申报内容相符。

9.3.6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和安全施工措施备案通知书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材料来源:由建委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取得;

4

DB12/T767—2018

d)材料准备要点:已办理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通知及安全施工措施备案通知书内建设规模与施工

中标规模、施工图审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规模一致。

9.3.7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材料来源:申请单位自行填写;

d)材料准备要点:申请单位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或天津市建筑市

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58/epr/index.aspx)直接下载。施工现场具备施

工条件报告书见附录C、填写说明见附录D。

9.3.8建筑节能技术资料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材料来源:由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提供;

d)材料准备要点:节能技术资料表内建设内容与申报的内容一致。

9.3.9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c)材料来源:申请单位自行填写;

d)材料准备要点:申请单位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或天津市建筑市场

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58/epr/index.aspx)直接下载。承诺书见附录E、

填写说明见附录F。

9.3.10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或年度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共性材料;

c)材料来源:由建设单位所在开户行取得或由立项审批部门取得;

d)材料准备要点:

——非政府投资项目须有建设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建设工期不足一

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报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程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

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政府投资项目须提供该项目当年的年度投资计划文件。

9.3.11新建住宅和公建大配套费缴纳证明

在准备该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b)材料属性:共性材料;

5

DB12/T767—2018

c)材料来源:由配套管理部门取得;

d)材料准备要点:涉及缴费的建设内容与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内容一致。

9.4申请

9.4.1途径

申请途径包括:

a)现场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操作程序不能现场申请;

b)网上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操作程序可以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天

津市行政许可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或“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将申请材料以

word、excel、powerpoint、PDF、压缩文件、常用图片格式等,传至网上办事大厅。

9.4.2补正

网上申请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人员通过“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

理系统”或“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标准,并

同步发放《行政许可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

9.5受理

9.5.1形式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填报内容与网上申报所填报内容相符;

b)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c)有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字。

用地批准手续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证件内容与申报内容相符;

b)核实原件确保在有效期内,留存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

b)核实原件,规划证内项目信息与申报内容是否相符;

c)使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部位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部位证的,通知书内注明的有效期未逾

期;

d)留存复印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应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施工设计审查合格书中审查的建设内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符;

b)合格书中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与申报项目信息一致;

6

DB12/T767—2018

c)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施工中标通知书及备案的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