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208.4-2017 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教育

DB15/T 1208.4-2017 Public Places Signs English Transliteration Specification Part 4: Education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1208.4-2017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5-15
实施日期
2017-08-15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80.10

A22

备案号:54507-2017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1208.4—2017

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教育

GuidelinesforEnglishtranslationsofpublicsigns

——Part4:Education

2017-05-15发布2017-08-1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5/T1208.4—2017

前言

DB15/T1208-2017《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交通;

——第3部分:旅游;

——第4部分:教育;

——第5部分:医疗卫生;

——第6部分:金融;

——第7部分:商业服务业;

——第8部分:邮政电信。

本部分为DB15/T1208-2017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1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内蒙古自治区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贾双文、朱隗明、刘默、王秋霞、蔡玛丽、李世繁、张婕。

本部分于2017年5月首次发布。

I

DB15/T1208.4—2017

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第4部分:教育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教育系统英文译写的方法、原则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名称等实体名称信息,教育类设施及功能信息、警

示和提示信息的英文译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159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DB15/T1208.1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教育机构educationalinstitutions

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和实体。

4译写方法和要求

4.1实体名称

4.1.1总则

本部分实体名称指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名称。

4.1.2实体名称属性名、通名的具体译法

4.1.2.1高等学校

4.1.2.1.1大学译作University。大学的二级学院一般译作College。研究生院译作GraduateSchool。

4.1.2.1.2本、专科学院一般译作College。职业学院可译作VocationalCollege。职业技术学院可译作

PolytechnicCollege(理工科性质较强)或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职业教育性质较强)。

4.1.2.1.3专科性较强的学院可译作Institute。

4.1.2.1.4艺术类学院及研究性教育机构可译作Academy。

4.1.2.1.5高等专科学校可译作College。

1

DB15/T1208.4—2017

4.1.2.2中等学校

4.1.2.2.1初级中学一般译作MiddleSchool或JuniorHighSchool。

4.1.2.2.2高级中学一般译作HighSchool,特殊情况下(如与初级中学对比)可译作SeniorHigh

School。

4.1.2.2.3完全中学(含高中和初中)译作HighSchool。

4.1.2.2.4职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均译作VocationalSchool。

4.1.2.3九年一贯制学校

含小学和初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译作School。

4.1.2.4小学

小学译作PrimarySchool。

4.1.2.5幼儿园

幼儿园译作Kindergarten。

4.1.2.6成人教育

4.1.2.6.1业余大学译作Part-timeUniversity或者Part-timeCollege。

4.1.2.6.2电视大学译作TelevisionUniversity。

4.1.2.6.3职工大学译作WorkersCollege。

4.1.2.6.4继续教育学院译作CollegeforContinuingEducation。

4.1.2.6.5网络教育学院译作OnlineEducationCollege。

4.1.2.7青少年校外教育

青少年活动中心、基地等均译作YouthCenter。

4.1.2.8政治类院校

4.1.2.8.1党校译作PartySchool或PartyInstitute。

4.1.2.8.2社会主义学院译作InstituteofSocialism。

4.1.2.8.3行政学院一般译作AdministrationInstitute。

4.1.2.8.4干部学院一般译作CadreInstitute。

4.1.2.9终身教育

4.1.2.9.1终身教育进修学院译作LifelongEducationInstitute。

4.1.2.9.2培训中心译作TrainingCenter。

4.1.2.9.3社区学院译作CommunityCollege。

4.1.2.10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类学校、辅读学校一般译作SpecialSchool。

4.1.2.11其他

佛学院译作BuddhistAcademy。

2

DB15/T1208.4—2017

4.1.2.12属性名的具体译法

4.1.2.12.1属性名需译成两个及以上英文单词时,一般置于通名之后,用介词of或for连接。

4.1.2.12.2属性名只有一个英文单词时,一般置于通名之前。

4.1.2.12.3属性名中特定词汇的具体译法:

a)附属译作Affiliatedto;

b)实验译作Experiment;

c)模范译作Model;

d)联合译作Union。

4.2设施及功能信息、警示和提示信息

4.2.1用英文直接译写,如:教务处TeachingAffairs(Office);严禁张贴NoPosting。

4.2.2译写应使功能明确,指令清晰,译文简洁。

4.2.3教育类设施及功能信息、警示和提示信息的具体译法见附录A。附录A以外的,应当遵从DB15/T

1208.1的相关规定。

4.3词语选用和拼写方法、单复数和缩写

4.3.1本部分汉语拼音用法应符合GB/T16159的要求。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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