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444-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昌平苹果

GB/T 22444-2008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Changping apple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2444-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0-22
实施日期
2009-03-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昌平苹果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昌平苹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林业局、北京市鲜绿安果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王思棣、刘惠平、周志军、马淑娥、邢国华、蒋瑞山、刘旭东、杨杰、冯术快、卢绪利、郑遵民、孙明传、牛秀会、张兵、杨立胜、陈言楷、吴惠敏、谢翔燕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3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7.080.10

B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444—2008

地理标志产品昌平苹果

Productofgeographicalindication—Changpingapple

2008-10-22发布2009-03-01实施

发布

GB/T22444—2008

-1.Z-—1—

刖弓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17924《地理标

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林业局、北京市鲜绿安果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

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思棣、刘惠平、周志军、马淑娥、邢国华、蒋瑞山、刘旭东、杨杰、冯术快、

卢绪利、郑遵民、孙明传、牛秀会、张兵、杨立胜、陈言楷、吴惠敏、谢翔燕。

T

GB/T22444—2008

地理标志产品昌平平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昌平苹果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昌平苹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8370苹果苗木产地检疫规程

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

GB9847苹果苗木

GB/T10651鲜苹果

NY/T856苹果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1075红富士苹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5号

3术语和定义

GB/T10651.NY/T107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昌平苹果Changpingapple

在本标准规定的保护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并达到相应质量要求的富士系、王林、

桑沙品种果实。

3.2

矮化中间砧dwarfinginterstockpiece

把SH6矮化砧段嫁接在八楞海棠实生砧木上,再在矮化砧段上嫁接苹果品种培育苗木,这段矮化

砧段称为矮化中间砧。

3.3

拉枝fixingbranchesatacertainangle

用“E”型器等专用工具改变苹果枝条角度或方向的措施。

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5号批准的范

围,即北京市昌平区南邵、崔村、流村、兴寿、南口、马池口、阳坊、百善、长陵、十三陵、沙河、城南等12个

镇、街道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1

GB/T22444—2008

5要求

5.1自然环境

昌平苹果保护区地处北京市北郊,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境内形成的山前暖带区域,冬暖夏凉、

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温度12.1€,年无霜期200d,平均年日照时数2764.7h,地下水资源丰富,生态环

境良好,年平均降水量542.9,降雨量多集中在6月〜9月,属苹果生产适宜区。

5.2产地空气环境质量

产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NY/T856的规定。

5.3产地农田灌溉水质量

产地农田灌溉水质应符合NY/T856的规定。

5.4产地土壤质量

海拔40m~100m,土层厚度^slOOcm,壤土或沙壤土,pll6.5〜7.8,土壤有机质含量1.2%以上,其

他按NY/T856规定执行。

5.5栽培技术

栽培技术见附录B。

5.6果品质量

5.6.1等级规格

等级规格见表1O

表1等级规格

项目特级一级

呆形端正,果梗完整,果面新鲜洁净、具蜡质、有光泽;

富士系苹果果肉硬脆多汁、有香味;

感官要求

王林苹呆果肉硬脆多汁、乳黄色、香味浓郁;

桑沙苹果果肉硬脆多汁、乳黄色、有清香味

富士系片红或条红,果而着色比例玄95%

色泽王林果面黄绿色

桑沙片红、果面着色比例$90%

富丄系>3002250

单果重/g王林>3002250

桑沙>2502220

富士系>0.9

果形指数王林>0.95

桑沙>0.85

果锈、果面缺陷应符合GB/T10651规定

容许3%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规定容许5%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规定

容许度*的等级规格。其中磨伤、碰压伤、刺的等级规格。其中磨伤、碰压伤、刺

伤不合格果之和不得超过1%伤不合格果之和不得超过1%

a容许度的测定以检验全部抽检包装件的平均数讣算,容许度规定的百分率一般以重量或果数计算。

5.6.2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见表2。

2

GB/T22444—2008

表2理化要求

项目富士系王林桑沙

可溶性固形物/%>14>14>12

糖酸比35〜4040〜4530〜35

硬度/(N/c2)>7>6.5>7

5.6.3卫生要求

果实的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及其他有关国家法

律法规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等级规格

6.1.1按GB/T10651的规定执行。

6.1.2果形指数按式(1)计算:

T(1)

式中:

K——果形指数;

L果实最大纵径,单位为毫米():

D——果实最大横径,单位为毫米()。

6.2理化要求

6.2.1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10651的规定执行。

6.2.2糖酸比

6.2.2.1总酸量的测定

6.2.2.1.1仪器

a)天平:感量0.1mg、0.1g;

b)电烘箱;

O高速组织捣碎机或研钵;

d)滴定管:刻度0.05mL或半微量滴定管;

e)容量瓶:1000mL、250mL;

f)量杯或量筒:100mL;

g)锥形瓶:250mL;

h)移液管:50mL;

i)玻璃漏斗、指示剂滴瓶等,

6.2.2.1.2试剂

6.2.2.1.2.10.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溶解化学纯氢氧化钠4g于1000mL容量瓶中,加蒸懈水至刻度,摇匀,按下法标定溶液浓度。

将化学纯邻苯二甲酸氢钾放入120C烘箱中烘1h~2h,待恒重冷却后,准确称取0.3g〜0.4g

(精确至0.1mg),置于250mL锥形瓶中,放入100mL蒸憎水溶解后,摇匀,加酚駄指示剂3滴,用以

上配制好的氢氧化钠溶液滴定至微红色。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按式(2)计算:

VX0.2042

3

GB/T22444—2008

式中:

i——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V——滴定时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亳升(mL);

m——邻苯二甲酸氢钾的质量,单位为克(g);

0.2042——与1m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HCl)=lmol/L]相当的邻苯二甲酸氢钾的质量,单位

为克(g)。

6.2.2.1.2.2酚猷指示剂(1%乙醇溶液)

称取酚駄1g溶于100mL的中性乙醇中。

6.2.2.1.3测定方法

称取试样(果肉匀浆)20g(精确至0.01g)于小烧杯中,用煮沸放冷的蒸憎水50mL〜80mL将试

样洗入250mL容量瓶中,置75C〜80€水浴上加温30min,并摇动数次促使溶解,冷却后定容,摇匀,

用脱脂棉过滤。吸取滤液50mL±Z50mL锥形瓶中,加入1%酚猷指示剂3滴,用0.1mol/L氢氧化

钠标准溶液滴至微红色。

总酸量按式(3)计算:

m

式中:

B总酸量,%;

V——滴定时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o

平行试验结果允许差为0.05%,取其平均值。

6.2.2.2糖酸比的计算

糖酸比按式(4)计算:

式中:

P——糖酸比;

A——可溶性固形物,%;

B总酸量,%。

6.2.3硬度

按GB/T10651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批次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一成熟度、同一包装日期的苹果为一个批次。

7.2抽样方法

按GB/T8855的规定执行。

7.3检验分类

7.3.1交收检验

7.3.1.1昌平苹果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产品方

可交收。

7.3.1.2交收检验项目为等级规格、包装、标志。

4

GB/T22444—2008

7.3.1.3判定规则:在整批样品中不合格果率超过5%时,判定等级规格不合格,允许降等或重新分

级。包装、标志若有一项不合格,判定交收检验不合格。

7.3.2型式检验

7.3.2.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每年采摘初期;

b)两次抽检结果差异较大时;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吋;

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时。

7.3.2.2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7.3.2.3判定规则:在整批样品中不合格果率超过5%时,判定不合格,等级规格不合格时,允许降等

或重新分级。理化要求或卫生要求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包装箱上应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个数或净含量)、等级、产地、包装日

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号等。销售和运输包装均应标注昌平苹果地理标志。同一批货物的包装标志,

在形式和内容上应完全统一。

&2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NY/T1075的规定执行。

5

GB/T22444—200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怀柔区

迢庆县

长陵偵

十三鮭徳

南口績

马池口仍R

淹村偵

阳坊儀

沙;

门头沟区海淀区

地理标点产品保护范用

图A.1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6

GB/T22444—200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栽培技术

B.1苗木生产

B.1.1品种

选择富士系、王林、桑沙等作为主栽或授粉品种。

B.1.2苗圃的建立

苗圃地应选择土层深厚、肥力中等偏±,pH6.5〜7.8,有浇水条件、排水良好的壤土或沙壤土地块,

周边地区无危险性病虫害。苗圃区应包括母本园、采穗圃和繁育区。繁育区应合理规划出小区,对各小

区繁育苗木建档,繁育过程中进行规划轮作,避免连作,繁殖同树种苗木至少间隔2年以上。

B.1.3实生砧苗的繁育

用八棱海棠作基砧,要求繁育吋种子纯度90%以上,发芽率85%以上,无检疫对象。种子经层积处

理45d〜65d,待自然萌芽率达10%左右即可播种。播种前繁育区施入腐熟有机肥60t/h2以上,深耕

20cm~30cm,耙碎土块,平整后做畦,灌水沉实。3月下旬至4月上旬播种为宜,采用条播吋,播种量

22.5kg/h2〜30kg/h2,条播沟沟深2c〜3cm,在沟内撒匀种子,随即覆土覆膜,待种子萌发长出

一片以上真叶吋,刺破地膜放风,进行炼苗,3d~5d后揭去塑料膜。当幼苗长到2片〜3片真叶吋进

行间苗、移栽和定苗,留苗量12万株/hn?〜15万株/h2o海棠苗生长季节应加强肥水管理,及吋中耕

除草和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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