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1/T 630.3-2020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第3部分:导师评定与服务规范

DB4201/T 630.3-2020 Students' study travel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 Part 3: Mentor evaluation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s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01/T 630.3-2020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0-06-09
实施日期
2020-07-09
发布单位/组织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08

CCSA12

DB4201

武汉市地方标准

DB4201/T630.3—2020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第3部分:导师评定与服务规范

Studytravelforprimaryandsecondaryschoolstudents-

Part3:Tutorevaluationandservicespecification

2020-06-09发布2020-07-09实施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

DB4201/T630.3—2020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1

5研学导师资质..........................................................................2

6职业规范..............................................................................2

7专业素养..............................................................................2

8服务内容..............................................................................3

9评价与激励............................................................................3

10评定与复核...........................................................................3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中小学研学导师必备条件检查表和评分表..............................4

附录B(规范性附录)服务机构研学导师必备条件检查表和评分表............................6

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营)地必备条件检查表和评分表.................................10

I

DB4201/T630.3—2020

前言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系列标准分为如下部分:

——第1部分:服务机构评定与服务规范;

——第2部分:研学基(营)地评定与服务规范;

——第3部分:导师评定与服务规范;

本部分为第3部分。

本部分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武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武汉市教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商学院、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华标旅(武汉)科技

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长华、苏芮、何永生、梅晴、张凤英、王季云。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II

DB4201/T630.3—2020

引言

为推动武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工作,明确武汉市中小学生研学导师、服务机构研学导师、基

(营)地研学导师的准入机制,为研学旅行导师的评定与优选提供方法,从而提升研学旅行服务质量,

加强研学旅行管理,推动研学旅行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III

DB4201/T630.3—2020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第3部分:导师评定与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研学旅行导师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研学导师资质、职业规范、专业素养、服务内容

、评价与激励、评定与复核。

本标准适应于武汉市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中小学校、服务机构和研学旅行基(营)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971导游服务规范

LB/T054-2016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研学旅行studytravel

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

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

[LB/T054-2016,定义3.1]

3.2

研学导师studytutor

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具体制定或实施研学旅行教育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各类活动的专业人员。

[LB/T054-2016,定义3.2]

4总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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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研学旅行导师分为中小学研学导师、服务机构研学导师和基(营)地研学导师,其中服务机构和

基(营)地研学导师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高级(达到附表B.1.1、C.1.1要求)、中级(达到附表B.1.2、

C.1.2要求)和初级(达到附表B.1.3、C.1.3要求)。

4.2研学旅行导师评定与服务规范应严格遵循行业规范。

4.3研学旅行导师应保障全体参与活动的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4.4研学旅行导师每年应参加至少三天的专业培训学习。

5研学导师资质

5.1中小学研学导师

5.1.1中小学研学导师必备条件检查表见A.1;

5.1.2中小学研学导师评分表见A.2,总分100分,在满足基础条件的前提下,达60分以上者评定为

研学导师。

5.2服务机构研学导师

5.2.1服务机构研学导师必备检查表规定了各级别研学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5.2.2服务机构高级研学导师必备条件检查表见B.1.1;中级研学导师必备检查表见B.1.2;初级研学

导师必备检查表见B.1.3。

5.2.3服务机构研学导师评分表见B.2,全部符合相应级别要求,方能评定为相应级别的研学导师。

5.3基(营)地研学导师

5.3.1基(营)地研学导师必备检查表规定了各级别研学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5.3.2基(营)地高级研学导师必备条件检查表见C.1.1;中级研学导师必备检查表见C.1.2;初级研

学导师必备检查表见C.1.3。

5.3.3基(营)地研学导师评分表见C.2,全部符合相应级别要求,方能评定为相应级别的研学导师。

6职业规范

6.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6.2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6.3关爱学生。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安全。

6.4立德树人。以身作则,诲人不倦,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7专业素养

7.1研学导师应理解国家研学旅行课程性质、重要意义、课程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实施保障

等内容。

7.2研学导师应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

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内容。

2

DB4201/T630.3—2020

7.3研学导师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7.4研学导师应具有开发研学旅行课程资源、建设精品课程的能力。

8服务内容

8.1研学导师应履行LB/T054-2016中8.1.3教育服务流程职责。

8.2服务机构研学导师、基地(营地)研学导师讲解服务应符合GB/T15971和LB/T054-2016的要求。

8.3研学导师应实施研学旅行LB/T054-2016中8.1.2教育服务项目内容。

8.4研学导师应在《学生成长手册》或《综合素质评价》中记录学生研学旅行成果。

9评价与激励

9.1中小学校、服务机构、基(营)地应建立研学导师业务档案。

9.2中小学校、服务机构、基(营)地应建立学生对研学导师的评价机制。

9.3中小学校、服务机构、基(营)地应建立对研学导师的激励与奖励制度。

9.4服务机构、基(营)地应建立研学导师相互评价机制。

9.5服务机构、基(营)地应建立学校对研学导师评价机制。

9.6服务机构、基(营)地应建立研学导师星级评价机制。

9.7应定期做好研学导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研学导师的综合素养。

10评定与复核

10.1应委托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研学导师资格评定与复核工作,评定、复核合格后,主管

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10.2研学导师的颁证机应具有合法性及有效性。

10.3应对研学导师实施动态管理,委托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每两年复核一次。

10.4复核后研学导师达不到所规定必备标准要求,主管部门应对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或吊销其资格证

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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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中小学研学导师必备条件检查表和评分表

A.1检查和评分说明

A.1.1中小学研学导师评分表满分为100分;

A.1.2中小学研学导师按评价项目分类评分,在基础条件全部符合后,总分60分以上者可认定为研学

导师;

A.1.3表A.1中小学研学导师必备条件检查表,表A.2中小学研学导师评分表。

表A.1中小学研学导师必备条件检查表

序号必备条件是否达标

1基本条件

1.1不得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言论

1.2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

1.3面向全体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与学生相处融洽,始终把学生放在第一位

1.4身心健康,无任何有违师德行为的记录

1.5仪容仪表大方得体,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的要求

2专项资质

2.1学校正式教职员工,持有《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2.2讲普通话,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2.3参与合法机构研学旅行课程培训达到24h,并获得《中小学研学旅行导师课程培训结业证书》

3课程实施能力

3.1有专题指导方案或讲义

3.2了解研学旅行课程的特点

3.3有针对性地选择教育教学方式方法

3.4及时收集与评价学生研学旅行成果

3.5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开展多元评价

4安全与应急处理

4.1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有详细的安全预案

4.2及时提醒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4.3积极化解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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