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895.11-2001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 第442节: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的防护

GB 16895.11-2001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Part 4:Protection for safety—Chapter 44:Protection against overvoltages—Section 442-Protection of low-voltage installations against temporary overvoltages and faults between high-voltage systems and earth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6895.10-2021 |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6895.11-2001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1-11-21
实施日期
2002-1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起草人:
李世林、郭汀、朱德基、何伟恩、黄德明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3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6895.11-2001

前仁1

本标准第442-1.2条、第442-1.3条、第442.2条~第442.8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系列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的一部分,在技术内容上等同采用IEC60364-4-442:1993建《

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2节: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

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的防护》和其第1次修改1(995)、第2次修改1(999),

建《筑物电气装置》国家系列标准包括如下7部分:

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2部分定义

第3部分一般特性评估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6部分检验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在IEC60364-4-442的技术内容中引用的IEC60664-1:1992,已被等同采用为相应国家标准

GB/T16935.1-1997《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第一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中国电子工程设计

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林、郭汀、朱德基、何伟恩、黄德明。

Gs16895.11-2001

Tv!''召r侣绪

ia.:dv目明r习

1)IEC有关技术间题上的正式决议或协议,由特别关心这些问题的国家委员会组成的技术委员会

制定,对所涉及的问题尽可能表达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的形式供国际_L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个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希望:所有国家委员会,在其国内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在各自国家

的规程中采用IEC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规程之间,如有不一致处,尽可能在国家规程中明确指

出。

本标准由IEC第“技术委员会起草。

本报纸的正文基于下述文件。

一6i41C`A(0)}17}1J5月‘64C(0)213州

赞同这个标准的全部信息,可在上表的表决报告中获得。

附录A仅供参考。

第1次修订的IEC前言

本修订由IEC第64技术委员会起草。

本修订的正文基于下述文件。

,卜Pg64R/O74M8/D01IS13t一64te/7D95#/RRVD州

赞同这个修订文件的全部信息,可在上表的表决报告中获得。

第2次修订的IEC前言

本修订由IEC第64技术委员会起草。

本修订的正文基于下述文件。

一64/1046/FDIS一64/1061/RVD洲

赞同这个修订文件的全部信息,可在上表的表决报告中获得。

Gs16895.11-2001

百,,口,-;:II任分

ally,.rJ

本标准的规定不适用于全部或部分由公用电力公司管辖的系统参(见IEC364-1中的范围)。

流经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的故障电流,引起了变电所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电位,即故

障电压的显著升高,它的量值取决于:

—故障电流的大小,和

—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的电阻。

故障电流可能引起:

—低压系统对地电位即应力电压的普遍升高,从而可能使低压设备的绝缘被击穿;

—低压系统外露可导电部分的对地电位的普遍升高,从而产生故障电压和接触电压的升高。

注:本标准中的“高压H(V)”一词系指超过电压区段I上限的电压.“低压(L(V)"一词系指不超过电压区段I上限

的电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2节:低压

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

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瞳的防护GB16895.11-2001

一--------一idtIEC60364-4-442:1993

Electricalinstallationsofbuildings-

Part4:Protectionforsafety-

Chapter44:Protectionagainstovervoltages-

Section442-protectionoflow-voltageinstallations

againsttemporaryovervoltagesandfaultsbetween

high-voltagesystemsandearth

442.1通则

注:本标准各条只考虑以下四种情况.它们通常是引发最严重的暂时过电压其(定义见IEV604-03-12)的原因。

一一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相应条文的解释性说明见附录A;

一低压TN和TT系统中的中性导体断开见(442.6条)。

一一低压IT系统的意外接地见(442.7条);

—低压电气装里中的短路见(442.8条)。

442.1门范围和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向低压系统供电的变电所的高压侧一旦发生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时,向低压系

统的人员和设备提供的安全措施。

442-1.2故障电压

由高压系统的接地故障引起的故障电压或接触电压,它的量值和持续时间不应超过图44A中曲线

F和T所给的值。

442-1.3应力电压

由高压系统接地故障引起的用户电气装置中低压设备上的工频应力电压,它的量值和持续时间不

应超过表44A中规定的值。

1工频应力电压系指绝缘两端所呈现的电压。

2如果低压设备的绝缘水平合适,并且符合442.3条所规定的条件,则变电所低压设备允许承受更高的应力电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且监仔检验检疫总局2001一11一21批准2002-11一01实施

GB16895.11-2001

表44A

二公

442-1.4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3870.1-1992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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